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67、269号门市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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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67、269号门市招租

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67、269号门市招租
标的名称 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67、269号门市招租
项目编码 DSCQ*A* 出租底价 22.5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5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1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此次租赁标 (略) 通江县诺江中路。维护状况良好,详细信息以实际看样为准。南该地段交通便捷,人流量较为集中,周围配套设施完善。

二、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

三、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02万元,最高不超过10倍。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67、269号门市招租

地理位置

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67、269号

房屋用途

商业

所在楼层

1层

建筑面积

55平方米

装修情况

实地踏勘

房屋结构

框架

抵押状况

无抵押

优先承租

¨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 元/平方米或t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本表格未填写事项,请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现状、标的权属证照的齐全性、租赁标的的用途限制性、租赁后使用租赁标的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意向报名登记表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2R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通江县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巴中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75号
注册资本(万元) 91.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川
所属行业 租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通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7R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2023-11-01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2.5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向出租方需交纳承租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度租金的500元,以收据为准。《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交清其应承担各项税、费,且与出租方无其他经济纠纷,出租方于合同终止后三日内退还给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在承租资产后,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房屋的原有结构,若需装修和增加固定设施,承租方在装修前将装修设计方案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在承租资产后,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服从管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及出租方财产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在承租资产后,承租方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或变相租赁)、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承包、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四、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水费、电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用及其经营期间的税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照国家与相关单位的规定缴纳。承租方必须服从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质检等部门的管理,依法经营,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概由承租方负责。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出现渗水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七、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接受并配合出租方对其出租资产进行的安全检查及落实出租方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

八、承租方在使用出租资产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除法律法规规定由出租方承担的除外)。

九、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十、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现状、标的权属证照的齐全性、租赁标的的用途限制性、租赁后使用租赁标的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意向报名登记表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期限:3年。

二、本次出租房屋无免租期。

三、资产现状:本次租赁标的处于租赁状态。租赁用途:资产的经营范围不限。

四、本次招租,资产标的的原承租人保留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期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提交承租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络竞价时按照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未在规定的公告期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提交报名申请视为放弃其优先承租权。

五、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度支付。出租房屋首期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首年租金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租赁期内,承租方于上年度租期届满之日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出租方对公账户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银行转账付款凭证作为租金缴纳依据。(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通江支行;账号:*05)。

六、与出租相关的其他事项
1.承租方竞租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招租完成后,未成功竞租的意向承租方自行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办理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我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七、标的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租赁标的交付当日,若原承租户成功竞租,租赁期限按原合同到期次日计算;若竞价产生新承租方,成交后出租方应履行原租赁合同至期满再履行与新承租方的合同,(原合同期满日为2023年12月31日),出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日起5日内向新承租方交付房屋,因原承租人强制占用而导致无法及时交付标的物,出租方接到新承租方通知七日内积极妥善解决,若出租方在三个月内不能拿出妥善解决方案,新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新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新承租方不解除合同,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除房屋主体由出租方维修外,其余的维护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主体结构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在租赁期内, (略) 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出租方只退还承租方剩余租期的房屋租金,出租方不再对承租方进行其它任何补偿和赔偿。

十、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十一、租赁期间房屋的水费、电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及其经营期间的税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照国家与相关单位的规定缴纳。承租方必须服从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质检等部门的管理,依法经营,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概由承租方负责。

十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在确认已收到承租方应支付的首年租金和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资产招租明细表》样本等。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1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巴中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28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剩余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回。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房租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8.《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招租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魏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通江县
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67、269号门市招租
标的名称 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67、269号门市招租
项目编码 DSCQ*A* 出租底价 22.5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5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1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此次租赁标 (略) 通江县诺江中路。维护状况良好,详细信息以实际看样为准。南该地段交通便捷,人流量较为集中,周围配套设施完善。

二、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

三、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为120秒,加价幅度为0.02万元,最高不超过10倍。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67、269号门市招租

地理位置

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67、269号

房屋用途

商业

所在楼层

1层

建筑面积

55平方米

装修情况

实地踏勘

房屋结构

框架

抵押状况

无抵押

优先承租

¨ 有 t 无

房屋现状

t 空置 o 自用 ¨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o 有: 元/平方米或t业务无法提供 o 无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本表格未填写事项,请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现状、标的权属证照的齐全性、租赁标的的用途限制性、租赁后使用租赁标的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意向报名登记表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2R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通江县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巴中通江县诺江镇诺江中路275号
注册资本(万元) 91.4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川
所属行业 租赁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通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7R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2023-11-01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2.5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向出租方需交纳承租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度租金的500元,以收据为准。《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交清其应承担各项税、费,且与出租方无其他经济纠纷,出租方于合同终止后三日内退还给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在承租资产后,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房屋的原有结构,若需装修和增加固定设施,承租方在装修前将装修设计方案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装修,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在承租资产后,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服从管理,按照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及出租方财产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在承租资产后,承租方对租赁物享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或变相租赁)、分租、转让、转借、联营、承包、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四、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水费、电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用及其经营期间的税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照国家与相关单位的规定缴纳。承租方必须服从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质检等部门的管理,依法经营,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概由承租方负责。

六、租赁期间,房屋如出现渗水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七、租赁期间,承租方应接受并配合出租方对其出租资产进行的安全检查及落实出租方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

八、承租方在使用出租资产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除法律法规规定由出租方承担的除外)。

九、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十、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充分了解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标的现状、标的权属证照的齐全性、租赁标的的用途限制性、租赁后使用租赁标的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意向报名登记表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租赁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报名提交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期限:3年。

二、本次出租房屋无免租期。

三、资产现状:本次租赁标的处于租赁状态。租赁用途:资产的经营范围不限。

四、本次招租,资产标的的原承租人保留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期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提交承租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络竞价时按照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未在规定的公告期内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提交报名申请视为放弃其优先承租权。

五、租金支付方式: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度支付。出租房屋首期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首年租金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租赁期内,承租方于上年度租期届满之日前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出租方对公账户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银行转账付款凭证作为租金缴纳依据。(账户名称: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通江支行;账号:*05)。

六、与出租相关的其他事项
1.承租方竞租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
2.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本次招租完成后,未成功竞租的意向承租方自行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办理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手续;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我所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七、标的交付时间:租赁期限的起始日为租赁标的交付当日,若原承租户成功竞租,租赁期限按原合同到期次日计算;若竞价产生新承租方,成交后出租方应履行原租赁合同至期满再履行与新承租方的合同,(原合同期满日为2023年12月31日),出租方在原租赁合同到期日起5日内向新承租方交付房屋,因原承租人强制占用而导致无法及时交付标的物,出租方接到新承租方通知七日内积极妥善解决,若出租方在三个月内不能拿出妥善解决方案,新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新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若新承租方不解除合同,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八、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除房屋主体由出租方维修外,其余的维护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主体结构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九、在租赁期内, (略) 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出租方只退还承租方剩余租期的房屋租金,出租方不再对承租方进行其它任何补偿和赔偿。

十、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十一、租赁期间房屋的水费、电费、清洁费、物业管理费及其经营期间的税费等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照国家与相关单位的规定缴纳。承租方必须服从工商、税务、卫生、公安、质检等部门的管理,依法经营,否则造成不良后果,概由承租方负责。

十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巴中分所在确认已收到承租方应支付的首年租金和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资产招租明细表》样本等。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1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巴中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28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剩余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回。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房租租赁合同》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8.《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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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魏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通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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