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城乡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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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城乡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略) 城乡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维护公众利益,推广节能减排,推动新能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国鼎和诚 (略) (略) 城乡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

2.2 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至2026年,拟完成建设 2 座专用充电站、1 座公共充电站以及公共充电桩,充电桩共计960个,其中 60kw 直流充电桩 440个,120kw 直流充电桩 520 个。投资估算19900万元。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第六章。

2.3 特许经营范围: (略) 中心城区,包括区域范围内为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公共停车场(位)、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等需配套建设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包括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区内或企业单位内部专用充电设施, (略) 通过 (略) 场化方式参与该类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与公共充电设施形成互补。

2.4 特许经营内容: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享有上述区域范围内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权。在本项目实施之前已明确实施主体的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不纳入本次特许经营权范围。

2.5 特许经营期: 近期规划建设期为2年,远期根据相关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含建设期和运营期)拟定为30年,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签订之日起算。项目公司需按照充电基础设施相关专项建设规划和政府方的要求完成充电设施近期和远期建设目标,并分阶段分批次及时投入运营。

2.6 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期内, (略) 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经营充电设施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2.7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

(1) (略) 人 (略) 发改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的相关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运营中的监督管理。

(2)市发改局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并要求特许经营者组建 (略) ,市 (略) 政 (略)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略)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3)在合作 (略) 自行负责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 (略) 分批投资新建或改扩建、 (略) 中心城区范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标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要求,不得低于国家电动汽车和充电桩数量的比例要求。项目建设 (略) 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4) (略) 市场化运营,为市民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通过使用者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服务收费 (略) 相关规定执行。 (略) 正常经营,对项目收费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5)在特许经营合作期满后, (略) 需将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相关资产完好、无抵(质)押、无偿的移交给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略) 运营情况获得政府方认可,在同等或类似条件 (略) (略) 政府订立新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的优先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本次招标投资、运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仅接收银行转账(现金)、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两种方式。

5.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5.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3.1 银行转账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人选择的银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该子账号仅应对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包),即:一个投标人一个子账号一个标段(包)。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退还时也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银行转账保证金账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操作详见《 (略) 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操作手册》、《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操作手册》。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5.3.1.1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标段(包)编号”,如果没注明“标段(包)编号”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1.2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与该标段(包)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5.3.1.3 银行转账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参与投标的标段(包)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

5.3.2 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方式的,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http://**)办理投标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并按《 (略) 建设工程投标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政府采购投标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办理投保事宜。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5.3.2.1 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的保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5.3.2.2 开标时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自动解密进行现场公示并接受监督。

5.4 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2月1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0:00时。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4-*。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

注:届时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http://**.cn:8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11.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略) 青阳南路208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 (略) ;

地 址: (略) 蒸湘区一环西路中天花园金煌楼101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0734-*

招标文件正文( (略) 城乡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

交易公开

(略) 城乡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为维护公众利益,推广节能减排,推动新能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实施 (略) 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国鼎和诚 (略) (略) 城乡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略) 城乡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

2.2 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至2026年,拟完成建设 2 座专用充电站、1 座公共充电站以及公共充电桩,充电桩共计960个,其中 60kw 直流充电桩 440个,120kw 直流充电桩 520 个。投资估算19900万元。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第六章。

2.3 特许经营范围: (略) 中心城区,包括区域范围内为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公共停车场(位)、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等需配套建设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包括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区内或企业单位内部专用充电设施, (略) 通过 (略) 场化方式参与该类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与公共充电设施形成互补。

2.4 特许经营内容: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享有上述区域范围内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权。在本项目实施之前已明确实施主体的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不纳入本次特许经营权范围。

2.5 特许经营期: 近期规划建设期为2年,远期根据相关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含建设期和运营期)拟定为30年,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签订之日起算。项目公司需按照充电基础设施相关专项建设规划和政府方的要求完成充电设施近期和远期建设目标,并分阶段分批次及时投入运营。

2.6 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期内, (略) 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经营充电设施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2.7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

(1) (略) 人 (略) 发改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的相关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运营中的监督管理。

(2)市发改局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并要求特许经营者组建 (略) ,市 (略) 政 (略) 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略) 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3)在合作 (略) 自行负责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 (略) 分批投资新建或改扩建、 (略) 中心城区范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标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要求,不得低于国家电动汽车和充电桩数量的比例要求。项目建设 (略) 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4) (略) 市场化运营,为市民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通过使用者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服务收费 (略) 相关规定执行。 (略) 正常经营,对项目收费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5)在特许经营合作期满后, (略) 需将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相关资产完好、无抵(质)押、无偿的移交给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略) 运营情况获得政府方认可,在同等或类似条件 (略) (略) 政府订立新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的优先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本次招标投资、运营范围,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单位)。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仅接收银行转账(现金)、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两种方式。

5.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5.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3.1 银行转账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人选择的银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该子账号仅应对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包),即:一个投标人一个子账号一个标段(包)。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退还时也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银行转账保证金账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操作详见《 (略) 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操作手册》、《 (略) 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操作手册》。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5.3.1.1 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标段(包)编号”,如果没注明“标段(包)编号”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1.2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与该标段(包)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以到账时间为准。

5.3.1.3 银行转账保证金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参与投标的标段(包)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

5.3.2 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

递交方式:采用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方式的,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http://**)办理投标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并按《 (略) 建设工程投标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略) 政府采购投标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办理投保事宜。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5.3.2.1 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的保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5.3.2.2 开标时保证保险保单、投标担保保函、银行保函自动解密进行现场公示并接受监督。

5.4 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2月12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0:00时。请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4-*。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开标会场。

注:届时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http://**.cn:89\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11.其它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略) 青阳南路208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 (略) ;

地 址: (略) 蒸湘区一环西路中天花园金煌楼101室;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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