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园区一路1号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办公类设备及其他、绿化等资产整体转让
梧州市园区一路1号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办公类设备及其他、绿化等资产整体转让
项目名称 | (略) 园区一路 1 号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办公类设备及其他、绿化等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110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略) 园区一路1号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办公类设备及其他、绿化等资产 | ||||
标的坐落 | (略) 万秀区园区一路1号 | ||||
基本属性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67㎡,建筑面积合计为76420.50 ㎡ | 土地使用期限 | 2002年09月13日起至2052年09月12日止 | |
土地性质 | 出让/自建房 | 用途 | 工业工地/工业 | ||
标的现状 | 租赁情况 | 部分标的资产存在租赁 | 开发情况 | 土地上已建有20栋厂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76420.50 ㎡,土地北面有部分空地,未达到完全利用状态,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排水、通给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 |
抵押他项权利情况 | 部分建筑物已抵押,转让行为已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 否 | ||
容积率 | 1.0 | ||||
其它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广西 (略) 持有 (略) 园区一路1号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办公类设备及其他、绿化等资产,整体转让。其中,土地使用权为一宗使用权面积为*.67㎡ 的工业用地;建筑物共计20栋厂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76420.50㎡;构筑物共计9项,主要为厂区围墙、场地硬化、简易棚等;设备共计489项,其中机器设备248项,机器设备主要为电梯、牙膏灌装机、三合一制膏机、ZG1300 牙膏制膏设备等, 家具及电子设备241项,主要为空调、冰箱、办公桌等办公设备。在建工程共1项,主要为牙膏车间一楼冷作间改造工程;树木共401项,为园区内的绿化树,主要包括黄金树、榕树、芒果树、枇杷树等。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土 (略) 万秀区园区一路1号, (略) 万秀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2002年9月13日起2052年9月12日止。土地距离梧州火车站约14公里,临近道路为工业大道,附近多工业用地,周边有广西 (略) 、梧州三 (略) 、广西 (略) 等,产业聚集度较高。 2.建筑物:建筑物共计20栋厂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76420.50 ㎡(其中17幢厂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3间门卫室未办证),部分建筑物已投入生产使用,成新率一般,能满足基本的生活生产需求。部分建筑物闲置,成新率相对较低。 3.构筑物:构筑物共计9项,主要为厂区围墙、场地硬化、简易棚等。 4.设备:设备共计489项,其中机器设备248项,电子设备241项,机器设备主要为电梯、牙膏灌装机、三合一制膏机、ZG1300 牙膏制膏设备等,电子设备主要为空调、冰箱等办公设备。以上设备安装(存放)于广西 (略) 厂区内。目前部分设备使用正常,维护保养一般,成新率一般,可以满足日常经营要求。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存放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内,能否正常使用尚不明确。 5.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为牙膏车间一楼冷作间改造工程,于2023年4月开工,至广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项目已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 6.树木:树木共 401 项,主要树种包括黄金榕、罗汉松、大黄树、芒果树、桉树、水葡萄树、木菠萝树等绿化树,日常有专人养护,定期进行修枝维护,树木生长状况一般。 注:部分标的资产存在租赁,详细情况请咨询本次资产转让方。 备注: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本公告内容仅为项目部分重要信息,详细情况意向受让方需到交易所查询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土地权属证明等其他文件,并且需到转让方、土地所在地、自然资源局等了解具体情况,做好项目实地尽调。 | ||||
评估价(元) | 130,269,731.33 | ||||
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3/5/31 | |||
评估机构 | 广西科正房地产土地 (略) | ||||
转让底价(元) | 130,269,731.33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广西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P59LY2K 注册地: (略) 园区一路 1 号第 5 幢 法定代表人:王祥勇 企业类型: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且实施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广西 (略) 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广西梧州 (略)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特别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 (略) 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①截至2023月9月转让方共计抵押17幢不动产贷款7000万元, (略) 贷款5000万,抵押13幢不动产;交通银行梧州分行贷款1000万,抵押1幢不动产;中国银行梧州分行贷款1000万,抵押3幢不动产。本次转让行为已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②转让标的中的部分资产存在租赁事项: (略) 园区一路1号第21 幢项下空地(94.59亩), (略) 园区一路1号厂区内83、86、87号仓库(9000平方米), (略) 园区一路1号第4幢从左手边数起第1、2间(75平方米), (略) 园区一路1号办公楼A座地层102、103房(64平方米),具体租金情况请咨询转让方。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土地/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4.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5.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6.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应当充分调查了解标的的重要事项,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意向方完全了解标的瑕疵状况及政策规定,愿意承担一切的风险问题。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将首付款(成交价款的30%)足额缴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后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3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签约地点:交易所通知)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成交价款的30%)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余款(成交价款的70%)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并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完毕,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号。 保证金由交易所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受让方足额支付首付款(成交价款的30%)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且交易所足额收到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4.交易税费: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第三方评估费用由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评估费用由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至评估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6.其它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予以约定。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 (略) 万秀区园区一路1号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1/10 至2023/ 12 /7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仟万元整(¥10,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受让方足额支付首付款(成交价款的30%)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且交易所足额收到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至 2023年 12月7日17: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受让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附件2标的清单.xls 附件3标的照片.zip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陈经理 0771-*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 ||||
单位地址 |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自治区国资委)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项目名称 | (略) 园区一路 1 号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办公类设备及其他、绿化等资产整体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BBWCQJY23-110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1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网络竞价时间同时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标的 | (略) 园区一路1号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办公类设备及其他、绿化等资产 | ||||
标的坐落 | (略) 万秀区园区一路1号 | ||||
基本属性 | 面积 | 土地使用权*.67㎡,建筑面积合计为76420.50 ㎡ | 土地使用期限 | 2002年09月13日起至2052年09月12日止 | |
土地性质 | 出让/自建房 | 用途 | 工业工地/工业 | ||
标的现状 | 租赁情况 | 部分标的资产存在租赁 | 开发情况 | 土地上已建有20栋厂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76420.50 ㎡,土地北面有部分空地,未达到完全利用状态,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排水、通给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 |
抵押他项权利情况 | 部分建筑物已抵押,转让行为已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 是否存在按份共有人 | 否 | ||
容积率 | 1.0 | ||||
其它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广西 (略) 持有 (略) 园区一路1号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办公类设备及其他、绿化等资产,整体转让。其中,土地使用权为一宗使用权面积为*.67㎡ 的工业用地;建筑物共计20栋厂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76420.50㎡;构筑物共计9项,主要为厂区围墙、场地硬化、简易棚等;设备共计489项,其中机器设备248项,机器设备主要为电梯、牙膏灌装机、三合一制膏机、ZG1300 牙膏制膏设备等, 家具及电子设备241项,主要为空调、冰箱、办公桌等办公设备。在建工程共1项,主要为牙膏车间一楼冷作间改造工程;树木共401项,为园区内的绿化树,主要包括黄金树、榕树、芒果树、枇杷树等。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土 (略) 万秀区园区一路1号, (略) 万秀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7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2002年9月13日起2052年9月12日止。土地距离梧州火车站约14公里,临近道路为工业大道,附近多工业用地,周边有广西 (略) 、梧州三 (略) 、广西 (略) 等,产业聚集度较高。 2.建筑物:建筑物共计20栋厂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合计为76420.50 ㎡(其中17幢厂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3间门卫室未办证),部分建筑物已投入生产使用,成新率一般,能满足基本的生活生产需求。部分建筑物闲置,成新率相对较低。 3.构筑物:构筑物共计9项,主要为厂区围墙、场地硬化、简易棚等。 4.设备:设备共计489项,其中机器设备248项,电子设备241项,机器设备主要为电梯、牙膏灌装机、三合一制膏机、ZG1300 牙膏制膏设备等,电子设备主要为空调、冰箱等办公设备。以上设备安装(存放)于广西 (略) 厂区内。目前部分设备使用正常,维护保养一般,成新率一般,可以满足日常经营要求。部分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存放于生产车间及仓库内,能否正常使用尚不明确。 5.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为牙膏车间一楼冷作间改造工程,于2023年4月开工,至广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项目已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 6.树木:树木共 401 项,主要树种包括黄金榕、罗汉松、大黄树、芒果树、桉树、水葡萄树、木菠萝树等绿化树,日常有专人养护,定期进行修枝维护,树木生长状况一般。 注:部分标的资产存在租赁,详细情况请咨询本次资产转让方。 备注: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本公告内容仅为项目部分重要信息,详细情况意向受让方需到交易所查询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土地权属证明等其他文件,并且需到转让方、土地所在地、自然资源局等了解具体情况,做好项目实地尽调。 | ||||
评估价(元) | 130,269,731.33 | ||||
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3/5/31 | |||
评估机构 | 广西科正房地产土地 (略) | ||||
转让底价(元) | 130,269,731.33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广西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P59LY2K 注册地: (略) 园区一路 1 号第 5 幢 法定代表人:王祥勇 企业类型: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向北部湾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由交易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且实施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并非通过流押或流质取得土地使用权;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广西 (略) 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广西梧州 (略)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
特别 | 1.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附件下载”中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信息公告及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 (略) 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交易所、转让方有权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2.标的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①截至2023月9月转让方共计抵押17幢不动产贷款7000万元, (略) 贷款5000万,抵押13幢不动产;交通银行梧州分行贷款1000万,抵押1幢不动产;中国银行梧州分行贷款1000万,抵押3幢不动产。本次转让行为已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②转让标的中的部分资产存在租赁事项: (略) 园区一路1号第21 幢项下空地(94.59亩), (略) 园区一路1号厂区内83、86、87号仓库(9000平方米), (略) 园区一路1号第4幢从左手边数起第1、2间(75平方米), (略) 园区一路1号办公楼A座地层102、103房(64平方米),具体租金情况请咨询转让方。 3.本公告关于标的的描述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因土地/房产披露面积与实际不符而调整成交价格。 4.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如须续期的,由受让方负责办理,续期费用由受让方缴纳。 5.标的产权证件等相关资料可在交易所查阅。 6.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应当充分调查了解标的的重要事项,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意向方完全了解标的瑕疵状况及政策规定,愿意承担一切的风险问题。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将首付款(成交价款的30%)足额缴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后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交易双方按标的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并签署交割单。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签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交易指南-竞价报名-报名手续”第3条规定持纸质报名材料前往签约地点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于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签约地点:交易所通知) 2.交易价款。受让方在《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将首付款(成交价款的30%)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余款(成交价款的70%)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并应于2024年1月31日前支付完毕,按照《资产转让协议》约定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号。 保证金由交易所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受让方足额支付首付款(成交价款的30%)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且交易所足额收到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4.交易税费:过户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第三方评估费用由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评估费用由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至评估机构指定银行账户。 6.其它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交易合同予以约定。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以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网络电子竞价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如出现系统异常等情形的,竞买人应及时联系并告知交易所工作人员,以便交易所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作出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将由您自行承担。 | |||
现场展示 | 展示地点: (略) 万秀区园区一路1号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1/10 至2023/ 12 /7 | |||
报名手续 |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截止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点击本项目对应的“报名”键进入登录界面进行会员注册、报名并上传有关材料,并将意向保证金缴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内的《竞买人条款》(包括意向受让方承诺、网络竞价须知)、《电子竞价风险及接收确认书》等文件,一经报名(点击同意)则视为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全部内容。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本项目“受让方资格条件”,如竞价成交后发现不符合的,将取消其最终受让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剩余保证金作为给转让方的补偿)。 需上传的材料包括: (1)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非法人组织: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③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扫描件、拍照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上传的材料之日起予以审核,交易所将审核结果通过交易系统、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反馈,报名材料需要完善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按照交易所的要求上传需要补充、更正的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意向受让方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4.成交后,受让方凭报名时上传材料的纸质原件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法人、非法人组织)或签字按手印(自然人))。 5.注意事项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2)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受让方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参与本项目需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仟万元整(¥10,000,000.00),需在信息披露期满前缴到交易所账户。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所扣除意向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且有权取消意向受让资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终受让资格)。 交易所扣除转受让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的计算标准为:按挂牌底价为基数计算。 (1)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 (2)提供虚假资料致使竞价无效; (3)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与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文件,或故意拖延(超过约定时间10天)不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 (4)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或竞价服务费; (5)与他人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6)扰乱交易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 (7)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 4.竞价成交且不存在违约情形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受让方足额支付首付款(成交价款的30%)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并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的担保,且交易所足额收到交易双方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所将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5.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全额无息返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至 2023年 12月7日17: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竞价服务费由受让方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至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注意:请按照系统自动推送的信息提示,将竞价服务费缴入竞价服务费专项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 ||||
附件下载 | 附件2标的清单.xls 附件3标的照片.zip | ||||
联系 | 标的咨询 | 陈经理 0771-* | |||
报名咨询 | 覃经理 0771-*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 ||||
单位地址 | (略) 青秀区枫林路18号宏桂大厦裙楼(广西国资交易中心) | ||||
其 他 | 监督电话:0771-*(自治区国资委) | ||||
特别声明 | 对于与(意向)竞买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等),以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为准。本公告及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披露的其他交易机构制定的交易规则,仅适用其技术性操作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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