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湾加气站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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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湾加气站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转让


万家湾加气站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转让
标的名称 万家湾加气站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转让
项目编码 GR2023SC* 转让底价 86.79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5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8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为青羊区光华南三路(光华南三路33号)万家湾加气站特种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均为固定资产,共计8项,详见《资产信息表》。
2021年10月, (略) (略) (以下简称“公交集团”)通过公开招租将万家湾CNG加气子站场地、地面建(构)筑物及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设备整体租赁给创洁燃气(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洁公司”),租赁期限10年(含半年免租期),年租金65—70.36万元。创洁公司办理了万家湾CNG加气子站燃气经营许可证,但由于加气机等特种设备系公交集团资产,万家湾CNG加气子站气瓶充装许可证办在公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服务公司”)名下,形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主体单位不一致的情况。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通知要求“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关停;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目前,万家湾CNG加气子站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两证主体单位不一致,将导致被责令关停。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M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武侯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武侯区双楠路28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沈卫平
注册资本 36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3Y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通知单
批准日期 2023-12-07
批准文号 成公交办〔2023〕字第47次6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四川华坤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11-13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3-11-28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86.79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226.47466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86.7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 (略) (略) 所持万家湾加气站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
2、本次万家湾加气站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为整体转让,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按实际状况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自行了解自己是否具备受让相关条件,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了解受让标的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受让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5、本次转让以资产现状进行交割,交割完成后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的资产交付前的保管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到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到现场查证后,须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对转让标的的数量、范围、现状等进行确认(盖章签字),凭已签订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8、为确保加气站的持续经营,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必须继续经营加气站,且不得将标的资产转让、转租给第三方。
9、由受让方承 (略) 于2021年10月25日签订的《租赁合同》。
2021年10月25日, (略) 签订《租赁合同》将万家湾CNG加气子站场地、地面建(构)筑物及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设 (略) ,租赁期限10年,自2021年10月6日起至2031年10月5日止。年租金为65—70.36万元。为保障万家湾加气站的正常经营,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应当与公交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并承接原《租赁合同》中创洁公司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10、由于卸气柱和可燃气体探测器属于独立可分割的设备,剩余设备与房屋建筑物均不可分割,且转让标的资产的目的是经营加气站。故,租赁期届满后,在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自行搬离可分割部分设备(即卸气柱和可燃气体探测器),搬运及搬离费用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需恢复加气站使用场地原貌。剩余设备在租赁期届满后受让方应将完好无损的无偿移交给公交集团。
11、因《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发生了变更,受让方承接《租赁合同》后,公交集团将在原来剩余整体租赁年租金中扣除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挂牌价相应的金额,并均摊在剩余每年租金中进行调减。租金调整以标的资产挂牌价为基数,不考虑标的资产转让溢价部分,详见《租金调整明细表》。
12、为保障万家湾加油站的正常经营,受让方需承诺其具有持续经营CNG加气站的能力,至少包括:
(1)拥有自有的提供CNG气源的母站,从而保证万家湾加气子站能够正常运营。
(2)拥 (略) ,保证万家湾加气子站所需气源的连续供应。
(3)拥有自己的设备维修技术力量,最大限度保证万家湾加气子站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性。
(4)具有经营加气站行业经历,拥有专业管理团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从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3、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未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交同》、《租赁合同》或不符合其他披露事项约定及受让方不满足承诺其具有持续经营CNG加气站的能力条件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转让方重新将标的物挂牌处置,直到确定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交同》、《租赁合同》。
14、租赁期间的违约条款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15、转受让方需在合同签订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交接工作。
16、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对收取的交易价款出具正规发票。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因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17、此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18、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信息表》、《租金调整明细表》、《承诺函》和《租赁合同》,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联系赵老师查阅,联系电话:028-*。
19、转让方现场看货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028-*。
20、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承诺函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金调整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朱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万家湾加气站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转让
标的名称 万家湾加气站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转让
项目编码 GR2023SC* 转让底价 86.79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5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8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公开转让标的为青羊区光华南三路(光华南三路33号)万家湾加气站特种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均为固定资产,共计8项,详见《资产信息表》。
2021年10月, (略) (略) (以下简称“公交集团”)通过公开招租将万家湾CNG加气子站场地、地面建(构)筑物及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设备整体租赁给创洁燃气(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洁公司”),租赁期限10年(含半年免租期),年租金65—70.36万元。创洁公司办理了万家湾CNG加气子站燃气经营许可证,但由于加气机等特种设备系公交集团资产,万家湾CNG加气子站气瓶充装许可证办在公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服务公司”)名下,形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主体单位不一致的情况。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通知要求“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关停;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目前,万家湾CNG加气子站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两证主体单位不一致,将导致被责令关停。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M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武侯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武侯区双楠路286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沈卫平
注册资本 36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3Y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通知单
批准日期 2023-12-07
批准文号 成公交办〔2023〕字第47次6号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四川华坤房地产 (略)
评估基准日 2023-11-13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3-11-28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86.79 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226.47466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86.7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2、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的 (略) (略) 所持万家湾加气站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
2、本次万家湾加气站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为整体转让,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按实际状况转让,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自行了解自己是否具备受让相关条件,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了解受让标的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受让条件,如因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转受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5、本次转让以资产现状进行交割,交割完成后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转让的资产交付前的保管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7、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到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到现场查证后,须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对转让标的的数量、范围、现状等进行确认(盖章签字),凭已签订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8、为确保加气站的持续经营,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必须继续经营加气站,且不得将标的资产转让、转租给第三方。
9、由受让方承 (略) 于2021年10月25日签订的《租赁合同》。
2021年10月25日, (略) 签订《租赁合同》将万家湾CNG加气子站场地、地面建(构)筑物及充装设备及工艺管道设施设 (略) ,租赁期限10年,自2021年10月6日起至2031年10月5日止。年租金为65—70.36万元。为保障万家湾加气站的正常经营,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应当与公交集团签订《租赁合同》并承接原《租赁合同》中创洁公司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10、由于卸气柱和可燃气体探测器属于独立可分割的设备,剩余设备与房屋建筑物均不可分割,且转让标的资产的目的是经营加气站。故,租赁期届满后,在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自行搬离可分割部分设备(即卸气柱和可燃气体探测器),搬运及搬离费用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需恢复加气站使用场地原貌。剩余设备在租赁期届满后受让方应将完好无损的无偿移交给公交集团。
11、因《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发生了变更,受让方承接《租赁合同》后,公交集团将在原来剩余整体租赁年租金中扣除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挂牌价相应的金额,并均摊在剩余每年租金中进行调减。租金调整以标的资产挂牌价为基数,不考虑标的资产转让溢价部分,详见《租金调整明细表》。
12、为保障万家湾加油站的正常经营,受让方需承诺其具有持续经营CNG加气站的能力,至少包括:
(1)拥有自有的提供CNG气源的母站,从而保证万家湾加气子站能够正常运营。
(2)拥 (略) ,保证万家湾加气子站所需气源的连续供应。
(3)拥有自己的设备维修技术力量,最大限度保证万家湾加气子站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性。
(4)具有经营加气站行业经历,拥有专业管理团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从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3、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未在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交同》、《租赁合同》或不符合其他披露事项约定及受让方不满足承诺其具有持续经营CNG加气站的能力条件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转让方重新将标的物挂牌处置,直到确定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交同》、《租赁合同》。
14、租赁期间的违约条款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15、转受让方需在合同签订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交接工作。
16、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对收取的交易价款出具正规发票。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因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17、此次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18、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信息表》、《租金调整明细表》、《承诺函》和《租赁合同》,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联系赵老师查阅,联系电话:028-*。
19、转让方现场看货联系人:赵阳,联系电话:028-*。
20、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承诺函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金调整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朱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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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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