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悦和苑二期2号栋商业3-6层出租租期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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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悦和苑二期2号栋商业3-6层出租租期7年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悦和苑二期2号栋商业3-6层出租(租期7年)
项目编号 G2023ZCZL0222
挂牌租金 112.95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略) 天心文化旅游 (略)
住所(地址) (略) 天心区雀园路创谷(国家)广告产业园568号1栋三楼317-320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5XG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谭双剑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天悦和苑二期商业3-6层房产进行招租挂网的请示
批准的监管机构 (略) (略)
批准文号 中共 (略) (略) 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36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标的所有权人为长沙 (略) , (略) 天心文化旅游 (略) 经营管理。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项目编号 建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层数 用途 评估情况 租期(年) 挂牌面积
(平方米)
挂牌金额
(第一年)
备注
面积
(平方米)
评估年租金
(元)
G2023ZCZL0222 天悦和苑二期
商业3-6层
(略) 天心区先锋街道新路村 3-6层 商业 5536.96 * 7 5536.96 112.95万元
标的物概况 标的位于先锋街道新路村天悦和苑二期2号栋,其中1层面积为544.6㎡,2层为社区办公用房,第3-6层每层面积为1384.24㎡,二期商业总面积为6081.56㎡(不含2层社区办公用房)。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12月26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3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7.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全部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清场后的状态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9.租期为7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每两年递增6%,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在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1个月内退还;租金以实际交付面积及交付时间开始计租。
10.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前不允许转租,免租期共计7个月,首年免租2个月,第2—6年每年免租1个月。
11.承租方需将水、电开户户头开在租赁方名下,并承担开户等费用;建筑垃圾等需自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费用及承租后房屋的改造、维修维护由最终整体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房屋加固、消防验收等手续办理,由承租方负责,同时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也由承租方承担;因房屋暂未办理产权,需承租方办理完善相关运营手续,并承担房屋租期内一切安全事故、负责文明创建、12345热线信访、城管数字化、蓝天保卫战等事项。
对承租方的要求和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联系人 宋婷 电话 0731—*


挂牌租赁公告内容

表一 租赁标的简况
租赁标的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悦和苑二期2号栋商业3-6层出租(租期7年)
项目编号 G2023ZCZL0222
挂牌租金 112.95万元(第一年)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12月13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12月26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同意延期/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租赁方简况






租赁方名称 (略) 天心文化旅游 (略)
住所(地址) (略) 天心区雀园路创谷(国家)广告产业园568号1栋三楼317-320
企业单位填写 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5XG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谭双剑 主要负责人 /
租赁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天悦和苑二期商业3-6层房产进行招租挂网的请示
批准的监管机构 (略) (略)
批准文号 中共 (略) (略) 委员会会议纪要〔2023〕36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标的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标的所有权人为长沙 (略) , (略) 天心文化旅游 (略) 经营管理。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元
项目编号 建筑物名称 地理位置 层数 用途 评估情况 租期(年) 挂牌面积
(平方米)
挂牌金额
(第一年)
备注
面积
(平方米)
评估年租金
(元)
G2023ZCZL0222 天悦和苑二期
商业3-6层
(略) 天心区先锋街道新路村 3-6层 商业 5536.96 * 7 5536.96 112.95万元
标的物概况 标的位于先锋街道新路村天悦和苑二期2号栋,其中1层面积为544.6㎡,2层为社区办公用房,第3-6层每层面积为1384.24㎡,二期商业总面积为6081.56㎡(不含2层社区办公用房)。
表四 承租条件及对承租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或╳)
1.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12月26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3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意向承租方(竞买人)提供虚假资料取得最终受让资格的,租赁方有权不予退还竞买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及取消竞买人的受让资格。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7.本次交易中涉及资产面积,全部以租赁方提供的资料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清场后的状态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9.租期为7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每两年递增6%,履约保证金为30万元,在双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无违反合约前提下1个月内退还;租金以实际交付面积及交付时间开始计租。
10.标的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前不允许转租,免租期共计7个月,首年免租2个月,第2—6年每年免租1个月。
11.承租方需将水、电开户户头开在租赁方名下,并承担开户等费用;建筑垃圾等需自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所有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费用及承租后房屋的改造、维修维护由最终整体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房屋加固、消防验收等手续办理,由承租方负责,同时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也由承租方承担;因房屋暂未办理产权,需承租方办理完善相关运营手续,并承担房屋租期内一切安全事故、负责文明创建、12345热线信访、城管数字化、蓝天保卫战等事项。
对承租方的要求和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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