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天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19号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河西区不动产权第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天津天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19号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河西区不动产权第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略) 第一 (略)

关于拍卖天津天住 (略) 名下 (略) 河西区吴家窑大街19号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河西区不动产权第*号】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4年1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天住 (略) (原天津住总 (略) )名下 (略) 河西区吴家窑大街19号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河西区不动产权第*号,实际对应22层的门牌号2206】

  1. 1、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使用(承包)期限为2006年10月12日至2046年10月11日;土地面积为3699.2平方米(未分摊);

  2. 2、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15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所在层数为20层,总层数为27层,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

    特别提示:

    (略) 现场勘查、查询权属登记(《 (略)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记载),并经当事人确认:

    1、本院查封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的登记日期为2022年11月11日,查封案号为(2022)津01执516号,无抵押权登记信息。

    2、奥发大厦2004号、2005号两处不动产现均由案外人天津河西区 (略) 占有使用;该案外人于2020年4月1日与被执行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的不动产为上述的两处不动产,租期到2023年3月31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签了租赁合同,租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现案外人租金交至2023年3月31日。在原租赁合同中,两处不动产每月租金共计9500元,每季末交齐本季度租金,共计28500元,案外人已于2023年3月24日补交押金及最后一季的租金,且被执行人已经开具了相应租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续签的租赁合同中,每月租金上浮至1万元,也是季末交付本季租金,共计3万元,同时押一付三的押金也上涨至1万元。现该案外人至今未能提供最新续租的租赁合同。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标的物占用情况,对上述标的物竞买成功后不能即时占有使用的后果自行承担。

    3、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的实际门牌号与产权登记的门牌号不符,经与物业核实,天津圣 (略) 于2023年4 (略) 出具了《关于河西区吴家窑大街19号奥发大厦2004、2005号不动产实际对应的房屋楼层及房号的说明》,确认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实际对应的门牌号为2206号,实际在22层。

    4、奥发大厦2004号、2005号两处不动产的内部均有拆改情况,且两处不动产已打通使用,内部布局情况有所变化,不能清晰划分每套房屋的界限,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存在拆改且需自行解决房屋测量及恢复原状等情形,费用自理,因此导致的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并承担相应费用。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5、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1,726,300元,保证金为345,000元,增价幅度为8,600元。

  3.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1.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已委托“天津安拍 (略) ”安排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天津安拍时代信息技术”安排),联系电话400-999-6550,安拍时代。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 (略) 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 (略) 第一 (略) 网拍组收(地址: (略) 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02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抵债债权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法院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

    户名: (略) 第一 (略)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

    账号:*63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请详读银行“法拍贷款业务公告”,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 (略) 无涉。

    1、贷款银行: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联系人: 陈经理*; 牛经理*

    天津农商银行

    联系人: 陈经理*; 李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人:张经理*

    2、保险及代办服务:

    (略)

    联系人: 项目总负责人胡女士*;杨经理*;

    刘经理*;代办负责人李经理*

    注:本贷款提供渠道非阿里拍卖互联网渠道。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拍机构电话:400-999-6550,安拍时代

    执行法官电话: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

    联系地址: (略) 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略) 第一 (略)

    2023年12月12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河西区,天津

(略) 第一 (略)

关于拍卖天津天住 (略) 名下 (略) 河西区吴家窑大街19号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河西区不动产权第*号】的公告

(第二次拍卖)

(略) 第一 (略) 将于2024年1月1日10时起至2024年1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第一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天津天住 (略) (原天津住总 (略) )名下 (略) 河西区吴家窑大街19号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津(2017)河西区不动产权第*号,实际对应22层的门牌号2206】

  1. 1、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使用(承包)期限为2006年10月12日至2046年10月11日;土地面积为3699.2平方米(未分摊);

  2. 2、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15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居住,所在层数为20层,总层数为27层,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

    特别提示:

    (略) 现场勘查、查询权属登记(《 (略)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记载),并经当事人确认:

    1、本院查封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的登记日期为2022年11月11日,查封案号为(2022)津01执516号,无抵押权登记信息。

    2、奥发大厦2004号、2005号两处不动产现均由案外人天津河西区 (略) 占有使用;该案外人于2020年4月1日与被执行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的不动产为上述的两处不动产,租期到2023年3月31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签了租赁合同,租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现案外人租金交至2023年3月31日。在原租赁合同中,两处不动产每月租金共计9500元,每季末交齐本季度租金,共计28500元,案外人已于2023年3月24日补交押金及最后一季的租金,且被执行人已经开具了相应租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续签的租赁合同中,每月租金上浮至1万元,也是季末交付本季租金,共计3万元,同时押一付三的押金也上涨至1万元。现该案外人至今未能提供最新续租的租赁合同。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标的物占用情况,对上述标的物竞买成功后不能即时占有使用的后果自行承担。

    3、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的实际门牌号与产权登记的门牌号不符,经与物业核实,天津圣 (略) 于2023年4 (略) 出具了《关于河西区吴家窑大街19号奥发大厦2004、2005号不动产实际对应的房屋楼层及房号的说明》,确认奥发大厦2005号不动产实际对应的门牌号为2206号,实际在22层。

    4、奥发大厦2004号、2005号两处不动产的内部均有拆改情况,且两处不动产已打通使用,内部布局情况有所变化,不能清晰划分每套房屋的界限,竞买人应充分考虑拍卖标的物存在拆改且需自行解决房屋测量及恢复原状等情形,费用自理,因此导致的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以现状进行拍卖,买受人须接受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并承担相应费用。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5、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暖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起拍价为1,726,300元,保证金为345,000元,增价幅度为8,600元。

  3.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获悉,特在此公示。

  1.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结束咨询。本院已委托“天津安拍 (略) ”安排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天津安拍时代信息技术”安排),联系电话400-999-6550,安拍时代。

    (略) 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 (略) 不予准许。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 (略) 应予支持。

    依据前款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提交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的承诺书,承诺书 (略) 第一 (略) 网拍组收(地址: (略) 南开区南马路188号,联系电话:022-*)。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抵债债权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法院以现状拍卖,竞买人需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以交付时为准,可能涉及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 (略) 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个自然日止, (略) 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过户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负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

    户名: (略) 第一 (略)

    开户银行:农行天津龙城支行(行号:*)

    账号:*63

    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地址:

    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根据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竞买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竞买人如有贷款需求,请详读银行“法拍贷款业务公告”,具体贷款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与贷款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 (略) 无涉。

    1、贷款银行: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

    联系人: 陈经理*; 牛经理*

    天津农商银行

    联系人: 陈经理*; 李经理*

    中国建设银行

    联系人:张经理*

    2、保险及代办服务:

    (略)

    联系人: 项目总负责人胡女士*;杨经理*;

    刘经理*;代办负责人李经理*

    注:本贷款提供渠道非阿里拍卖互联网渠道。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拍机构电话:400-999-6550,安拍时代

    执行法官电话:02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22-*

    联系地址: (略) 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略) 第一 (略)

    2023年12月12日

暂无修改记录
, (略) ,河西区,天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