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路华集团129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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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路华集团129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宝路华集团129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380A*
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
项目概况: (略) 拟投入资金1057.8万元,购置129辆纯电动出租车经营巡游出租车业务。其中采购76台为确定采购数量,53台为预采购数量(即需求数量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名称:宝路华集团129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采购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一、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登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详见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业务操作指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V1.0。 三、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 1.网络支持:http://**。点击网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2.其他问题请查看平台首页下方对应电话。 四、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五、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90
交货期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或采购人/使用人提出需求后90日内交付,具体根据采购单位分批下达的指令送达指定地点,送达前须完成车辆的上牌工作和所有营运服务设施的安装、检测工作。
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29台纯电出租车。
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车辆制造企业或其品 (略) 。如投标人为车辆制造企业,提供生产资质情况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略) ,提供车辆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车辆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 不得同时参与。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交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提资料是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为准。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 (略) ,深圳,0755-
项目名称:宝路华集团129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380A*
项目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略) )
项目概况: (略) 拟投入资金1057.8万元,购置129辆纯电动出租车经营巡游出租车业务。其中采购76台为确定采购数量,53台为预采购数量(即需求数量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名称:宝路华集团129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采购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一、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登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详见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业务操作指引-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V1.0。 三、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 1.网络支持:http://**。点击网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2.其他问题请查看平台首页下方对应电话。 四、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五、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采购单位名称: (略) 宝路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90
交货期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后或采购人/使用人提出需求后90日内交付,具体根据采购单位分批下达的指令送达指定地点,送达前须完成车辆的上牌工作和所有营运服务设施的安装、检测工作。
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29台纯电出租车。
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工商信息查询单或工商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车辆制造企业或其品 (略) 。如投标人为车辆制造企业,提供生产资质情况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略) ,提供车辆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及车辆制造企业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 (略) 不得同时参与。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交获取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所需资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所提资料是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审小组的评审意见为准。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 (略) ,深圳,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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