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报废资产拍卖交易公告
宿迁市公安局报废资产拍卖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 (略)
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报废资产拍卖 | ||||||||||||||
项目编号 | E*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12月9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12月17日 | |||||||||||||||
出让方 基本 情况 | 出让方名称: (略) 公安局 统一信用代码:*686 所在地:宿城区洪泽湖路152号 资产处置批复文件:宿财资[2023]69号 出让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物 基本情况 | 标的号 | 竞拍标的物 | |||||||||||||
1 | 标的名称 | 一批废旧设备及家具用具 | |||||||||||||
标的详情 | 内含:计算机、照相机、服务器、空调、家具用具等 | ||||||||||||||
起拍价 | 9.279万元 | ||||||||||||||
竞买保证金 | 3万元 | ||||||||||||||
2 | 标的名称 | 一批废旧设备及家具用具 | |||||||||||||
标的详情 | 内含:电视机、计算机、服务器、空调、家具用具等 | ||||||||||||||
起拍价 | 2.97万元 | ||||||||||||||
竞买保证金 | 1万元 | ||||||||||||||
增价幅度 | 以上标的增价幅度均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 ||||||||||||||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大新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 |||||||||||||
评估报告 | 苏大新咨报字(2023)宿迁第003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15日 | ||||||||||||||
评估价 | *元 | ||||||||||||||
特别 事项 说明 | 1.本次竞拍标的展示、咨询、勘察时间为12月14日,竞买人应在此时间内至标的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让方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竞拍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让方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让方、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让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装运难度、后期费用等为由,向拍卖人、出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所在位置: (略) 公安局。 3.标的勘查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 4.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让方承担,在《资产买卖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出让方负责。 6.本次竞拍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出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8.竞买人在报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买卖合同》,一旦成为买受人,须与出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9.买受人对成交标的的装运及后续处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0.本次竞拍标的和本公告涉及的可移交清单可能与实际移交时盘点数量有差异,本次竞拍以标的实际现状交易,竞买人应事先进行充分调研并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得以标的实际现状与评估报告存在差异为由拒绝签约或拒绝履约。 11.竞拍标的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2.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接、装运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 13.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不含税价。出让方、拍卖人均不提供销售发票,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14.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次竞拍一旦成交,价格即以竞拍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而波动。 | ||||||||||||||
竞买人应 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电子废弃物回收项目。 | ||||||||||||||
竞买人应 承诺的事项 | 1.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cn)。 5.竞买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标的物转运及处置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 文件 | 1.宿财资[2023]69号; 2.苏大新咨报字(2023)宿迁第003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 ||||||||||||||
其他 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17时30分(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须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竞买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须涵盖电子废弃物回收项目);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受让申请和承诺函;④企业信用报告⑤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所述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拍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12月17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略) ; 开户行:中国 (略) 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96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 (略) 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1),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之标的X-竞买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拍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退付方式: 2.1竞拍成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在无违约情况下将《资产买卖合同》履约完毕,由拍卖人将该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2.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3.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属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让方、拍卖机构、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1. 竞价开始时间: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至 (略) 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将成交价款及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转至拍卖人账户(缴纳方式同竞买保证金)。 2.拍卖人确认成交款到账后2日内,将该款项转至委托人指定的专用账户; 3.委托人确认成交款到账后3日内与买受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 如买受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款、拍卖佣金并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买卖合同》的,视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受让申请和承诺函》、《资产买卖合同》为准。 | ||||||||||||||
联系 方式 | 出让方: (略) 公安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宿城区洪泽湖路152号 拍卖机构: (略)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宿城区府前小区42排10号 |
发布单位: (略)
项目名称 | (略) 公安局报废资产拍卖 | ||||||||||||||
项目编号 | E* | ||||||||||||||
公告日期 |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12月9日 | ||||||||||||||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12月17日 | |||||||||||||||
出让方 基本 情况 | 出让方名称: (略) 公安局 统一信用代码:*686 所在地:宿城区洪泽湖路152号 资产处置批复文件:宿财资[2023]69号 出让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让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物 基本情况 | 标的号 | 竞拍标的物 | |||||||||||||
1 | 标的名称 | 一批废旧设备及家具用具 | |||||||||||||
标的详情 | 内含:计算机、照相机、服务器、空调、家具用具等 | ||||||||||||||
起拍价 | 9.279万元 | ||||||||||||||
竞买保证金 | 3万元 | ||||||||||||||
2 | 标的名称 | 一批废旧设备及家具用具 | |||||||||||||
标的详情 | 内含:电视机、计算机、服务器、空调、家具用具等 | ||||||||||||||
起拍价 | 2.97万元 | ||||||||||||||
竞买保证金 | 1万元 | ||||||||||||||
增价幅度 | 以上标的增价幅度均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 | ||||||||||||||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大新房地产资产评估 (略) | |||||||||||||
评估报告 | 苏大新咨报字(2023)宿迁第003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4月15日 | ||||||||||||||
评估价 | *元 | ||||||||||||||
特别 事项 说明 | 1.本次竞拍标的展示、咨询、勘察时间为12月14日,竞买人应在此时间内至标的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让方或拍卖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竞拍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出让方及拍卖人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让方、拍卖人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让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疑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装运难度、后期费用等为由,向拍卖人、出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所在位置: (略) 公安局。 3.标的勘查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 4.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让方承担,在《资产买卖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的交付相关事宜由出让方负责。 6.本次竞拍标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出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8.竞买人在报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买卖合同》,一旦成为买受人,须与出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9.买受人对成交标的的装运及后续处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0.本次竞拍标的和本公告涉及的可移交清单可能与实际移交时盘点数量有差异,本次竞拍以标的实际现状交易,竞买人应事先进行充分调研并接受该标的现状,成交后,不得以标的实际现状与评估报告存在差异为由拒绝签约或拒绝履约。 11.竞拍标的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2.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交接、装运过程中的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 13.本次转让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为不含税价。出让方、拍卖人均不提供销售发票,拍卖佣金发票由拍卖人提供。 14.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本次竞拍一旦成交,价格即以竞拍成交价为准, (略) 场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而波动。 | ||||||||||||||
竞买人应 具备的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电子废弃物回收项目。 | ||||||||||||||
竞买人应 承诺的事项 | 1.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2.竞买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竞买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竞买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http://**.cn)。 5.竞买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标的物转运及处置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竞买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 ||||||||||||||
备查 文件 | 1.宿财资[2023]69号; 2.苏大新咨报字(2023)宿迁第003号; 3.其他相关的备查文件。 | ||||||||||||||
其他 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17时30分(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须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竞买人提供的营业执照须涵盖电子废弃物回收项目);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受让申请和承诺函;④企业信用报告⑤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上所述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拍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12月17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略) ; 开户行:中国 (略) 宿迁城西支行; 账号:*96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 (略) 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1),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之标的X-竞买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拍资格。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效)。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退付方式: 2.1竞拍成功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在无违约情况下将《资产买卖合同》履约完毕,由拍卖人将该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买受人。 2.2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3.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属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让方、拍卖机构、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1. 竞价开始时间: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至 (略) 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将成交价款及成交价3%的拍卖佣金转至拍卖人账户(缴纳方式同竞买保证金)。 2.拍卖人确认成交款到账后2日内,将该款项转至委托人指定的专用账户; 3.委托人确认成交款到账后3日内与买受人签订《资产买卖合同》。 如买受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缴清成交款、拍卖佣金并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买卖合同》的,视买受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受让申请和承诺函》、《资产买卖合同》为准。 | ||||||||||||||
联系 方式 | 出让方: (略) 公安局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宿城区洪泽湖路152号 拍卖机构: (略)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宿城区府前小区42排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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