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三团林木出售竞价第三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三团林木出售竞价第三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三团林木出售竞价公告(第三次)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受第四师六十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段 | 单位/地点 | 株数 | 出售底价/元 | 报价增幅/次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林木3(第三次) | 63团1连、6连、12连 | 1608 | * | 1000或1000的倍数 | 20000 | 杨树、柳树 |
二、勘察时间及联系电话:
1.勘察时间: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工作日时间内)。
2.勘察地点:第四师六十三团
3.委托方:第四师六十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袁朝 联系电话:*
4.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联系电话:0999-* 0999-*(财务室)
5.监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林业和草原局 质疑投诉电话:0999-*
三、处置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价时间及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ttp://**.cn),请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于2023年12月28日15:30使用电脑端IE浏览器,做好网络竞价准备。2023年12月28日16:00开始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五、报名须知:
1.报名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进行竞买人注册、诚信库完善、网员报名。
2.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单位,按要求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缴纳规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一份竞价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竞价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汇出账户必须与网上报名的竞价人名称一致。
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略) 兵团支行
账 号:*91
3.竞买人须在2023年12月26日19:00前办理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竞买报名的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4.报名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查,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在报名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统一审核。
六、特别告知
1.竞买人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须自行了解标的产权性质、产权瑕疵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产权变更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产权瑕疵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
2.竞买人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树木品种、株数和蓄积以现场勘察为准。竞买人成为最终竞得人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无关。
3.必须按照指定的采伐地点、采伐株数进行采伐,不私自超采伐和乱采伐树木。在树木采伐期间,要遵守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造成毁坏基础设施的;林木采伐、运输及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意外事故,由竞得人承担。自行采伐完毕后须清理现场,包括林地内树木枝干等杂物。无须挖树根。
4.GPS定位坐标—林木3:12连7林班457小班杨树258株,东*、南*、西*、北*;12连1林班81小班杨树172株,东*、南*、西*、北*;1连1林班282小班杨树291株,东*、南*、西*、北*;1连1林班460小班杨树224株,东*、南*、西*、北*;1连1林班261小班杨树55株,东*、南*、西*、北*;6连5林班566小班杨树280株,东*、南*、西*、北*;6连5林班674小班杨树187株,东*、南*、西*、北*;6连5林班716小班杨树16株、柳树125株;东*、南*、西*、北*。
5.林木现场勘察请直接联系委托方负责人,一同赴现场实地勘察,勘察过程中对林木品种、蓄积、株数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
6.竞买人在产权交易账号注册、诚信库信息审核、网员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线上竞价等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致电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咨询。
7.成交公示及竞价结果会在竞价结束当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进行公示,竞得人须在公示期间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416办公室领取成交确认书及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七、竞价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竞买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竞拍底价受让(在底价的基础上至少加一次价)。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2)竞买人未被确定为竞得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3)竞买人被确定为竞得人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携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4楼406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4)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将酌情扣除相应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中心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
③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④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竞买人应在确认为竞得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月5日前)签订合同并交清全部竞价款项。如不能按时缴纳全额竞价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视为其主动放弃竞价结果,保证金不予退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将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三团林木出售竞价公告(第三次)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受第四师六十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段 | 单位/地点 | 株数 | 出售底价/元 | 报价增幅/次 | 竞价保证金(元) | 备注 |
林木3(第三次) | 63团1连、6连、12连 | 1608 | * | 1000或1000的倍数 | 20000 | 杨树、柳树 |
二、勘察时间及联系电话:
1.勘察时间: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工作日时间内)。
2.勘察地点:第四师六十三团
3.委托方:第四师六十三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袁朝 联系电话:*
4.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联系电话:0999-* 0999-*(财务室)
5.监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林业和草原局 质疑投诉电话:0999-*
三、处置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价时间及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ttp://**.cn),请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于2023年12月28日15:30使用电脑端IE浏览器,做好网络竞价准备。2023年12月28日16:00开始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五、报名须知:
1.报名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进行竞买人注册、诚信库完善、网员报名。
2.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单位,按要求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缴纳规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一份竞价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竞价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汇出账户必须与网上报名的竞价人名称一致。
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略) 兵团支行
账 号:*91
3.竞买人须在2023年12月26日19:00前办理完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竞买报名的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4.报名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查,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在报名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统一审核。
六、特别告知
1.竞买人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须自行了解标的产权性质、产权瑕疵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产权变更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产权瑕疵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
2.竞买人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树木品种、株数和蓄积以现场勘察为准。竞买人成为最终竞得人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无关。
3.必须按照指定的采伐地点、采伐株数进行采伐,不私自超采伐和乱采伐树木。在树木采伐期间,要遵守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规定;造成毁坏基础设施的;林木采伐、运输及加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意外事故,由竞得人承担。自行采伐完毕后须清理现场,包括林地内树木枝干等杂物。无须挖树根。
4.GPS定位坐标—林木3:12连7林班457小班杨树258株,东*、南*、西*、北*;12连1林班81小班杨树172株,东*、南*、西*、北*;1连1林班282小班杨树291株,东*、南*、西*、北*;1连1林班460小班杨树224株,东*、南*、西*、北*;1连1林班261小班杨树55株,东*、南*、西*、北*;6连5林班566小班杨树280株,东*、南*、西*、北*;6连5林班674小班杨树187株,东*、南*、西*、北*;6连5林班716小班杨树16株、柳树125株;东*、南*、西*、北*。
5.林木现场勘察请直接联系委托方负责人,一同赴现场实地勘察,勘察过程中对林木品种、蓄积、株数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监督部门反映。
6.竞买人在产权交易账号注册、诚信库信息审核、网员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线上竞价等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致电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咨询。
7.成交公示及竞价结果会在竞价结束当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上进行公示,竞得人须在公示期间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416办公室领取成交确认书及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七、竞价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竞买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竞拍底价受让(在底价的基础上至少加一次价)。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2)竞买人未被确定为竞得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3)竞买人被确定为竞得人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携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4楼406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4)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将酌情扣除相应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
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协议转让。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②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怠于推进产权交易,不按交易中心通知参加网络竞价,造成标的未成交的。
③在网络竞价中,参与竞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④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怠于推进产权交易,未按照规定的时限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竞买人应在确认为竞得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月5日前)签订合同并交清全部竞价款项。如不能按时缴纳全额竞价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视为其主动放弃竞价结果,保证金不予退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将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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