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10幢1单元34号、36号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历阳镇皖江大市场B10幢1单元34号、36号不动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和县历 (略) 场B10幢1单元34号、36号不动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至2023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历 (略) 场B10幢1单元34号、36号不动产。
评估价:50.06万元(大写:**万零*佰元整)。
起拍价:34.2723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
(一)拍卖对象界定
本次拍卖对象范 (略) 和县历 (略) 场B10幢1单元34号、36号商业房的房屋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房屋建筑物、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动产等其他财产。
(二)拍卖对象概况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 (略) 和县历 (略) 场商业共用土地;
(2)四至:东临皖 (略) 场,南临商业房产,西临支路,北临和州南路;
(3)面积:共用土地面积33,333m2;
(4)用途:商服用地;
(5)形状:为较规则长方形;
(6)地势:拍卖对象所在地块地势较平坦;
(7)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宗地红线内"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及坐落: (略) 场B10幢1单元34号、36号商业房;
(2)规模:房地产建筑面积分别为64.13㎡、64.17㎡;
(3)房屋用途:商业用房;
(4)建筑结构及层数: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3层;
(5)楼宇位置:拍卖对象位于1-2层;
(6)建成时间:约2013年;
(7)外部装饰装修情况:拍卖对象外墙涂料粉刷;
(8)内部装修情况:水泥地面,内墙普通涂料粉刷,天花为普通涂料粉刷;室外安装有落地玻璃门,室内安装有射灯;
(9)空间布局:两间商铺相连并已打通,布局规则,内部可自由分割;
(10)层高:一层层高约5米,二层层高约3米;
(11)设备设施:水、电、通讯、宽带等配套设施管线入户,设备运行正常;
(12)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 (略) 管理,内外停车位、绿化景观、照明、道路等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
(13)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做商铺使用,维护状况较好,现状良好,无明显的损毁状况,使用正常,属完好房,约八成五新。
二)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1、房产权益状况
拍卖对象一:根据贵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及《房地产权证》记载,房地产权利人:安徽和县 (略) ,产权证号: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商业服务,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64.13㎡,总层数:3层,所在层:1-2层,建成时间:2013年。
拍卖对象二:根据贵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及《房地产权证》记载,房地产权利人:安徽和县 (略) ,产权证号: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商业服务,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64.17㎡,总层数:3层,所在层:1-2层,建成时间:2013年。
2、土地使用权权益状况
根据贵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土地使用权人:安徽和县 (略) ,土地坐落: (略) 场南侧,不动产权证号:和县国用(2011)第中心0769号,用途:商服,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33,333㎡,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51年8月12日。
3、建筑物权益状况描述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房地产权证》等资料记载显示:
(1)房屋所有权状况:房屋所有权人为安徽和县 (略) ;
(2)他项权利设立状况:根据拍卖目的,本次拍卖时不考虑拍卖对象存在担保物权、其他优先受偿款;
(3)出租或占有情况:因产权人未到现场,依据现场勘查,目前作为仓库使用;
(4)其他特殊情况:不详。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 (略) 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系两个商铺整体出售,拍卖成交后分别过户,分别缴纳税、税;
2.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租赁情形;
4. (略) 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 (略) 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联系地址: (略) 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一楼 (略) 执行局。(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拍辅机构:*(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和县历 (略) 场B10幢1单元34号、36号不动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3年12月28日10时至2023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历 (略) 场B10幢1单元34号、36号不动产。
评估价:50.06万元(大写:**万零*佰元整)。
起拍价:34.2723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
(一)拍卖对象界定
本次拍卖对象范 (略) 和县历 (略) 场B10幢1单元34号、36号商业房的房屋和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房屋建筑物、附属于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装修、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含动产等其他财产。
(二)拍卖对象概况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 (略) 和县历 (略) 场商业共用土地;
(2)四至:东临皖 (略) 场,南临商业房产,西临支路,北临和州南路;
(3)面积:共用土地面积33,333m2;
(4)用途:商服用地;
(5)形状:为较规则长方形;
(6)地势:拍卖对象所在地块地势较平坦;
(7)开发程度:至价值时点,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宗地红线内"六通"(通路、通电、通讯、给水、排水、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2、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
(1)名称及坐落: (略) 场B10幢1单元34号、36号商业房;
(2)规模:房地产建筑面积分别为64.13㎡、64.17㎡;
(3)房屋用途:商业用房;
(4)建筑结构及层数:钢筋混凝土结构,总层数3层;
(5)楼宇位置:拍卖对象位于1-2层;
(6)建成时间:约2013年;
(7)外部装饰装修情况:拍卖对象外墙涂料粉刷;
(8)内部装修情况:水泥地面,内墙普通涂料粉刷,天花为普通涂料粉刷;室外安装有落地玻璃门,室内安装有射灯;
(9)空间布局:两间商铺相连并已打通,布局规则,内部可自由分割;
(10)层高:一层层高约5米,二层层高约3米;
(11)设备设施:水、电、通讯、宽带等配套设施管线入户,设备运行正常;
(12)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 (略) 管理,内外停车位、绿化景观、照明、道路等室外公共配套设施完备;
(13)使用及维护状况:目前做商铺使用,维护状况较好,现状良好,无明显的损毁状况,使用正常,属完好房,约八成五新。
二)拍卖对象权益状况
1、房产权益状况
拍卖对象一:根据贵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及《房地产权证》记载,房地产权利人:安徽和县 (略) ,产权证号: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商业服务,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64.13㎡,总层数:3层,所在层:1-2层,建成时间:2013年。
拍卖对象二:根据贵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及《房地产权证》记载,房地产权利人:安徽和县 (略) ,产权证号:和县房地权证历阳镇字第*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商业服务,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64.17㎡,总层数:3层,所在层:1-2层,建成时间:2013年。
2、土地使用权权益状况
根据贵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土地使用权人:安徽和县 (略) ,土地坐落: (略) 场南侧,不动产权证号:和县国用(2011)第中心0769号,用途:商服,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33,333㎡,土地使用终止日期:2051年8月12日。
3、建筑物权益状况描述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房地产权证》等资料记载显示:
(1)房屋所有权状况:房屋所有权人为安徽和县 (略) ;
(2)他项权利设立状况:根据拍卖目的,本次拍卖时不考虑拍卖对象存在担保物权、其他优先受偿款;
(3)出租或占有情况:因产权人未到现场,依据现场勘查,目前作为仓库使用;
(4)其他特殊情况:不详。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 (略) 联系统安排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系两个商铺整体出售,拍卖成交后分别过户,分别缴纳税、税;
2.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租赁情形;
4. (略) 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 (略) 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和县支行,账号(*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联系地址: (略) 和县历阳镇财苑大厦一楼 (略) 执行局。(仅限于工作日接受咨询【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
拍辅机构:*(朱女士—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0555-*(马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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