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松塘社区松塘村钢构花卉大棚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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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松塘社区松塘村钢构花卉大棚租赁权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NQ-3-2023-146

受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松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委托人”)委托, (略) (略) (以下称“代理机构”)将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在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流转

用途

流转

期限

(年)

面积

(亩)

起拍价

(元/亩/年)

竞拍

保证金

(元)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号大棚

花卉

种植

5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5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7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1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2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3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4号大棚

约7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5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二、经营业态及要求:

1、标的位于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广美园艺内,流转用途为花卉种植,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 (略) 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2、租金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后期租金须在每年4月30日前支付。

3、本次拍卖的标的竞得人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自行负责大棚及内部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等,安全责任自负,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大棚及相关设施含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租赁期间,租赁大棚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4、若大棚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大棚租赁租金、退租等理由。

5、大棚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经营涉及排放、异味、噪音等引发邻里矛盾的,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如协调不成造成群访事件的,委托人有权收回产权,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6、大棚租赁期间,竞得人是大棚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大棚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大棚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如果竞得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地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大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竞得人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改造和破坏大棚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须提前2个月向委托人提交书面退租申请,并保证大棚及内部设施、设备的完好,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大棚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如退租时设施设备有所损坏或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规划拆迁等特殊情况,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搬离,按实际租赁时间付款。

9、大棚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 (略) 当涂县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大棚)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该项目有优先权利人。

11、若竞得人为原承租人,租金的计算方式为:自上一轮租赁合同截止日后,次日继续计缴,至本轮5年承租期结束;若竞得人非原承租人,标的交付日、起租时间、规则及次年缴费时间以新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 (略) 当涂县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大棚)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2、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仍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3、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

1、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管理经验。

3、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意向竞买人要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服从委托人管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成交确认方式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拍卖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五、竞拍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缴纳方式

1、汇入竞拍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标的。

2、竞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6时,各竞买人须于该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银行账户或自然人的个人账户汇入到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他个人代为交纳,保证金以到达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由他人账户代汇或超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汇入到的保证金,将无法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拍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拍保证金账户为:

①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0357

②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

4、确认竞拍保证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19日8时至9时50分,携带交纳保证金凭证至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股确认后加盖财务专用章。

5、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其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竞买人未成功竞得,5日内无息退还竞拍保证金。竞买成功的竞拍保证金,在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竞拍保证金(退还保证金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账号、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0555-*)。

六、成交价款的缴纳方式

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竞价成交关系,竞拍保证金交由委托人处置,所交竞拍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报名所需材料(一式三份)

(一)竞得人为法人单位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略) 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6、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成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公章。

(二)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略) 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3、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三)申请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需提交: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略) 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6、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签字或盖章。

特别提示: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料至代理机构报名,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制成三份。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意向竞买人请提前与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2、本次拍卖标的各意向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勘察现场,凡参加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察和确认了流转标的现状、面积、流转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异议,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内涉及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价开始时间及地点

竞价会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00,在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举行,逾期未到场人员谢绝进入竞价会会场,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3、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代理机构发布的竞价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刘旻 联系电话:0555-* *

地址: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2、委托人: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松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陶信宝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松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略)

竞价须知.pdf

(略) 当涂县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大棚)租赁合同.pdf

附件

项目编号:NQ-3-2023-146

受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松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称“委托人”)委托, (略) (略) (以下称“代理机构”)将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在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竞价室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流转

用途

流转

期限

(年)

面积

(亩)

起拍价

(元/亩/年)

竞拍

保证金

(元)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号大棚

花卉

种植

5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5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7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1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2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3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4号大棚

约7

6000

10000

NQ-3-2023-*

松塘村钢构花卉15号大棚

约6

6000

10000

二、经营业态及要求:

1、标的位于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广美园艺内,流转用途为花卉种植,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 (略) 管理要求及限定的经营范围,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项目,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2、租金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竞得人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年租金,后期租金须在每年4月30日前支付。

3、本次拍卖的标的竞得人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环保、消防、安全等)接收,自行负责大棚及内部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等,安全责任自负,所产生的费用自理。大棚及相关设施含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内的全部工作均由竞得人自行完成,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设施验收合格,各项条件符合营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租赁期间,租赁大棚发生的水、电、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4、若大棚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大棚租赁租金、退租等理由。

5、大棚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均由竞得人承担;如因经营涉及排放、异味、噪音等引发邻里矛盾的,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如协调不成造成群访事件的,委托人有权收回产权,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竞得人全部承担。

6、大棚租赁期间,竞得人是大棚的实际管理人,竞得人须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不做危及自身人身安全的活动,大棚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都由竞得人来承担,与委托人无关,包括但不仅限于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在大棚内摔倒等造成人身伤亡等;如果竞得人利用此房进行不正当地经营或者违法活动,委托人有权无条件地立刻收回大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7、竞得人在承租期内不得私自改造和破坏大棚主体结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8、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须提前2个月向委托人提交书面退租申请,并保证大棚及内部设施、设备的完好,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大棚内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不得拆除,无偿归委托人所有。如退租时设施设备有所损坏或给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规划拆迁等特殊情况,竞得人须无条件服从搬离,按实际租赁时间付款。

9、大棚交付日、起租日及其他未尽事宜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 (略) 当涂县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大棚)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该项目有优先权利人。

11、若竞得人为原承租人,租金的计算方式为:自上一轮租赁合同截止日后,次日继续计缴,至本轮5年承租期结束;若竞得人非原承租人,标的交付日、起租时间、规则及次年缴费时间以新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 (略) 当涂县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大棚)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2、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三个月仍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3、若竞买人之间发生恶意竞争, (略) 场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意向竞买人资格、要求

1、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企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与(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管理经验。

3、意向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意向竞买人要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服从委托人管理;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意向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意向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成交确认方式和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若报名期限截止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不足2名,在不改变拍卖条件的前提下,采用协议方式进行流转,但协议的价格不得低于起拍价。

五、竞拍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的缴纳方式

1、汇入竞拍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标的。

2、竞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6时,各竞买人须于该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银行账户或自然人的个人账户汇入到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他个人代为交纳,保证金以到达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由他人账户代汇或超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汇入到的保证金,将无法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拍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拍保证金账户为:

①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0357

②户 名: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当涂支行

账 号:*

4、确认竞拍保证金到账时间:2023年12月19日8时至9时50分,携带交纳保证金凭证至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股确认后加盖财务专用章。

5、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其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竞买人未成功竞得,5日内无息退还竞拍保证金。竞买成功的竞拍保证金,在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竞拍保证金(退还保证金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账号、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0555-*)。

六、成交价款的缴纳方式

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一次性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催交后仍不能缴纳上述款项或逾期不予办理成交手续的,视为竞得人违约,代理机构有权解除竞价成交关系,竞拍保证金交由委托人处置,所交竞拍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优先支付佣金,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向属地仲裁委员 (略) 提起仲裁、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七、报名所需材料(一式三份)

(一)竞得人为法人单位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略) 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6、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签署成交文件时须携带单位公章。

(二)竞得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略) 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3、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自然人签名。

(三)申请人为其他经济组织的需提交: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略) 农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流转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6、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签字或盖章。

特别提示: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料至代理机构报名,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制成三份。意向竞买人须对报名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意向竞买人请提前与委托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

2、本次拍卖标的各意向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勘察现场,凡参加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察和确认了流转标的现状、面积、流转要求等,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物情况为名提出异议,委托人及代理机构等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内涉及面积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竞价开始时间及地点

竞价会定于2023年12月19日上午10:00,在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子竞价室举行,逾期未到场人员谢绝进入竞价会会场,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责任,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委托人与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成交确认书上所签署的名称应与报名时名称一致。

3、竞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代理机构发布的竞价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人:刘旻 联系电话:0555-* *

地址: (略) 花山区中央大厦9-711室

2、委托人: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松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陶信宝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业主单位委托拍卖代理机构发布,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当涂现代农业示范区松塘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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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当涂县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大棚)租赁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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