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服务楼二楼医院食堂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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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综合服务楼二楼医院食堂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苏世 (略) 受灌南县 (略) 委托,就灌南县 (略) 综合服 (略) 食堂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 (略) 综合服 (略) 食堂出租项目

二、招标人:灌南县 (略)

三、项目情况:

我单位原出租的综合服 (略) 食堂于 2024年1月18日到期,出租面积1828㎡, (略) 食堂重新对外招租。租期3年,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四、最低限价:10万元(一年),投标总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灌南县名仕佳园西门苏世 (略)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00时

2.接收地点:灌南县名仕佳园西门苏世 (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及付款方式: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有效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最高有效评分相同的情况下,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付款方式:在中标后5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人支付全部费用。

八、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九、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 (略)

联系人:费主任  联系电话:0518-*

地址:灌南县新安镇新港大道北侧泰州北路东侧

代理机构:苏世 (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苏世 (略) 受灌南县 (略) 委托,就灌南县 (略) 综合服 (略) 食堂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 (略) 综合服 (略) 食堂出租项目

二、招标人:灌南县 (略)

三、项目情况:

我单位原出租的综合服 (略) 食堂于 2024年1月18日到期,出租面积1828㎡, (略) 食堂重新对外招租。租期3年,具体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四、最低限价:10万元(一年),投标总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07日至2023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灌南县名仕佳园西门苏世 (略)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15:00时

2.接收地点:灌南县名仕佳园西门苏世 (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及付款方式: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设最低限价,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按废标处理,有效评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最高有效评分相同的情况下,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付款方式:在中标后5日内一次性向招标人支付全部费用。

八、投标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九、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 (略)

联系人:费主任  联系电话:0518-*

地址:灌南县新安镇新港大道北侧泰州北路东侧

代理机构:苏世 (略)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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