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金鹰商城福彩展厅福利彩票销售运营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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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金鹰商城福彩展厅
福利彩票销售运营权转让公告
马鞍山金鹰商城福彩展厅福利彩票销售运营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3BTFNJ00885 | ||||||
委托方 | (略) 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3年12月8日9:00始至2023年12月18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12月8日9:00时始至2023年12月19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
交易监督部门 | (略) 民政局机关党委 联系方式:0555-*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转让标的 | 转让期限(年) | 转让底价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马鞍山金鹰商城福彩展厅福利彩票销售经营权 | 至2025年 3月7日 | 26万 | 2 | ||||
经营权基本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为马鞍山金鹰商城福彩展厅福利彩票销售运营权转让。本次委托运营的展厅位于马鞍山金鹰国际购物中心A06层编号为F6025商铺,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已装修建设完成(装修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用途为即开型福利彩票(以下简称“即开票”)和电脑型福利彩票销售(以下简称“电脑票”)。位于本公告中上述商铺,福利彩票展厅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商铺租赁费用、水、电、燃气费用,宽带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转让底价26万是以承销人承诺在转让期限内最低325万的承销额为计算依据(承诺承销销售额325万*8%=26万)。 4、受让方实际收益为:福利彩票实际销售额*8%-转让底价。 | |||||||
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转让价款支付:运营费用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转账支付。 2.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履约保证金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转账支付。转让期满如受让方未发生违约情形时不计息退还。 | ||||||
转让 用途要求 | 1.标的用途:福利彩票销售。 2.受让方使用上述标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受让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转让要求 | |||||||
运营期要求 | 1.运营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运营费用。 2.运营期内,受让方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全部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3.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承销合同》。 4.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承销合同》。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市场主体库登记 | 意向受 (略) 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农村产权”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易保证金交纳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咨询电话(*)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8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受让方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受让方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678室,联系电话: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向受让方收取。收取依据为标的底价: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2.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为1.6%;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02%;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58%,5000万以上的部分为0.32%。如项目有增值,则增值部分按照3.2%收取,增值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 | ||||||
七、其他说明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http://**),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 0555-* 。 | ||||||
主体库登记 | 联系电话:010-*转5-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 0551-*、*( (略) 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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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彩票销售运营权转让公告
马鞍山金鹰商城福彩展厅福利彩票销售运营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2023BTFNJ00885 | ||||||
委托方 | (略) 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3年12月8日9:00始至2023年12月18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12月8日9:00时始至2023年12月19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 ||||||
交易监督部门 | (略) 民政局机关党委 联系方式:0555-* | ||||||
一、转让标的情况 | |||||||
转让标的 | 转让期限(年) | 转让底价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马鞍山金鹰商城福彩展厅福利彩票销售经营权 | 至2025年 3月7日 | 26万 | 2 | ||||
经营权基本情况说明: 1、本项目为马鞍山金鹰商城福彩展厅福利彩票销售运营权转让。本次委托运营的展厅位于马鞍山金鹰国际购物中心A06层编号为F6025商铺,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已装修建设完成(装修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2、用途为即开型福利彩票(以下简称“即开票”)和电脑型福利彩票销售(以下简称“电脑票”)。位于本公告中上述商铺,福利彩票展厅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商铺租赁费用、水、电、燃气费用,宽带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3、转让底价26万是以承销人承诺在转让期限内最低325万的承销额为计算依据(承诺承销销售额325万*8%=26万)。 4、受让方实际收益为:福利彩票实际销售额*8%-转让底价。 | |||||||
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转让价款支付:运营费用在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转账支付。 2.履约保证金:受让方须向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履约保证金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转账支付。转让期满如受让方未发生违约情形时不计息退还。 | ||||||
转让 用途要求 | 1.标的用途:福利彩票销售。 2.受让方使用上述标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受让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并导致合同不能履约的,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 ||||||
二、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要求 | |||||||
1.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 |||||||
三、转让要求 | |||||||
运营期要求 | 1.运营期内,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运营费用。 2.运营期内,受让方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全部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 3.受让方自《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承销合同》。 4.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承销合同》。 | ||||||
四、受让方的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 (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方式 | |||||||
市场主体库登记 | 意向受 (略) 场主体库登记注册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1.意向受让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点击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下方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登录 ”。 具体流程参见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办事指南”-主体库登记-《市场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 ||||||
项目登记 | 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进入后选择点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页面跳转至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后,点击左上角的“农村产权”栏目,在列表中选择有意向的标的点击“我要参与”,再点击“项目登记”提交登记申请,意向方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进行登记。登记申请时填写的交易保证金交款账户须与意向受让方实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一致。 | ||||||
交易保证金交纳 | 意向受让方登记成功后,须通过项目登记时填写的己方账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号如下:
交易保证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让方可登*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看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未支付”,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交易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咨询电话(*)进行反馈。 注意事项:交易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登记系统将在到达公告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如因账号错误、交易保证金数额不足、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交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 ||||||
项目竞价 | 1.交易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受让方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2.竞价规则详见《网络连续竞价须知》(本公告上传附件)。 3.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800元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让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 ||||||
注: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交易保证金交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农村产权交易操作手册》(本公告上传附件)。 2.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登记及竞价,即视为对本公告内容的全部响应,自愿接受并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转让活动。 | |||||||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 |||||||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2.结果公告发布后,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受让方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受让方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 ||||||
交易保证金处置 | 1.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转让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2.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受让方交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活动的; (4)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受让方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经营权转让合同》的。 | ||||||
异议方式 |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678室,联系电话:055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交易服务费收取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向受让方收取。收取依据为标的底价: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收取比例为2.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部分为1.6%;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02%;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的部分为0.58%,5000万以上的部分为0.32%。如项目有增值,则增值部分按照3.2%收取,增值费用总额最高不超过80万。 | ||||||
七、其他说明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供的相关项目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http://**),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 | 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 0555-* 。 | ||||||
主体库登记 | 联系电话:010-*转5-2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人:程工,联系电话: 0551-*、*( (略) 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4楼)。 |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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