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新华路号富中国际广场19层1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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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新华路号富中国际广场19层1号房产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相关附件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9层1号房产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 (略) 南明区
评估机构北京中 (略) 评估基准日2023-03-07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基础设施 (略) 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3-08-11
评估值(万元)392.84账面价值(万元)132.19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转让方未取得本次拟转让房产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证,故无法提供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等信息。 2.根据转让方购买本房产时与当时出卖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土地面积共用),规划用途为商办楼。如本次转让房产权属变更后,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中包含土地信息,则以证载信息为准。 3.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9层1号
楼盘名称富中国际广场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筑房权证南明字第*号
建筑面积(m2)318.04设计用途办公
楼层19附属设施业务无法提供
位置信息 (略) 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9层1号
周边配套1、周边直线1KM范围内交通配套资源有(纪念塔,市南路,箭道街路口,陈家坡,*秀楼,钻石广场,省委,邮电大楼等; 2、周边2KM医疗资源有5个, (略) 南 (略) 距离小区177米, (略) (略) 距离小区1091米, (略) (略) 距离小区1165米,贵州中医药大学 (略) 距离小区1582米,贵州中医药大学 (略) 距离小区1820米,为医疗需求提供保障。
小区介绍富中国际广场作为贵州首家涉外写字楼,位于贵阳老城区黄金商业地段,与贵阳地标景点*秀楼仅百步之遥,总建筑面积约5万㎡,每层配套空中花园,让客户在办公、议事的闲暇之余还可坐享空中花园、眺望*秀盛景。写字楼配套设施完善:9台德国高速蒂森电梯、美国开利中央空调,500余停车位,力求给客户提供最便利的办公设备和最舒适的工作环境。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9层1号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郜于轩成立日期2004-11-10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86C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 (略) 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略)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 (略) 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的项目咨询服务。***)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基础设施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59E
批准单位天津创业 (略) 批准日期2023-11-1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文件名称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023(第42次)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12-11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3-12-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将保证金78万元支付至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提出其他主张。 3.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交易各方自行承担;房地产变更、过户、转移等一切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前须现场看样,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刘娜 ; 联系电话:* )。 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内。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7.受让成功后,受让方自行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全部相关事宜,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8.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先用于补偿天津 (略) 及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受让方未在天津 (略) 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交易价款的。 9.标的房产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在标的房产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标的房产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 10.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万元)78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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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看房确认函



现场看房确认函.docx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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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 (略)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支付行号*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9层1号房产
资产类别房产类标的所在地 (略) 南明区
评估机构北京中 (略) 评估基准日2023-03-07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基础设施 (略) 类型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2023-08-11
评估值(万元)392.84账面价值(万元)132.19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1.转让方未取得本次拟转让房产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证,故无法提供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等信息。 2.根据转让方购买本房产时与当时出卖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土地面积共用),规划用途为商办楼。如本次转让房产权属变更后,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中包含土地信息,则以证载信息为准。 3.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略) 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9层1号
楼盘名称富中国际广场类型房产
权属证明编号筑房权证南明字第*号
建筑面积(m2)318.04设计用途办公
楼层19附属设施业务无法提供
位置信息 (略) 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9层1号
周边配套1、周边直线1KM范围内交通配套资源有(纪念塔,市南路,箭道街路口,陈家坡,*秀楼,钻石广场,省委,邮电大楼等; 2、周边2KM医疗资源有5个, (略) 南 (略) 距离小区177米, (略) (略) 距离小区1091米, (略) (略) 距离小区1165米,贵州中医药大学 (略) 距离小区1582米,贵州中医药大学 (略) 距离小区1820米,为医疗需求提供保障。
小区介绍富中国际广场作为贵州首家涉外写字楼,位于贵阳老城区黄金商业地段,与贵阳地标景点*秀楼仅百步之遥,总建筑面积约5万㎡,每层配套空中花园,让客户在办公、议事的闲暇之余还可坐享空中花园、眺望*秀盛景。写字楼配套设施完善:9台德国高速蒂森电梯、美国开利中央空调,500余停车位,力求给客户提供最便利的办公设备和最舒适的工作环境。
户型介绍
附件
标的是否有租赁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 (略) 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场19层1号
经济类型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郜于轩成立日期2004-11-10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86C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 (略) 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略)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 (略) 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市政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交通工程的项目咨询服务。***)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监管机构属地天津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基础设施 (略)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59E
批准单位天津创业 (略) 批准日期2023-11-1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文件名称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023(第42次)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12-11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3-12-2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将保证金78万元支付至天津 (略) (下称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和相关文件、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标的所涉及的现状、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并已完成对该标的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标的配套设施及现状。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已到相关权属变更部门咨询了解房地产限购政策,满足限购要求,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受让方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或提出其他主张。 3.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交易各方自行承担;房地产变更、过户、转移等一切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前须现场看样,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提供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刘娜 ; 联系电话:* )。 5.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转让,保证金自动转为网络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后,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网络竞价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天津产权规定返还。 6.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内。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7.受让成功后,受让方自行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全部相关事宜,转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8.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先用于补偿天津 (略) 及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受让方未在天津 (略) 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缴纳剩余交易价款的。 9.标的房产涉及的水、电等相关费用,在标的房产交割(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之前产生的由转让方承担,标的房产交割之后产生的由受让方承担。 10.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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