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箭钢锉有限责任公司33.35%股权
北京飞箭钢锉有限责任公司33.35%股权
项目名称: | 北京飞箭钢锉有限责任公司33.35%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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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 (略) | ||
转让比例: | 33.3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朝富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47.1069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2-11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正式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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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3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46A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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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0 | 净利润(上年度): | 0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48.9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60.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11.23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益信华 (略) | |||||
本年度 2023-11-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0 | 净利润: | 0 | |
资产总额: | 48.97 | 负债总额: | 160.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11.2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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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66.65 | |||||
北京 (略) | 33.35 |
项目名称: | 北京飞箭钢锉有限责任公司33.35%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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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 (略) | ||
转让比例: | 33.35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朝富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147.1069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2-11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1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2)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最终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正式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以及未按约定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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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35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46A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1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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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0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0 | 净利润(上年度): | 0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48.97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60.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111.23 | |
审计机构: | 北京中益信华 (略) | |||||
本年度 2023-11-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0 | 利润总额: | 0 | 净利润: | 0 | |
资产总额: | 48.97 | 负债总额: | 160.2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111.23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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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66.65 | |||||
北京 (略) | 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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