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恒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没收的矿产品砂岩拍卖公告
山西恒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没收的矿产品砂岩拍卖公告
晋中产交〔2023〕第119号
晋恒通拍公字〔2023〕第61号
受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依法没收的矿产品砂岩2445.14吨,参考起拍价:19600元。(拍卖数量为预估量,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数量及质量承担担保责任。)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8日10时开始(延时除外);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三、展示时间及联系人:
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人:麻先生 *
四、标的展示地点:
(略) 榆次区东赵乡石山村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 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17:00(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3.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自行按照中拍平台(http://**)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交纳保证金”等操作。
4.有竞买意向者,请于报名截止日2023年12月17日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款 (略) (略) 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5.请竞买人尽早办理,逾期责任自负,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办理竞买手续的,拍卖人不予确认其竞买人资格,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保证金的交纳
1.办理完毕报名的竞买人于2023年12月17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20000元)。
2.保证金缴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晋中道北支行
账 号:*61
七、联系人:
1.山西 (略)
地址: (略) 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
温先生 0354-* *
2.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民之家2号楼1009号
郝先生 0354-*
八、特别约定: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质量、数量、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2.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完成现场勘验,确认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 (略) 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5%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瑕疵为由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须持《电子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进行标的移交,提货时间由买受人与委托方自行商定。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办理移交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予以扣除。提货区域须按照委托人指定区域实施,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移交手续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办理,委托人不提供税票,以现场实际数量移交标的,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交易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标的可能涉及的保管、装卸、搬运、清理、运输、销售、使用、质量、安全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拍卖成交后,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7.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 (略)
2023年12月8日
晋中产交〔2023〕第119号
晋恒通拍公字〔2023〕第61号
受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 (略) 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依法没收的矿产品砂岩2445.14吨,参考起拍价:19600元。(拍卖数量为预估量,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的数量及质量承担担保责任。)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18日10时开始(延时除外);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进行网络公开拍卖。
三、展示时间及联系人:
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人:麻先生 *
四、标的展示地点:
(略) 榆次区东赵乡石山村
五、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 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7日17:00(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自然人报名上传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报名上传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3.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自行按照中拍平台(http://**)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交纳保证金”等操作。
4.有竞买意向者,请于报名截止日2023年12月17日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持有效证件和竞买保证金缴款 (略) (略) 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5.请竞买人尽早办理,逾期责任自负,未按照上述报名要求办理竞买手续的,拍卖人不予确认其竞买人资格,责任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保证金的交纳
1.办理完毕报名的竞买人于2023年12月17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银行账户(竞买人与汇款人名称须一致),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20000元)。
2.保证金缴款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山西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晋中道北支行
账 号:*61
七、联系人:
1.山西 (略)
地址: (略) 晋华街道菜园西街39号新晋南苑2#商业楼207
温先生 0354-* *
2.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民之家2号楼1009号
郝先生 0354-*
八、特别约定: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质量、数量、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2.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勘验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完成现场勘验,确认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山西 (略) 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及《电子拍卖笔录》,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按成交价款为基数5%的拍卖佣金和按成交价款为基数4%的交易费,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瑕疵为由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拍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拍卖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须持《电子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进行标的移交,提货时间由买受人与委托方自行商定。若三个工作日内未办理移交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予以扣除。提货区域须按照委托人指定区域实施,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标的移交手续由买受人与委托人办理,委托人不提供税票,以现场实际数量移交标的,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交易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全额承担,标的可能涉及的保管、装卸、搬运、清理、运输、销售、使用、质量、安全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拍卖成交后,中拍平台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价×0.15%),请按中拍平台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7.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略) 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 (略)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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