苏州市保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转让方认缴人民币万元,实缴人民币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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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保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转让方认缴人民币万元,实缴人民币140万元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市保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转让方认缴人民币1461.60万元,实缴人民币140万元)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8月24日, (略) (略) 股东会决 (略) 保泽 (略) 公开挂 (略) 70%股权; 2023年9月12日, (略) 保泽 (略)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 (略) 70%股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2月07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1月05日
转让方名称 (略) 保泽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略)
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0YG3D5N
注册资本 2088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万琪
住所 (略) 吴中区长桥街道澄湖路888号2幢1002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市政设施管理;再生资源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销售代理;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0年03月09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保泽 (略) 持70%股权 *定国持30%股权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102.89
负债总额(万元) 14.27
净资产(万元) 88.6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67
利润总额(万元) -90.52
净利润(万元) -95.74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3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17.7
负债总额(万元) 21.35
净资产(万元) -3.6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15
利润总额(万元) -92.27
净利润(万元) -92.27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3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31.01
负债总额(万元) 20.68
净资产(万元) 10.3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15
利润总额(万元) -78.29
净利润(万元) -78.29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联沪评字【2023】第1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8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31.24 净资产:10.5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7.392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详见《 (略) (略) 职工安置的方案》、《 (略) (略) 职工大会决议》以及《 (略) (略) 股东会决议》(〔2023〕5号)、《 (略)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3〕3号)。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1、转让方认缴人民币1461.60万元,实缴人民币140万元,根据标的企业章程约定,剩余出资额应于2026年7月30日前出资完毕,受让方应按照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2、标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23年11月12日到期。现有条件下转让方无法安排延期事宜; 3、自然人*定国持有标的企业 30%的股权,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相关约定,标的企业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定国的表决权低于三分之一。意向受让方应知悉,备查文件中的《 (略) 股权转让后续流程的股东备忘录》约定了公开交易产生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后,转让方须告知*定国,并与*定国确认是否同意以公开交易同等价格 (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将所持的 30%股权同时转让给受让方。若*定国在三个工作日内明确同意与转让方同时转让所持股权,须按照公告要求,同步与受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并配合标的企业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受让方有权决定是否收购上述 30%股权; 4、意向受让方应知悉: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为标的企业提供办公场所; 5、意向受让方应仔细查阅备查文件并至标的企业尽调,充分了解标的企业财务状况、应享有的权益及应履行的义务,特别是应付职工薪酬、未完结工程及相关应收应付款等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7.392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正式报名截至时间前须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7.392万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 (略) (略) 股东会决议》([2023]3号)
2、 (略) 股权转让后流程的股东备忘录
3、 (略) 保泽 (略) 董事会决议
4、《 (略) 公开 (略) 70%股权的请示》(苏城投[2023]220号)
5、《关于同意 (略) 70%股权的批复》(苏国资产[2023]93号)
6、《 (略) (略) 专项审计报告》(方会专字[2023]第0174号)
7、《 (略) 保泽 (略) 拟转让所 (略) (略) 70%股权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沪评字[2023]第11号)
8、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9、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0、 (略) (略) 营业执照
11、 (略) (略) 章程
12、 (略) (略) 基本情况登记表
13、 (略) (略) 工商信息查询表
14、 (略)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5、江苏立泰律师事务 (略) 保泽 (略) 公开转让其所 (略) 保泽环境科技有限公70%国有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7、 (略) (略) 职工安置的方案
18、 (略) (略) 职工大会决议
19、《 (略)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3〕3号)
20、《 (略) (略) 股东会会议纪要》(〔2023〕5号)
21、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意向受让方应在2024年1月5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苏州市保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公开转让(转让方认缴人民币1461.60万元,实缴人民币140万元)
项目编号 SCJG*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8月24日, (略) (略) 股东会决 (略) 保泽 (略) 公开挂 (略) 70%股权; 2023年9月12日, (略) 保泽 (略) 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开 (略) 70%股权。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2月07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01月05日
转让方名称 (略) 保泽 (略)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略)
公司类型 (略) (自然人投资或者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0YG3D5N
注册资本 2088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万琪
住所 (略) 吴中区长桥街道澄湖路888号2幢1002室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水污染治理;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市政设施管理;再生资源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销售代理;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其他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0年03月09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保泽 (略) 持70%股权 *定国持30%股权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2022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102.89
负债总额(万元) 14.27
净资产(万元) 88.6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67
利润总额(万元) -90.52
净利润(万元) -95.74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3年10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17.7
负债总额(万元) 21.35
净资产(万元) -3.6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15
利润总额(万元) -92.27
净利润(万元) -92.27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3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万元) 31.01
负债总额(万元) 20.68
净资产(万元) 10.33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6.15
利润总额(万元) -78.29
净利润(万元) -78.29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中联沪评字【2023】第11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8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31.24 净资产:10.5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7.392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详见《 (略) (略) 职工安置的方案》、《 (略) (略) 职工大会决议》以及《 (略) (略) 股东会决议》(〔2023〕5号)、《 (略)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3〕3号)。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其他重要事项 1、转让方认缴人民币1461.60万元,实缴人民币140万元,根据标的企业章程约定,剩余出资额应于2026年7月30日前出资完毕,受让方应按照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2、标的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23年11月12日到期。现有条件下转让方无法安排延期事宜; 3、自然人*定国持有标的企业 30%的股权,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相关约定,标的企业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定国的表决权低于三分之一。意向受让方应知悉,备查文件中的《 (略) 股权转让后续流程的股东备忘录》约定了公开交易产生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后,转让方须告知*定国,并与*定国确认是否同意以公开交易同等价格 (每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将所持的 30%股权同时转让给受让方。若*定国在三个工作日内明确同意与转让方同时转让所持股权,须按照公告要求,同步与受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并配合标的企业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受让方有权决定是否收购上述 30%股权; 4、意向受让方应知悉: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不再为标的企业提供办公场所; 5、意向受让方应仔细查阅备查文件并至标的企业尽调,充分了解标的企业财务状况、应享有的权益及应履行的义务,特别是应付职工薪酬、未完结工程及相关应收应付款等事项。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7.392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正式报名截至时间前须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7.392万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5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 (略) (略) 股东会决议》([2023]3号)
2、 (略) 股权转让后流程的股东备忘录
3、 (略) 保泽 (略) 董事会决议
4、《 (略) 公开 (略) 70%股权的请示》(苏城投[2023]220号)
5、《关于同意 (略) 70%股权的批复》(苏国资产[2023]93号)
6、《 (略) (略) 专项审计报告》(方会专字[2023]第0174号)
7、《 (略) 保泽 (略) 拟转让所 (略) (略) 70%股权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沪评字[2023]第11号)
8、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9、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10、 (略) (略) 营业执照
11、 (略) (略) 章程
12、 (略) (略) 基本情况登记表
13、 (略) (略) 工商信息查询表
14、 (略) (略) 近期财务报表
15、江苏立泰律师事务 (略) 保泽 (略) 公开转让其所 (略) 保泽环境科技有限公70%国有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16、拟与受让方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模板
17、 (略) (略) 职工安置的方案
18、 (略) (略) 职工大会决议
19、《 (略) (略) 董事会会议纪要》(〔2023〕3号)
20、《 (略) (略) 股东会会议纪要》(〔2023〕5号)
21、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产权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转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电子竞价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4、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意向受让方应在2024年1月5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杨先生、周女士、肖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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