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第三食堂经营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第三食堂经营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第三食堂公开竞价公告
根据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第三食堂经营项目(编号:FNLJY*)组织公开竞价。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第三食堂
1、经营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起,须经学校考评合格方可续约),总经营年限5年,最长经营期不超过2029年8月1日。
2、资源占用费支付方式:根据竞价结果签订合同,经营期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算,资源占用费按月缴交。
3、履约保证金:20万元。
4、标的名称、建筑面积、用途等如下:
序号 | 竞价标的 | 面积(㎡) | 竞价底价 (万元/年) | 最高封顶价(万元/年) | 经营用途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第三食堂 | 2249 | 20 | 50 | 食堂快餐、风味小吃和饮料(不包括含酒精饮料) | 20 |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若竞价成功后放弃经营的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提示:
竞价标的安溪校区第三食堂位于泉州安溪县参内乡福建农林大 (略) 校园内,拟出租1-2层作为食堂,产权证未办理,面积2249m2,空置。
三、竞价人及经营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堂或餐饮经营或餐饮管理。
2、竞价人在2018年9月1日以来经营过单一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食堂,且实际经营管理必须满两年(截止竞价公告发布前),在以往的餐饮经营管理活动中信誉良好,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3、不接受正在安溪校区经营的各餐饮企业参与竞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5、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需要竞价人及经营者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价人须承诺经营期间对所经营的标的房产在经营期限内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2、竞价人须承诺经营期间不得改变现有建筑物结构、房型和功能,改造方案须经我校同意,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3、竞价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经营期间须承诺确保经营者、实际经营者、资源占用费缴交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经营者。
4、竞价人须承诺经营期间服从学校的管控措施。
(1)明码标价。学生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接受师生及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对饭菜售卖价格的监管。
(2)合理搭配高、中、低价位的菜品。以科学营养配餐为原则,按校方要求供应一定比例或数量的低价大众菜,确定食堂大众大伙的低、中、高档次菜价比例4:4:2(即2元及以下菜品占40%、2-4元占40%、4元以上占20%)。
(3)落实兜底保障。部分大众菜品由校方进行限价,比如规定鸡蛋(含清水煮蛋1元、卤蛋1.2元、荷包蛋1.5元)、米饭售卖价格分别为0.4元、0.6元、0.8元、1元;每餐至少提供1种免费汤。
(4)经营者必须依法交纳各种税费、资源占用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合同期间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经营者承担。
(5)经营者装修方案应符合高校餐饮文化特色,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到干净、舒适、整洁,同时满足师生用餐、学台(http://**)本项目下载竞价文件。
2、有意参加竞价人须在2023年12月27日17:00时前将竞价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汇达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农林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金山支行,开户账号:*)。
提示:办理竞价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 编号:FNLJY*竞价保证金”或类似字眼。竞价人未按上述规定递交竞价保证金的,其提出的竞价申请无效。
3、有意参加竞价人须在2023年12月28日14:00—16:00期间将竞价资格文件送达福建农林大学(地址: (略) 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师生综合服务大楼105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委托他人报名和递交竞价材料的需出具《竞价报名授权委托书》。
4、校方将在2023年12月28日16:00后对竞价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完整性和合规性资格审核。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校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价人方可参与竞价。
八、联系方式
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591-*,*。
安溪校区联系人:黄老师,咨询电话:*。
网站:http://**;
福建农林大学
2023年12月12日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第三食堂公开竞价公告
根据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第三食堂经营项目(编号:FNLJY*)组织公开竞价。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第三食堂
1、经营期限: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起,须经学校考评合格方可续约),总经营年限5年,最长经营期不超过2029年8月1日。
2、资源占用费支付方式:根据竞价结果签订合同,经营期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算,资源占用费按月缴交。
3、履约保证金:20万元。
4、标的名称、建筑面积、用途等如下:
序号 | 竞价标的 | 面积(㎡) | 竞价底价 (万元/年) | 最高封顶价(万元/年) | 经营用途 | 竞价保证金(万元) |
1 |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第三食堂 | 2249 | 20 | 50 | 食堂快餐、风味小吃和饮料(不包括含酒精饮料) | 20 |
注: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若竞价成功后放弃经营的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提示:
竞价标的安溪校区第三食堂位于泉州安溪县参内乡福建农林大 (略) 校园内,拟出租1-2层作为食堂,产权证未办理,面积2249m2,空置。
三、竞价人及经营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竞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堂或餐饮经营或餐饮管理。
2、竞价人在2018年9月1日以来经营过单一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高校食堂,且实际经营管理必须满两年(截止竞价公告发布前),在以往的餐饮经营管理活动中信誉良好,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3、不接受正在安溪校区经营的各餐饮企业参与竞价。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5、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四、需要竞价人及经营者接受的基本条件:
1、竞价人须承诺经营期间对所经营的标的房产在经营期限内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2、竞价人须承诺经营期间不得改变现有建筑物结构、房型和功能,改造方案须经我校同意,费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3、竞价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经营期间须承诺确保经营者、实际经营者、资源占用费缴交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经营者。
4、竞价人须承诺经营期间服从学校的管控措施。
(1)明码标价。学生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接受师生及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对饭菜售卖价格的监管。
(2)合理搭配高、中、低价位的菜品。以科学营养配餐为原则,按校方要求供应一定比例或数量的低价大众菜,确定食堂大众大伙的低、中、高档次菜价比例4:4:2(即2元及以下菜品占40%、2-4元占40%、4元以上占20%)。
(3)落实兜底保障。部分大众菜品由校方进行限价,比如规定鸡蛋(含清水煮蛋1元、卤蛋1.2元、荷包蛋1.5元)、米饭售卖价格分别为0.4元、0.6元、0.8元、1元;每餐至少提供1种免费汤。
(4)经营者必须依法交纳各种税费、资源占用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合同期间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经营者承担。
(5)经营者装修方案应符合高校餐饮文化特色,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做到干净、舒适、整洁,同时满足师生用餐、学台(http://**)本项目下载竞价文件。
2、有意参加竞价人须在2023年12月27日17:00时前将竞价标的对应的竞价保证金汇达指定账户(开户名称:福建农林大学,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金山支行,开户账号:*)。
提示:办理竞价保证金转账或存入时,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上的付款人(转出方)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资金用途应当标明“ 编号:FNLJY*竞价保证金”或类似字眼。竞价人未按上述规定递交竞价保证金的,其提出的竞价申请无效。
3、有意参加竞价人须在2023年12月28日14:00—16:00期间将竞价资格文件送达福建农林大学(地址: (略) 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师生综合服务大楼105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委托他人报名和递交竞价材料的需出具《竞价报名授权委托书》。
4、校方将在2023年12月28日16:00后对竞价人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完整性和合规性资格审核。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校方无需作出解释或说明。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竞价人方可参与竞价。
八、联系方式
福建农林大学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陈老师,咨询电话:0591-*,*。
安溪校区联系人:黄老师,咨询电话:*。
网站:http://**;
福建农林大学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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