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328%
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328%
项目名称: | 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1898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328%)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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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人大 (略) | ||
转让比例: | 1.233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260.92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2-12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5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信息披露期满,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受让条件的。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所涉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北交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而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下列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本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自取得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成相应工商登记手续,转让方仅需给予必要的配合; (4)本方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方承诺已充分知晓并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自身具备成为转让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自行决定参与本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本方已充分知晓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转让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方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转让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实缴资本为17896.54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221.898万元已全部实缴,其他股东出资情况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2、本项目完成后,标的企业须仍然符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监管要求。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2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人大金仓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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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33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015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643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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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4,402.02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325.97 | 净利润(上年度): | 5,029.3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71,695.89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0,950.4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60,745.46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0,966.28 | 利润总额: | -32.62 | 净利润: | 47.23 | |
资产总额: | 68,676.44 | 负债总额: | 7,883.7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60,792.69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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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天电子 (略) | 7.94 | |||||
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 12.88 | |||||
任永杰 | 2.89 | |||||
(略) | 2.22 | |||||
人大 (略) | 1.23 | |||||
其他股东 | 5.45 | |||||
太 (略) | 51 | |||||
北京泰 (略) | 6.44 | |||||
共青城盈科数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2 | |||||
云创金仓(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4 | |||||
(略) | 3.89 |
项目名称: | 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21898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328%)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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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人大 (略) | ||
转让比例: | 1.233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2260.92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2-12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5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或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信息披露期满,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受让条件的。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所涉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北交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而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下列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本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2)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3)本方同意自取得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成相应工商登记手续,转让方仅需给予必要的配合; (4)本方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5)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方承诺已充分知晓并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自身具备成为转让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自行决定参与本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本方已充分知晓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符合作为转让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本项目受让方不代表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对受让方符合作为转让标的企业股东的全部条件作出了任何的保证或承诺,北京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亦不对受让方的股东资格能获得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核准作出任何的保证及承诺。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18000万元,实缴资本为17896.54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注册资本221.898万元已全部实缴,其他股东出资情况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2、本项目完成后,标的企业须仍然符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监管要求。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2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人大金仓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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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33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015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643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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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34,402.02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5,325.97 | 净利润(上年度): | 5,029.34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71,695.89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10,950.43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60,745.46 | |
审计机构: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0,966.28 | 利润总额: | -32.62 | 净利润: | 47.23 | |
资产总额: | 68,676.44 | 负债总额: | 7,883.75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60,792.69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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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南天电子 (略) | 7.94 | |||||
中电太极(集团)有限公司 | 12.88 | |||||
任永杰 | 2.89 | |||||
(略) | 2.22 | |||||
人大 (略) | 1.23 | |||||
其他股东 | 5.45 | |||||
太 (略) | 51 | |||||
北京泰 (略) | 6.44 | |||||
共青城盈科数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2 | |||||
云创金仓(天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4 | |||||
(略) | 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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