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钢智能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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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钢智能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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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安徽马钢智能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57.1138%股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北京鑫华源 (略)
转让比例: 57.114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北京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3220.6188万元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3-12-12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966.185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③知晓并同意标的企业员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等说明、期后重大事项,提请意向方注意。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报告修订的说明。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2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安徽马钢智能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7.114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27T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41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2,245.89 利润总额(上年度): -495.72 净利润(上年度): -487.47
资产总额(上年度): 6,815.4 负债总额(上年度): 1,879.4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4,935.99
审计机构: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3-11-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1,106.42 利润总额: -290.03 净利润: -290.57
资产总额: 6,060.89 负债总额: 1,395.5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665.32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安徽马钢智能 (略) 工会委员会 7.14
周庄 26.81
马钢(集团) (略) 8.94
北京鑫华源 (略) 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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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安徽马钢智能立体停车设备有限公司57.1138%股权 项目编号: S*D*
标的名称: 标的编号:
转让方名称: 北京鑫华源 (略)
转让比例: 57.114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北京 (略)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挂牌价格: 3220.6188万元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3-12-12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是否自动延期: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966.185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①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③知晓并同意标的企业员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 5、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
重要信息披露: 1.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披露的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等说明、期后重大事项,提请意向方注意。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和评估报告修订的说明。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http://**-2
数据来源: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安徽马钢智能 (略)
注册地(住所):
注册资本(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7.114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27T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经营范围:
经营规模: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41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审计年度(2022)
营业收入(上年度): 2,245.89 利润总额(上年度): -495.72 净利润(上年度): -487.47
资产总额(上年度): 6,815.4 负债总额(上年度): 1,879.41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4,935.99
审计机构: 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年度 2023-11-30财务报表【月报】
营业收入: 1,106.42 利润总额: -290.03 净利润: -290.57
资产总额: 6,060.89 负债总额: 1,395.5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665.32
企业股东信息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东持股比例
安徽马钢智能 (略) 工会委员会 7.14
周庄 26.81
马钢(集团) (略) 8.94
北京鑫华源 (略) 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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