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房屋租赁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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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房屋租赁项目项目信息披露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长公-GY-GG[2023]735

项目名称

长春大学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略) -GY-ZL[2023]026号

披露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2月19、20日,标的所在地。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标的展示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

项目咨询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431-*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09时00分

交易系统网址

http://**_cs/memberLogin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软件客服:*

电话

0431-*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长春大学房屋租赁项目 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长春大学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否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否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拟出租标的为长春大学位于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的房屋2处,长春大学的室内场地35处,共3个标的,按现状(分零)出租。

标的1:位于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 (证载地址: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1/7层,有土地证,权证号:*,证载用途:科教用地,证载面积23678平方米,结构:砖混,无抵押,出租面积约1045.67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燃气)设施,(带装修)。原承租方合同已经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2:位于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证载地址: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1/5层,有土地证,权证号:*,证载用途:科教用地,证载面积23678平方米,结构:砖混,无抵押,出租面积约179.28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燃气)设施,(带装修)。原承租方合同已经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3:长春大学东西校区及学生公寓区,分别位于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证载地址: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朝阳区卫星路8326号,共计35处点位,有土地证,权证号分别为:*、 *、*、*,证载用途:科教用地,证载面积分别为:*、31217、23678、88521平方米,结构:框架,无抵押,出租面积每处点位约2平方米,共计70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原承租方合同已经到期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因年代久远,以上场地本身及设施均较为破旧,门牌号可能发生变更,具体坐落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请各意向承租人在竞买前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旦成交,不能撤销;即以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尾款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标的1出租后的用途: (略) ( (略) (略) 15家以上),不得用于学校不允许经营的项目;不允许经营快递物流类、餐饮类 (略) 不符的项目。意向承租方应在竞标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标的2出租后的用途: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业务(不得用于与邮政、储蓄业务不符的项目)。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标的3出租后的用途:自动贩售设备(不得用于经营烟酒类商品以及学校认为不应从事的项目)。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出租期限:二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

1.首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

2.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

3.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10%。);

5.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

六、承租相关要求

1.该项目合同期为2年,并以学校实际搬迁时间为准。合同期内,学校若整体搬迁,合同自动终止,未执行月数,按公式未执行月数*租金/12计算返还,正在执行当月租金不返还,且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标的1承租方须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承租方须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粮油经销、熟食加工销售、生鲜、农副产品销售、面食加工销售、糕点类制售、面食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文体用品、劳保用品、服装。本次拟出租标的房屋场地需要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设计方案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水、电下水线路需要重新安装,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中标人装修改造时投入资产归校方所有。

标的2承租方须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承租方须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本次拟出租标的房屋场地需要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设计方案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水、电下水线路需要重新安装,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装修改造时投入资产归校方所有。

标的3承租方须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承租方须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等;本次拟出租标的房屋场地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设计方案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水、电下水线路需要重新安装,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装修改造时投入资产归校方所有。

3.本次出租方向:标的1 (略) 。不得经营学校不允许从事的项目;不允许经营快递物流类、餐饮类 (略) 不符的项目。

标的2为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业务,不允许经营学校认为不应从事的项目。必须为中国国内注册的邮政储蓄企业;国内和国际信函及包裹寄递及EMS邮寄业务。

标的3为自动贩售设备,不允许经营烟酒类商品以及学校认为不应从事的项目。

4.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10%,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

5.学校内现有合同期内自动贩卖机4台,分别位于第六教学楼一楼1处、图书馆一楼1处、第八公寓一楼1处、综合楼A区1处。

6.标的1所售商品及所有服务项目价格,不 (略) 其他 (略) 场售价。

7.标的2需保障学校近2万师生向全国偏远地区邮寄物品的需求。

8.标的3自动贩售机应支持微信和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无预充值功能;拥有自营的运营管理体系和稳定的供货渠道;售卖商 (略) (略) 价格,所售卖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要求;所售商品应为正规厂家生产,承租方购买食品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开具供货方正规发票或进货单留存备查。如校方检查承租方未开具发票或供货单未留存,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标的3服务要求:承租方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等管理。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校内自动售货机报修及投诉意见;设备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维修,如修复无效,应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机器。

10.标的1与标的2需自行承担建设、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自行负责安装符合学校要求的卡式计量设备)、采暖、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费用,自觉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11.不得转租;必须按学校指定地点放置,电费自理(自行负责安装符合学校要求的卡式计量设备)。

1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自行承担建设、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自行负责安装符合学校要求的卡式计量设备)、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费用,自觉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13.承租方须自行妥善解决由所经营项目引起的噪声、污染等各种纠纷,由此造成出租方介入纠纷的,出租人有权立即无条件中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4.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15.承租期满,房屋装修产权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建筑物内部属于承租人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承租期满后经出租人认定后可以搬走,逾期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

1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17.租赁税款由学校承担。

七、税费问题约定

1.以交接日期为准,出租方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交接之后,由出租方承担供暖费用;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水、电费、燃气和相关税费以及供电、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2.承租方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 (略) 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收取的租赁费等各项税费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3.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

八、 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长春大学

基本情况

住 所

(略) 卫星路6543号

法定代表人

韩业

注册资本(万元)

81444.0

经济性质

9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会议纪要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略) 财政厅

批准内容

同意

四、交易条件

公 告 期

10 个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 秒

挂牌底价

165.14 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详见明细表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略) -GY-ZL[2023]026号001

第 (略)

[ (略) 长春幸福街支行(*0176)]

36.0

(略) -GY-ZL[2023]026号002

第六公寓楼邮局

[ (略) 长春幸福街支行(*0175)]

7.5

(略) -GY-ZL[2023]026号003

长春大学自动贩售机

[ (略) 长春幸福街支行(*0174)]

5.9

保 证 金

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否

交纳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5时00分 (以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长春幸福街支行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

权证号

坐落位置

目前状况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出租期限(月)

挂牌价(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交易保证金(万元)

租金交纳方式

租金调整约定

标的交付时限

附属设施

履约保证金(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秒)

备注

1

第 (略)

*

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

在用

1045.67

科教用地

24

120

12

36.0

按年支付(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36.0

2023-12-08 09:00:00到2023-12-25 09:00:00

2023-12-25 09:00:00

90

2

第六公寓楼邮局

*

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

在用

179.28

科教用地

24

25.1933

12

7.5

按年支付(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5

2023-12-08 09:00:00到2023-12-25 09:10:00

2023-12-25 09:10:00

90

3

长春大学自动贩售机

* * * * *

长春大学东西校区

在用

70㎡(一共35个点位,每个点位2㎡)

科教用地

24

19.95

12

5.9

按年支付(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5.9

2023-12-08 09:00:00到2023-12-25 09:20:00

2023-12-25 09:20:00

90

附件: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长公-GY-GG[2023]735

项目名称

长春大学房屋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略) -GY-ZL[2023]026号

披露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2月19、20日,标的所在地。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标的展示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

项目咨询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431-*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25日 09时00分

交易系统网址

http://**_cs/memberLogin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软件客服:*

电话

0431-*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长春大学房屋租赁项目 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 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承租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 长春大学

二、出租标的简况

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否

是否

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是 ?否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拟出租标的为长春大学位于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的房屋2处,长春大学的室内场地35处,共3个标的,按现状(分零)出租。

标的1:位于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 (证载地址: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1/7层,有土地证,权证号:*,证载用途:科教用地,证载面积23678平方米,结构:砖混,无抵押,出租面积约1045.67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燃气)设施,(带装修)。原承租方合同已经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2:位于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证载地址: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1/5层,有土地证,权证号:*,证载用途:科教用地,证载面积23678平方米,结构:砖混,无抵押,出租面积约179.28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燃气)设施,(带装修)。原承租方合同已经到期仍在用,可按期交付标的。

标的3:长春大学东西校区及学生公寓区,分别位于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证载地址: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朝阳区卫星路8326号,共计35处点位,有土地证,权证号分别为:*、 *、*、*,证载用途:科教用地,证载面积分别为:*、31217、23678、88521平方米,结构:框架,无抵押,出租面积每处点位约2平方米,共计70平方米,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原承租方合同已经到期目前状态闲置,可按期交付标的。

(因年代久远,以上场地本身及设施均较为破旧,门牌号可能发生变更,具体坐落位置以出租方现场指认为准。)出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存在一定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请各意向承租人在竞买前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旦成交,不能撤销;即以成交价为首年租金,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尾款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标的1出租后的用途: (略) ( (略) (略) 15家以上),不得用于学校不允许经营的项目;不允许经营快递物流类、餐饮类 (略) 不符的项目。意向承租方应在竞标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标的2出租后的用途: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业务(不得用于与邮政、储蓄业务不符的项目)。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标的3出租后的用途:自动贩售设备(不得用于经营烟酒类商品以及学校认为不应从事的项目)。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出租期限:二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

1.首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

2.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交纳剩余成交价款(首年租金)。

3.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同时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10%。);

5.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明细表。

六、承租相关要求

1.该项目合同期为2年,并以学校实际搬迁时间为准。合同期内,学校若整体搬迁,合同自动终止,未执行月数,按公式未执行月数*租金/12计算返还,正在执行当月租金不返还,且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2.标的1承租方须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承租方须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粮油经销、熟食加工销售、生鲜、农副产品销售、面食加工销售、糕点类制售、面食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文体用品、劳保用品、服装。本次拟出租标的房屋场地需要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设计方案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水、电下水线路需要重新安装,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或终止后,中标人装修改造时投入资产归校方所有。

标的2承租方须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承租方须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本次拟出租标的房屋场地需要承租方自行设计装修改造,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设计方案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水、电下水线路需要重新安装,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装修改造时投入资产归校方所有。

标的3承租方须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承租方须具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预包装食品等;本次拟出租标的房屋场地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设计方案须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水、电下水线路需要重新安装,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承租方装修改造时投入资产归校方所有。

3.本次出租方向:标的1 (略) 。不得经营学校不允许从事的项目;不允许经营快递物流类、餐饮类 (略) 不符的项目。

标的2为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业务,不允许经营学校认为不应从事的项目。必须为中国国内注册的邮政储蓄企业;国内和国际信函及包裹寄递及EMS邮寄业务。

标的3为自动贩售设备,不允许经营烟酒类商品以及学校认为不应从事的项目。

4.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10%,签订合同前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

5.学校内现有合同期内自动贩卖机4台,分别位于第六教学楼一楼1处、图书馆一楼1处、第八公寓一楼1处、综合楼A区1处。

6.标的1所售商品及所有服务项目价格,不 (略) 其他 (略) 场售价。

7.标的2需保障学校近2万师生向全国偏远地区邮寄物品的需求。

8.标的3自动贩售机应支持微信和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无预充值功能;拥有自营的运营管理体系和稳定的供货渠道;售卖商 (略) (略) 价格,所售卖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要求;所售商品应为正规厂家生产,承租方购买食品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并开具供货方正规发票或进货单留存备查。如校方检查承租方未开具发票或供货单未留存,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标的3服务要求:承租方负责设备的日常运营、维护等管理。提供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校内自动售货机报修及投诉意见;设备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维修,如修复无效,应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机器。

10.标的1与标的2需自行承担建设、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自行负责安装符合学校要求的卡式计量设备)、采暖、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费用,自觉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11.不得转租;必须按学校指定地点放置,电费自理(自行负责安装符合学校要求的卡式计量设备)。

12.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自行承担建设、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自行负责安装符合学校要求的卡式计量设备)、卫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费用,自觉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13.承租方须自行妥善解决由所经营项目引起的噪声、污染等各种纠纷,由此造成出租方介入纠纷的,出租人有权立即无条件中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4.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15.承租期满,房屋装修产权归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建筑物内部属于承租人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承租期满后经出租人认定后可以搬走,逾期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

1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17.租赁税款由学校承担。

七、税费问题约定

1.以交接日期为准,出租方负责结清此前的水、电、供暖、燃气等费用。交接之后,由出租方承担供暖费用;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水、电费、燃气和相关税费以及供电、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2.承租方负责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 (略) 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收取的租赁费等各项税费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3.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

八、 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长春大学

基本情况

住 所

(略) 卫星路6543号

法定代表人

韩业

注册资本(万元)

81444.0

经济性质

9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会议纪要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略) 财政厅

批准内容

同意

四、交易条件

公 告 期

10 个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 秒

挂牌底价

165.14 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详见明细表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

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 证 金

账户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略) -GY-ZL[2023]026号001

第 (略)

[ (略) 长春幸福街支行(*0176)]

36.0

(略) -GY-ZL[2023]026号002

第六公寓楼邮局

[ (略) 长春幸福街支行(*0175)]

7.5

(略) -GY-ZL[2023]026号003

长春大学自动贩售机

[ (略) 长春幸福街支行(*0174)]

5.9

保 证 金

设定

交纳交易保证金

? 是 □否

交纳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15时00分 (以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 (略) 长春幸福街支行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出租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承租方通过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D.承租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E.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承租方所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中心相关服务费用后,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资产出租明细表

(房屋土地)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

权证号

坐落位置

目前状况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出租期限(月)

挂牌价(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交易保证金(万元)

租金交纳方式

租金调整约定

标的交付时限

附属设施

履约保证金(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 (秒)

备注

1

第 (略)

*

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

在用

1045.67

科教用地

24

120

12

36.0

按年支付(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36.0

2023-12-08 09:00:00到2023-12-25 09:00:00

2023-12-25 09:00:00

90

2

第六公寓楼邮局

*

南关区,东至人民大街以西、南至新城小区、西至幸福街、北至星城胡同

在用

179.28

科教用地

24

25.1933

12

7.5

按年支付(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7.5

2023-12-08 09:00:00到2023-12-25 09:10:00

2023-12-25 09:10:00

90

3

长春大学自动贩售机

* * * * *

长春大学东西校区

在用

70㎡(一共35个点位,每个点位2㎡)

科教用地

24

19.95

12

5.9

按年支付(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5.9

2023-12-08 09:00:00到2023-12-25 09:20:00

2023-12-25 09:20: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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