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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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的通知》(宿政传发〔2023〕10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12日,完成了20 (略) 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推进种植、水产养殖污染源头治理”的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与区农村工作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

附件: (略) 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整改情况

(略) 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略) 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整改情况

序号

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牵头单位

实施主体

是否完成

1

推进种植、水产养殖污染源头治理

编制印发了《湖滨新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宿滨管办发〔2022〕20号)、《湖滨新区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意见》(宿滨农发〔2022〕46号),重点对池塘养殖品种、尾水处理方式、去向等情况摸底排查,建立池塘养殖尾水排放信息清单,督促各地做好尾水监测和错峰排放,全区完成5300亩池塘尾水改造,执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中相应排放要求。

2023年度

(略) 湖滨新区

农村工作局

养殖主体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的通知》(宿政传发〔2023〕10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2年12月12日,完成了20 (略) 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推进种植、水产养殖污染源头治理”的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与区农村工作局联系,联系电话:0527-*。

附件: (略) 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整改情况

(略) 湖滨新区农村工作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略) 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整改情况

序号

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时限

牵头单位

实施主体

是否完成

1

推进种植、水产养殖污染源头治理

编制印发了《湖滨新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宿滨管办发〔2022〕20号)、《湖滨新区池塘标准化改造指导意见》(宿滨农发〔2022〕46号),重点对池塘养殖品种、尾水处理方式、去向等情况摸底排查,建立池塘养殖尾水排放信息清单,督促各地做好尾水监测和错峰排放,全区完成5300亩池塘尾水改造,执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中相应排放要求。

2023年度

(略) 湖滨新区

农村工作局

养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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