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核心示范区土地招租
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核心示范区土地招租
江苏洪渔 (略) 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核心示范区土地
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江苏洪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核心示范区土地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E*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2月1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挂牌期。 | ||||||||
招租方 基本情况 | 出让方名称:江苏洪渔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29FT82D 所在地: (略) 泗洪县通湖大道 (略) 道交汇处向南1000米 出让方承诺:本次出让标的权属清晰,出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出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招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位置 | 江苏洪渔 (略) 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核心示范区(纲要河以南、牌坊路以北、通湖大道以西、孟沟以东) | ||||||
租赁期限 | 一年 | |||||||
经营范围 | 稻渔综合种养 | |||||||
招租标的 评估情况 | 出让评估价格 | 1750元/年/亩 | ||||||
评估机构 | 江苏至言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至言[2023]价评字SH000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3日 | |||||||
租金 挂牌底价 | 1750元/年/亩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租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为年租金(即成交价*年*亩数)。 2.履约保证金按30万元收取,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二、事项说明 1.承租方须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招租方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人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招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勘察标的联系人:刘部长,联系电话:*。 3.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及意向人实地察看为准。招租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招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招租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招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三、其他 1.本次招租评估价、招租底价均为不含税价,招租人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 2. 意向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联系招租人,由招租方统一组织实地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招租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招租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视同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承租方一旦参与竞拍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招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4. 合同签订前及标的交付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招租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后并交付标的后,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 5. 本次租赁经营使用权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招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6.成交后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由招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承租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7.标的以现状出租,在招租交易成交后,招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费用。 8. 承租方在承包期间,不得转包、分包,否则一经查实,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从诚信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0万元,且不给予买受人任何补偿,承租方自行投入的资产15日内自行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 承租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的标的出租、抵押、典当。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0.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1)要 (略) 级及以上水产(农业、渔业)产业化 (略) 级及以上水产(农业、渔业) (略) 所(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 (2)竞买人必须自身经营,不允许与其他自然人或主体组成联合体投标。 (3)竞买成功后,标的经营期限为1年,用于稻渔综合种养。成交单位自行组织生产,自负盈亏。 (4)成交单位在标的涉及到的用水、电等一切自行联系交接、费用自行承担。 (5)竞买成功后,成交单位不得转租、分包承租。 (6)成交人在经营期限内不得破坏承包渔业核心示范区的整体规划,成交人在生产期间,不得使用农业(渔业)部门规定的违禁药品。 (7)成交人签订合同时,需签署承诺书,并严格履行合同和承诺书内容;养殖工人或所有参与养殖人员也需签订承诺书,否则招租人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 |||||||
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苏至言[2023]价评字SH0009号 2.会议纪要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有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受让申请和承诺函; (4)省级及以上水产(农业、渔业)产业化 (略) 级及以上水产(农业、渔业) (略) 所证明材料; (5)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 意向承租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承租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30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7:30。 3.缴纳方式: 3.1意向承租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 钱包名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ID: *8 运营银行:中国 (略) 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4.2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招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承租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交纳租赁押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招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招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租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0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竞价单位:元/年/亩 增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2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方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 3.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交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让方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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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面积(约亩) | 租赁期限(年) | 起拍价 (元/年/亩) | 增加幅度 (元/年/亩)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江苏洪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核心示范区土地公开招租 | 2039.58 | 1 | 1750 | 100元 及其倍数 | 30 |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江苏洪渔 (略) 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核心示范区土地
公开招租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江苏洪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核心示范区土地公开招租 | |||||||
项目编号 | E*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2月1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挂牌期。 | ||||||||
招租方 基本情况 | 出让方名称:江苏洪渔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29FT82D 所在地: (略) 泗洪县通湖大道 (略) 道交汇处向南1000米 出让方承诺:本次出让标的权属清晰,出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出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招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位置 | 江苏洪渔 (略) 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核心示范区(纲要河以南、牌坊路以北、通湖大道以西、孟沟以东) | ||||||
租赁期限 | 一年 | |||||||
经营范围 | 稻渔综合种养 | |||||||
招租标的 评估情况 | 出让评估价格 | 1750元/年/亩 | ||||||
评估机构 | 江苏至言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至言[2023]价评字SH000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13日 | |||||||
租金 挂牌底价 | 1750元/年/亩 | |||||||
特别事项 说明 | 一、租金支付方式 1.成交价为年租金(即成交价*年*亩数)。 2.履约保证金按30万元收取,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二、事项说明 1.承租方须从事合法合规的经营项目,各项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从事危险品和扰民的行业经营。 2.招租方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人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招租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勘察标的联系人:刘部长,联系电话:*。 3.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及意向人实地察看为准。招租方及交易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招租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招租方及交易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4.意向承租方应认真阅读招租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招租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三、其他 1.本次招租评估价、招租底价均为不含税价,招租人不提供成交价款发票。 2. 意向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联系招租人,由招租方统一组织实地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招租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质量、数量、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招租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视同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承租方一旦参与竞拍活动,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招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4. 合同签订前及标的交付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招租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后并交付标的后,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 5. 本次租赁经营使用权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招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6.成交后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由招租方与承租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承租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7.标的以现状出租,在招租交易成交后,招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费用。 8. 承租方在承包期间,不得转包、分包,否则一经查实,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标的,并从诚信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0万元,且不给予买受人任何补偿,承租方自行投入的资产15日内自行拆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9. 承租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的标的出租、抵押、典当。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10.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 (1)要 (略) 级及以上水产(农业、渔业)产业化 (略) 级及以上水产(农业、渔业) (略) 所(提供文件及证明材料)。 (2)竞买人必须自身经营,不允许与其他自然人或主体组成联合体投标。 (3)竞买成功后,标的经营期限为1年,用于稻渔综合种养。成交单位自行组织生产,自负盈亏。 (4)成交单位在标的涉及到的用水、电等一切自行联系交接、费用自行承担。 (5)竞买成功后,成交单位不得转租、分包承租。 (6)成交人在经营期限内不得破坏承包渔业核心示范区的整体规划,成交人在生产期间,不得使用农业(渔业)部门规定的违禁药品。 (7)成交人签订合同时,需签署承诺书,并严格履行合同和承诺书内容;养殖工人或所有参与养殖人员也需签订承诺书,否则招租人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 |||||||
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承租方承诺的事项。 | |||||||
备查文件 | 1.《评估报告》:苏至言[2023]价评字SH0009号 2.会议纪要 | |||||||
其他说明 |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如有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二、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投标人登*”→“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http://**),咨询电话:0527-*。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受让申请和承诺函; (4)省级及以上水产(农业、渔业)产业化 (略) 级及以上水产(农业、渔业) (略) 所证明材料; (5)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 意向承租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承租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30万元;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7:30。 3.缴纳方式: 3.1意向承租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 (略) 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3.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 钱包名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ID: *8 运营银行:中国 (略) 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3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受让方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略) 出具 (略) 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受让方应将担保、保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4.2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5.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招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承租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首年租金、与招租方签订合同、交纳租赁押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招租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招租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承租方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租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上午10:00; 2.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竞价单位:元/年/亩 增价幅度:100元及其倍数。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120秒。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承租方认真阅读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承租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合同。 3.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交至出让方指定账户。如无任何违约情况,出让方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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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面积(约亩) | 租赁期限(年) | 起拍价 (元/年/亩) | 增加幅度 (元/年/亩)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江苏洪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代渔业产业园区核心示范区土地公开招租 | 2039.58 | 1 | 1750 | 100元 及其倍数 | 30 | 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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