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文土告字〔2023〕63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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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文土告字〔2023〕63号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文土告字〔2023〕6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文国农储(2023)-2号

(略) 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区内

9789.73平方米(折合14.685亩)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属设施农用地)

50年

289.7760(折合296元/平方米)

289.7760

二、申请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经过审核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其资格,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 (略) 境内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挂牌:(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出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 (略)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7时00分(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2024年1月2日08时30分至2024年1月15日10时0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2024年1月15日10时0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召开挂牌现场会)。

七、开发建设要求:

(一)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照签订的《成交确认书》约定,在20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90天内必须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本次出让宗地属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属设施农用地)。竞得该宗土地后,须严格按照批准备案的要求,以及有关部门的行业规定,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项目,两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不按批准备案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和不在一年内动工建设项目的,由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受让人不履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 (略) 政府批准后,按该合同约定,退还除该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农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执行。

(三)本次出让宗地按净地条件出让,即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 (略) 政府(琼府〔2018〕3号)文件规定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的净地条件无异议,在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同意与出让人按该净地条件签订《国有农用地交地确认书》确认出让地块交地开发建设。

(四)按照《 (略) 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本次出让宗地为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不得低于80万/亩,达产年限5年。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 (略) 农业农村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文国农储(2023)-2号)。

(五)竞得土地后,竞得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该宗地设施农用地批准、备案和环保等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按照《关于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0〕6号)文件要求,该项目用地建设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附属)设施用地。其中生产设施用地(养殖设施)可建设多层建筑,但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建筑层数控制在六层以下;工厂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控制总用地面积10%以内。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 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 (略)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文城镇白金路2号、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

联 系 人:林先生 薛女士

联系电话:0898-*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1日

(略)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文土告字〔2023〕63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挂牌起始价(万元)

竞买

保证金(万元)

文国农储(2023)-2号

(略) 冯家湾现代化渔业产业园区内

9789.73平方米(折合14.685亩)

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属设施农用地)

50年

289.7760(折合296元/平方米)

289.7760

二、申请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经过审核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其资格,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 (略) 境内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挂牌:(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三、本次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出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 (略)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五、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7时00分(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月1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2024年1月2日08时30分至2024年1月15日10时0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2024年1月15日10时0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召开挂牌现场会)。

七、开发建设要求:

(一)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照签订的《成交确认书》约定,在20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90天内必须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

(二)本次出让宗地属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属设施农用地)。竞得该宗土地后,须严格按照批准备案的要求,以及有关部门的行业规定,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项目,两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不按批准备案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和不在一年内动工建设项目的,由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宗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受让人不履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 (略) 政府批准后,按该合同约定,退还除该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农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参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执行。

(三)本次出让宗地按净地条件出让,即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 (略) 政府(琼府〔2018〕3号)文件规定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的净地条件无异议,在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同意与出让人按该净地条件签订《国有农用地交地确认书》确认出让地块交地开发建设。

(四)按照《 (略) 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本次出让宗地为水产养殖设施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不得低于80万/亩,达产年限5年。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 (略) 农业农村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文国农储(2023)-2号)。

(五)竞得土地后,竞得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应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该宗地设施农用地批准、备案和环保等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按照《关于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0〕6号)文件要求,该项目用地建设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附属)设施用地。其中生产设施用地(养殖设施)可建设多层建筑,但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建筑层数控制在六层以下;工厂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控制总用地面积10%以内。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三)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略) 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 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 (略)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文城镇白金路2号、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41层

联 系 人:林先生 薛女士

联系电话:0898-*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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