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综合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湘潭交发天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的股权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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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综合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湘潭交发天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的股权拍卖须知

产权交易公告
  • 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拍卖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2-07
  • 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拍卖网络竞价公告

    受湘潭综合 (略) 委托,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转让交易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已经湘潭综合 (略) 内部 (略) 属国有资本监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国资委)审查批复备案,为广泛征集、择优选定受让人,现将有关事项正式披露,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是否资格预审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元) 加价幅度(万元)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延时竞价时长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查看标的明细
    1 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134.9000 *.00 1.0000 2024-01-09 09:30:00 至 2024-01-09 11:00:00 5分 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00秒 查看

    1、转让标的的名称: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2、转让标的企业名称:湘潭交发 (略)

    3、类 型: (略)

    4、住 所: (略) 雨湖区鹤岭镇立新村大冲组

    5、法定代表人:向启军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LFJPJ18

    7、注册资金:1000万元

    8、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5日

    9、营业期限:2027年3月14日

    10、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的生产;沥青混合料的加工;照明灯具制造;沥青及沥青碎石、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交易标的现状

    湘潭交发 (略) ,该公司于2017年3月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的生产;沥青混合料的加工;照明灯具制造;沥青及沥青碎石、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标的企业股权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湘潭天 (略)

    80%

    2

    湘潭综合 (略)

    20%

    三、企业股权转让交易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湘潭 (略) 及湘潭城乡 (略) 会议决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四、转让标的企业经济指标及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1、主要经济指标:详见附件《湘智超评报字【2023】第0013号评估报告》及《湘明会审字(2023)第1008号审计报告》。

    2、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2.1本项目社会投资方应当采取货币出资的方式。

    2.2其他事项

    (1)竞买人应充分关注、调查、研究与本次企业股权转让交易标的相关的所有事宜、信息、或有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可能对股权转让交易标的资产及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影响,股权转让方不对交易标的是否存在或有风险提供保证。

    (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在股权转让交易企业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资产现状、负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土地增值税风险)、规划现状等。竞买人应主动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充分评估其中的风险和机遇,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股权受让或投资。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竞买人在本项目预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股权转让方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标的企业原股东、管理层成员是否参与股权受让:是。本项目有优先购买权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六、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

    1、竞买人应合法合规参与湘潭交发 (略)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起拍价为134.9万元,对应股权20%。

    竞买人成为竞得人后须与湘潭综合 (略)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 15日内向湘潭综合 (略) 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2、竞买人必须接受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因,出现下列情形时,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补偿交易企业方面的损失:

    1)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时限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2)其他违反公开交易文件内容、股权转让交易文件或书面承诺事项情形的。

    竞买人成为最终符合资格条件的竞得人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交易文件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竞得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竞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3、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对价支付后30日内,配合标的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略)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略) 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前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七、交易方式(竞得人的遴选方式)

    本项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公开选定受让方。信息正式披露时间为20个工作日。信息正式披露期到期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九、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十、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

    十一、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

    十二、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1: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的法人单位需提供: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佐证资料。

    十三、联系方式:

    1.湘潭综合 (略) (委托方)联系电话:*

    2.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731-*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十四、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2月8日

    相关附件:

    专项审计报告.pdf

    公司章程(加盖公章).pdf

    公司章程.pdf

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拍卖网络竞价公告

受湘潭综合 (略) 委托,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转让交易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已经湘潭综合 (略) 内部 (略) 属国有资本监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国资委)审查批复备案,为广泛征集、择优选定受让人,现将有关事项正式披露,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是否资格预审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元) 加价幅度(万元)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延时竞价时长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查看标的明细
1 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134.9000 *.00 1.0000 2024-01-09 09:30:00 至 2024-01-09 11:00:00 5分 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00秒 查看

1、转让标的的名称: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2、转让标的企业名称:湘潭交发 (略)

3、类 型: (略)

4、住 所: (略) 雨湖区鹤岭镇立新村大冲组

5、法定代表人:向启军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LFJPJ18

7、注册资金:1000万元

8、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5日

9、营业期限:2027年3月14日

10、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的生产;沥青混合料的加工;照明灯具制造;沥青及沥青碎石、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交易标的现状

湘潭交发 (略) ,该公司于2017年3月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的生产;沥青混合料的加工;照明灯具制造;沥青及沥青碎石、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标的企业股权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湘潭天 (略)

80%

2

湘潭综合 (略)

20%

三、企业股权转让交易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湘潭 (略) 及湘潭城乡 (略) 会议决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四、转让标的企业经济指标及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1、主要经济指标:详见附件《湘智超评报字【2023】第0013号评估报告》及《湘明会审字(2023)第1008号审计报告》。

2、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2.1本项目社会投资方应当采取货币出资的方式。

2.2其他事项

(1)竞买人应充分关注、调查、研究与本次企业股权转让交易标的相关的所有事宜、信息、或有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可能对股权转让交易标的资产及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影响,股权转让方不对交易标的是否存在或有风险提供保证。

(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在股权转让交易企业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资产现状、负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土地增值税风险)、规划现状等。竞买人应主动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充分评估其中的风险和机遇,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股权受让或投资。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竞买人在本项目预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股权转让方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标的企业原股东、管理层成员是否参与股权受让:是。本项目有优先购买权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六、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

1、竞买人应合法合规参与湘潭交发 (略)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起拍价为134.9万元,对应股权20%。

竞买人成为竞得人后须与湘潭综合 (略)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 15日内向湘潭综合 (略) 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2、竞买人必须接受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因,出现下列情形时,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补偿交易企业方面的损失:

1)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时限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2)其他违反公开交易文件内容、股权转让交易文件或书面承诺事项情形的。

竞买人成为最终符合资格条件的竞得人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交易文件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竞得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竞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3、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对价支付后30日内,配合标的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略)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略) 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前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七、交易方式(竞得人的遴选方式)

本项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公开选定受让方。信息正式披露时间为20个工作日。信息正式披露期到期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九、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十、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

十一、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

十二、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1: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的法人单位需提供: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佐证资料。

十三、联系方式:

1.湘潭综合 (略) (委托方)联系电话:*

2.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731-*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十四、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2月8日

产权交易须知
  • 湘潭综合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湘潭交发天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的股权拍卖须知
  • 发布时间:2023-12-07
  • 现发布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得人:指通过网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到账截止时间:指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竞买人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标的一: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2、项目起始价格:标的一:134.9万元。

    3、竞买人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竞价文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2015]第32号)等文件。

    2、竞买人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格应价。

    3、竞买人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 是否接受联合竞价:标的一:不接受联合竞价

    5、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 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为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竞得人: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竞得人。

    4、时间安排:

    标的1程序时间表

    竞价程序

    时 间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1月9日9 时30 分00秒 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00秒 前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2024年1月9日9时30分00秒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 (略) 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竞买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委托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标的一:30万元

    3、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竞买人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原路退回)。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九、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2000元,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 (略) 支付拍卖成交款1.25%的款项作为拍卖佣金。

    十、网络竞价

    1、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的方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竞买人应在定时竞价(标的一):9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买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间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标的一):10000.00元或以上整数倍。

    4、若本项目中有标的允许使用优先购买权购买,则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报价可等同于上一轮报价且享有优先竞得权利。

    5、 输入网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6、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7、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竞得人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竞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网络竞价文件及上传的相关附件及资料,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或我中心咨询。竞买人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买一经报价,即视为竞买人对网络竞价文件、湘潭综合 (略) 《股权转让协议》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与委托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该标的由委托方重新委托组织方进行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买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方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授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和网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买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或放弃竞得的;

    2.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对委托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买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网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参加网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2月8日

现发布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得人:指通过网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到账截止时间:指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竞买人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标的一: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2、项目起始价格:标的一:134.9万元。

3、竞买人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竞价文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2015]第32号)等文件。

2、竞买人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格应价。

3、竞买人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 是否接受联合竞价:标的一:不接受联合竞价

5、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 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为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竞得人: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竞得人。

4、时间安排:

标的1程序时间表

竞价程序

时 间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1月9日9 时30 分00秒 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00秒 前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2024年1月9日9时30分00秒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 (略) 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竞买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委托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标的一:30万元

3、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竞买人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原路退回)。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九、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2000元,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 (略) 支付拍卖成交款1.25%的款项作为拍卖佣金。

十、网络竞价

1、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的方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竞买人应在定时竞价(标的一):9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买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间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标的一):10000.00元或以上整数倍。

4、若本项目中有标的允许使用优先购买权购买,则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报价可等同于上一轮报价且享有优先竞得权利。

5、 输入网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6、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7、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竞得人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竞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网络竞价文件及上传的相关附件及资料,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或我中心咨询。竞买人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买一经报价,即视为竞买人对网络竞价文件、湘潭综合 (略) 《股权转让协议》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与委托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该标的由委托方重新委托组织方进行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买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方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授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和网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买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或放弃竞得的;

2.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对委托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买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网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参加网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2月8日

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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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交易公告
  • 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拍卖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2-07
  • 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拍卖网络竞价公告

    受湘潭综合 (略) 委托,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转让交易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已经湘潭综合 (略) 内部 (略) 属国有资本监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国资委)审查批复备案,为广泛征集、择优选定受让人,现将有关事项正式披露,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是否资格预审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元) 加价幅度(万元)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延时竞价时长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查看标的明细
    1 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134.9000 *.00 1.0000 2024-01-09 09:30:00 至 2024-01-09 11:00:00 5分 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00秒 查看

    1、转让标的的名称: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2、转让标的企业名称:湘潭交发 (略)

    3、类 型: (略)

    4、住 所: (略) 雨湖区鹤岭镇立新村大冲组

    5、法定代表人:向启军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LFJPJ18

    7、注册资金:1000万元

    8、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5日

    9、营业期限:2027年3月14日

    10、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的生产;沥青混合料的加工;照明灯具制造;沥青及沥青碎石、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交易标的现状

    湘潭交发 (略) ,该公司于2017年3月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的生产;沥青混合料的加工;照明灯具制造;沥青及沥青碎石、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标的企业股权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湘潭天 (略)

    80%

    2

    湘潭综合 (略)

    20%

    三、企业股权转让交易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湘潭 (略) 及湘潭城乡 (略) 会议决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四、转让标的企业经济指标及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1、主要经济指标:详见附件《湘智超评报字【2023】第0013号评估报告》及《湘明会审字(2023)第1008号审计报告》。

    2、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2.1本项目社会投资方应当采取货币出资的方式。

    2.2其他事项

    (1)竞买人应充分关注、调查、研究与本次企业股权转让交易标的相关的所有事宜、信息、或有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可能对股权转让交易标的资产及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影响,股权转让方不对交易标的是否存在或有风险提供保证。

    (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在股权转让交易企业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资产现状、负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土地增值税风险)、规划现状等。竞买人应主动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充分评估其中的风险和机遇,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股权受让或投资。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竞买人在本项目预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股权转让方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标的企业原股东、管理层成员是否参与股权受让:是。本项目有优先购买权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六、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

    1、竞买人应合法合规参与湘潭交发 (略)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起拍价为134.9万元,对应股权20%。

    竞买人成为竞得人后须与湘潭综合 (略)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 15日内向湘潭综合 (略) 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2、竞买人必须接受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因,出现下列情形时,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补偿交易企业方面的损失:

    1)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时限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2)其他违反公开交易文件内容、股权转让交易文件或书面承诺事项情形的。

    竞买人成为最终符合资格条件的竞得人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交易文件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竞得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竞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3、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对价支付后30日内,配合标的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略)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略) 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前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七、交易方式(竞得人的遴选方式)

    本项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公开选定受让方。信息正式披露时间为20个工作日。信息正式披露期到期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九、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十、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

    十一、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

    十二、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1: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的法人单位需提供: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佐证资料。

    十三、联系方式:

    1.湘潭综合 (略) (委托方)联系电话:*

    2.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731-*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十四、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2月8日

    相关附件:

    专项审计报告.pdf

    公司章程(加盖公章).pdf

    公司章程.pdf

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拍卖网络竞价公告

受湘潭综合 (略) 委托,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转让交易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已经湘潭综合 (略) 内部 (略) 属国有资本监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国资委)审查批复备案,为广泛征集、择优选定受让人,现将有关事项正式披露,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是否资格预审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元) 加价幅度(万元)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延时竞价时长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查看标的明细
1 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134.9000 *.00 1.0000 2024-01-09 09:30:00 至 2024-01-09 11:00:00 5分 2024年01月09日09时30分00秒 查看

1、转让标的的名称: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2、转让标的企业名称:湘潭交发 (略)

3、类 型: (略)

4、住 所: (略) 雨湖区鹤岭镇立新村大冲组

5、法定代表人:向启军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LFJPJ18

7、注册资金:1000万元

8、成立日期:2017年03月15日

9、营业期限:2027年3月14日

10、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的生产;沥青混合料的加工;照明灯具制造;沥青及沥青碎石、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交易标的现状

湘潭交发 (略) ,该公司于2017年3月1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改性沥青的生产;沥青混合料的加工;照明灯具制造;沥青及沥青碎石、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标的企业股权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湘潭天 (略)

80%

2

湘潭综合 (略)

20%

三、企业股权转让交易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湘潭 (略) 及湘潭城乡 (略) 会议决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四、转让标的企业经济指标及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1、主要经济指标:详见附件《湘智超评报字【2023】第0013号评估报告》及《湘明会审字(2023)第1008号审计报告》。

2、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2.1本项目社会投资方应当采取货币出资的方式。

2.2其他事项

(1)竞买人应充分关注、调查、研究与本次企业股权转让交易标的相关的所有事宜、信息、或有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可能对股权转让交易标的资产及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影响,股权转让方不对交易标的是否存在或有风险提供保证。

(2)本次股权转让交易是在股权转让交易企业的现状基础上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资产现状、负债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土地增值税风险)、规划现状等。竞买人应主动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充分评估其中的风险和机遇,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的股权受让或投资。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竞买人在本项目预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股权转让方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五、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一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标的企业原股东、管理层成员是否参与股权受让:是。本项目有优先购买权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六、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

1、竞买人应合法合规参与湘潭交发 (略) 股权转让,股权转让起拍价为134.9万元,对应股权20%。

竞买人成为竞得人后须与湘潭综合 (略)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 15日内向湘潭综合 (略) 指定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项。

2、竞买人必须接受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股权转让标的企业原因,出现下列情形时,竞得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补偿交易企业方面的损失:

1)在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或未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时限足额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2)其他违反公开交易文件内容、股权转让交易文件或书面承诺事项情形的。

竞买人成为最终符合资格条件的竞得人的,其交易保证金按照交易文件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竞得人,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竞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3、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对价支付后30日内,配合标的 (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 (略)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略) 变更登记注册手续前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七、交易方式(竞得人的遴选方式)

本项目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公开选定受让方。信息正式披露时间为20个工作日。信息正式披露期到期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九、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十、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

十一、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12月8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

3.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4.标的展示地点:/

十二、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1: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的法人单位需提供: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佐证资料。

十三、联系方式:

1.湘潭综合 (略) (委托方)联系电话:*

2.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

3. (略)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731-*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

十四、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2月8日

产权交易须知
  • 湘潭综合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湘潭交发天时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的股权拍卖须知
  • 发布时间:2023-12-07
  • 现发布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得人:指通过网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到账截止时间:指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竞买人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标的一: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2、项目起始价格:标的一:134.9万元。

    3、竞买人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竞价文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2015]第32号)等文件。

    2、竞买人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格应价。

    3、竞买人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 是否接受联合竞价:标的一:不接受联合竞价

    5、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 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为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竞得人: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竞得人。

    4、时间安排:

    标的1程序时间表

    竞价程序

    时 间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1月9日9 时30 分00秒 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00秒 前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2024年1月9日9时30分00秒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 (略) 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竞买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委托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标的一:30万元

    3、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竞买人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原路退回)。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九、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2000元,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 (略) 支付拍卖成交款1.25%的款项作为拍卖佣金。

    十、网络竞价

    1、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的方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竞买人应在定时竞价(标的一):9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买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间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标的一):10000.00元或以上整数倍。

    4、若本项目中有标的允许使用优先购买权购买,则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报价可等同于上一轮报价且享有优先竞得权利。

    5、 输入网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6、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7、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竞得人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竞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网络竞价文件及上传的相关附件及资料,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或我中心咨询。竞买人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买一经报价,即视为竞买人对网络竞价文件、湘潭综合 (略) 《股权转让协议》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与委托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该标的由委托方重新委托组织方进行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买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方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授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和网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买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或放弃竞得的;

    2.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对委托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买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网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参加网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2月8日

现发布本项目网络竞价须知如下:

一、定义和释义

1定义

本项目: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方:指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买人:指接受本项目竞价文件,报名参与竞价活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得人:指通过网络竞价的最高报价者。

竞价文件:指委托方和组织方共同发布的关于竞价要求和程序的文件。

到账截止时间:指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到达组织方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指竞买人按竞价文件要求报名的截止时间。

2 释义

(1)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所提及的条款和附件指本竞价须知的条款和附件。项目竞价文件皆提供中文文本。

(2)本次项目竞价文件提及的时间皆为北京时间,货币指人民币。

二、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标的一:湘潭综合 (略) 所持湘潭交发 (略) 20%的股权。

2、项目起始价格:标的一:134.9万元。

3、竞买人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竞价文件接受竞价文件的要求,对标的物或项目进行全方位了解。

三、竞价说明

1、本次竞价活动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2015]第32号)等文件。

2、竞买人必须以不低于起始价格应价。

3、竞买人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规定的程序参与竞价,未按照本项目竞价文件竞价程序时间表规定的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自动失去竞价资格,不能参与竞价。

4、 是否接受联合竞价:标的一:不接受联合竞价

5、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根据具体情况由组织方和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商定确定,竞价活动予以中止或终止。

6、 项目中止的,当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因素消除后,竞价活动在调整时间后继续进行。

四、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竞价为网上报名、交纳竞价保证金、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等相关程序。

2、交纳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在网上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3、确定竞得人:依据项目竞价文件的规定和最高报价确定竞得人。

4、时间安排:

标的1程序时间表

竞价程序

时 间

交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1月9日9 时30 分00秒 前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月8日17时00分00秒 前

网络定时竞价起始时间

2024年1月9日9时30分00秒

5、本次竞价活动按照上述时间安排进行,如有调整将由委托方申请,监管部门核准,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五、 竞价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公司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失信惩戒对象,参与本次竞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包括网络竞价公告、须知、附件等。

七、办理数字证书

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需要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及相关 (略) 数字 (略) (http://**)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并与系统中注册的账号绑定。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注册备案及CA办理须知》(http://**)。

数字证书的绑定流程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专区”中的《企业绑定数字证书(CA证书)说明》(http://**)

八、竞价保证金

1、设立竞价保证金的目的,是为 (略) 场交易秩序,避免委托方和组织方因竞买人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害。

2、委托方设定本项目竞价保证金:标的一:30万元

3、竞买人应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将竞价保证金足额在系统汇入组织方指定账户。

4、项目成交后,未竞价成功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到竞买人付款账户(保证金需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账户汇入组织方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原路退回)。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后,原路退回或者抵作部分成交价款。

九、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的收取

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按湘发改价服[2019]366号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2000元,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 (略) 支付拍卖成交款1.25%的款项作为拍卖佣金。

十、网络竞价

1、网络竞价是指经组织方组织,各方充分沟通认可后,在锁定除价格外的其他受让条件后,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确定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的方法。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定时竞价+延时竞价方式进行报价。竞买人应在定时竞价(标的一):90分钟内报过一次价方能成为有效竞买人,才能参与延时竞价,延时竞价5分钟应价时间内通过网络竞价系统报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延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首次报价不低于竞价起始价,下一轮报价应高于前一轮报价。每次报价的加价幅度为人民币(标的一):10000.00元或以上整数倍。

4、若本项目中有标的允许使用优先购买权购买,则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报价可等同于上一轮报价且享有优先竞得权利。

5、 输入网络竞价系统的交易指令经确认后不能撤回或更改。

6、应价时间截止,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7、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络竞价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络竞价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不符合网络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价后续手续

网络竞价产生竞得人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系统生成《进场交易确认书》、《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竞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并持《交易服务费结算通知书》交纳交易服务费,持《进场交易确认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准(盖章)。

十二、相关法律责任

(一)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网络竞价文件及上传的相关附件及资料,如有疑问可向委托方或我中心咨询。竞买人可自行了解交易标的,竞买一经报价,即视为竞买人对网络竞价文件、湘潭综合 (略) 《股权转让协议》及标的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与委托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合同价款,否则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标的的成交并按有关规定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该标的由委托方重新委托组织方进行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应对本人网络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进入本场网络竞价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四)因竞买人所使用的计算机遭遇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或网络阻塞,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组织方组织的网上交易活动不因此而中止或终止。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阻塞或交易系统缺陷等组织方不能控制的客观因素,造成竞买人不能参与、完成网上交易活动的,组织方应及时向行政监管部门报告,采取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授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在网络竞价开始前和网络竞价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网络竞价交易系统因竞买人或不可抗力原因出现不可及时修复的故障,造成网络竞价交易无法实现的;

3.网络竞价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网络竞价公正性的;

4.入侵系统,窃取、利用有关信息或实施非法系统操作的;

5.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经行政监管部门同意后,委托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或放弃竞得的;

2.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串通、合谋、操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3.竞买人对委托方和组织方或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影响本项目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4.因竞买人提供的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标的交易无法成交的;

5.不按网上注册时登记的内容提供有关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注意事项

(一)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网络竞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二)网络竞价时间以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应用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

(三)网络竞价成交价即为该标的的总价款,不含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现行政策缴纳。

(四)网络竞价不成交的,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五)参加网络竞价的人员,应遵守交易规则,严格按法定程序执行。

(六)未尽事宜依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理。

行政监管部门: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委托方:湘潭综合 (略)

组织方: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 间: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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