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自然拍告字号
蕲自然拍告字号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蕲自然拍告字〔2023〕04号
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委托 (略) 承担以拍卖的方式对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准备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2023-66 | 蕲春县2013年度第45批次1-1号地块建设用地 | 漕河镇八斗地村(东璧大道北侧 ) | 43128.32㎡(64.69亩) | 居住 | 1.0-1.7 | ≤30%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0997.3 | 2200 | 6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到 (略) 或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拍卖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主)。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28日9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禧孵化园A座3楼),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
七、2023-66号地块规划控制性指标要求:
1、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2、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0-1.7,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限高54米;
3、临东璧大道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少于40米,临豁口路及支路建筑退让不少于8米。如建设高层,在规定后退距离基础上还要按规范要求加退,要与八斗地还建房建筑退让相协调;
4、退让用地红线的范围只用于人行通道或绿化用地;
5、统一封闭阳台建筑面积与房产测绘计容标准及公用配套设施不计容政策按照《市住建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 (略) (略) 场平衡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的通知》(黄建发[2023]42号)文件执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此次出让地块为有底价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地块中间红旗渠(已建箱涵)属重要水系,地块开发不得影响红旗渠的正常通水;
3、拍卖成交价款中不包括相关税费;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到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
5、本公告 (略) 场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以本次拍卖文件为准。
九、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开户银行:
(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1、 (略) 蕲春支行
银行账号:*43
开 户 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2、中国农 (略) 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7-*
开户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二)竞买准备金账户
户 名: (略)
账 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昌支行
十、联系方式
(一)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漕河镇万丰路5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詹习斌、裴仙枝
(二) (略)
联系地址: (略) 武昌区中南路3号领秀中南大厦22F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元胜
十一、监督单位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3-*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8日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蕲自然拍告字〔2023〕04号
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委托 (略) 承担以拍卖的方式对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准备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
2023-66 | 蕲春县2013年度第45批次1-1号地块建设用地 | 漕河镇八斗地村(东璧大道北侧 ) | 43128.32㎡(64.69亩) | 居住 | 1.0-1.7 | ≤30%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0997.3 | 2200 | 6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7日到 (略) 或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拍卖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主)。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2月28日9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禧孵化园A座3楼),拍卖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
七、2023-66号地块规划控制性指标要求:
1、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2、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0-1.7,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建筑限高54米;
3、临东璧大道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少于40米,临豁口路及支路建筑退让不少于8米。如建设高层,在规定后退距离基础上还要按规范要求加退,要与八斗地还建房建筑退让相协调;
4、退让用地红线的范围只用于人行通道或绿化用地;
5、统一封闭阳台建筑面积与房产测绘计容标准及公用配套设施不计容政策按照《市住建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进一 (略) (略) 场平衡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的通知》(黄建发[2023]42号)文件执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此次出让地块为有底价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地块中间红旗渠(已建箱涵)属重要水系,地块开发不得影响红旗渠的正常通水;
3、拍卖成交价款中不包括相关税费;
4、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到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
5、本公告 (略) 场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以本次拍卖文件为准。
九、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开户银行:
(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1、 (略) 蕲春支行
银行账号:*43
开 户 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2、中国农 (略) 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7-*
开户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二)竞买准备金账户
户 名: (略)
账 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昌支行
十、联系方式
(一)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漕河镇万丰路5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詹习斌、裴仙枝
(二) (略)
联系地址: (略) 武昌区中南路3号领秀中南大厦22F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元胜
十一、监督单位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13-*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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