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1期长包房6-7层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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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洋1期长包房6-7层招租公告

招 租 公 告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校对以下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位置)及面积: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南洋一期D座办公楼6-7层)房屋,A类房间1间,B类房间13间,共计14间。个别B类房间已由2间小房间被打通为1间大房间,此类房屋按照2间房屋整体招租。面积A房间24-26平方米、B房屋12-14平方米。房屋清单见附件1。

2.房屋产权归西安交通大学所有,西安交通大学作为出租人委托西安 (略)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3.招租底价:A类房间2,800.00元/月、B类房间2,000.00元/月。

4.中租方必须服从西安交通大学或其委托方对学术交流中心楼宇的统一管理。

二、相关事项说明

1.招租业态:办公。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增加用途、变更业态,不得用于人员留宿。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预计交房时间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起租日期自交房之日起算。如西安交通大学未能在预计交房时间内如期交房,承租人可以弃租,不得追究西安交通大学和招租人责任。

3.租金缴纳:租金按年交纳,承租人应在每年下一个计费周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向西安交通大学支付下一年度租赁费。

4.水、电、网络、物业、冷暖气:租赁期间承租人使用的水、电、网络、公共区域物业费、冷暖气非均包含在租金内,不再收取相应费用。电话费单独核收。

5.不得转租、分租。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者变相转租、分租。

6.承租人不得对房屋进行除墙面更新、地毯更新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装修改造。开展墙面更新和地毯更新前必须征得西安 (略) 的同意。

7.意向承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万元整)。中租者,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后退还;未中租者,招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收取保证金的银行信息:单位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互助路支行;账号:3700 0235 0908 8100 314

8.中租者须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

9.如该招租事项未获西安交通大学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仅限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则本出租事项的招租结果自动作废,西安交通大学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如承租人此时已实际使用,应在15日内腾退房屋,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支付房屋租金。

10.租赁期内如遇有关政府部门和西安交通大学要求,西安交通大学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不予补偿),租金据实结算。

11.特殊事项说明:①房屋现状移交。②承租方中租后仅获得中租房屋在租赁期内的使用权,西安交通大学不提供屋内卫生打扫、有线电话、布草更换、停车费优惠、住宿优惠等其他延伸服务。③中租后房屋内所有设施、设备均由承租人负责维护。

三、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 【报名】意向承租人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和报价材料,缴纳竞租保证金。

2. 【排序】西安交通大学按照A类房间和B类房间两类,根据意向承租人的租金报价,自高向低确定意向承租人的选房顺序。租金报价相同时,按照报名时间排序。

3. 【排序公示】现场公示所有意向承租人的租金报价和选房顺序。

4. 【现场选房】意向承租人按照顺序,现场组织选房,选中即为中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

现场选房时,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及尚未选中房屋时意向承租人主动放弃的,竞租保证金全额退还。选中后放弃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密封递交至西安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报名所需的材料

(1)单位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2)报价单(附件2):租赁房屋类别、房屋数量(不得超过5间房屋)、租金报价、租期、发票类型(普票/专票)等。租金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3)房屋用途说明。说明承租房屋后拟作为何种用途,加盖公章。

(4)投租保证金汇款凭据复印件或电子回单打印件。汇出账户应为意向承租方开设的账户,委托他人汇出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3.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6日—12月22日

4.报名提交资料时间:2023-12-26 14:20~14:30。

5.选房时间:2023-12-26 15:00

6.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东南门外南1号楼(原出版大厦)19楼(1908室)

7.其他要求:意向承租人应信誉良好,意向承租人及关联单位(人)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3年内在西安交通大学历次招租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选房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选房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意向承租人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选房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意向承租人是个人的,不允许委托他人选房。

4.中租后拒绝签订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房屋咨询电话:西安 (略) 029-*;

西安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15日



下载附件:南洋1期长包房6-7层 【房屋明细】.doc 南洋1期长包房6-7层 【报价单】.doc


招 租 公 告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校对以下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位置)及面积: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南洋一期D座办公楼6-7层)房屋,A类房间1间,B类房间13间,共计14间。个别B类房间已由2间小房间被打通为1间大房间,此类房屋按照2间房屋整体招租。面积A房间24-26平方米、B房屋12-14平方米。房屋清单见附件1。

2.房屋产权归西安交通大学所有,西安交通大学作为出租人委托西安 (略)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3.招租底价:A类房间2,800.00元/月、B类房间2,000.00元/月。

4.中租方必须服从西安交通大学或其委托方对学术交流中心楼宇的统一管理。

二、相关事项说明

1.招租业态:办公。承租人不得擅自变更、增加用途、变更业态,不得用于人员留宿。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预计交房时间不晚于2023年12月31日,起租日期自交房之日起算。如西安交通大学未能在预计交房时间内如期交房,承租人可以弃租,不得追究西安交通大学和招租人责任。

3.租金缴纳:租金按年交纳,承租人应在每年下一个计费周期开始前15个工作日内向西安交通大学支付下一年度租赁费。

4.水、电、网络、物业、冷暖气:租赁期间承租人使用的水、电、网络、公共区域物业费、冷暖气非均包含在租金内,不再收取相应费用。电话费单独核收。

5.不得转租、分租。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或者变相转租、分租。

6.承租人不得对房屋进行除墙面更新、地毯更新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装修改造。开展墙面更新和地毯更新前必须征得西安 (略) 的同意。

7.意向承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万元整)。中租者,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后退还;未中租者,招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收取保证金的银行信息:单位名称:西安交通大学;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互助路支行;账号:3700 0235 0908 8100 314

8.中租者须与西安交通大学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三个月租金)。

9.如该招租事项未获西安交通大学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仅限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则本出租事项的招租结果自动作废,西安交通大学无须承担法律责任;如承租人此时已实际使用,应在15日内腾退房屋,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支付房屋租金。

10.租赁期内如遇有关政府部门和西安交通大学要求,西安交通大学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不予补偿),租金据实结算。

11.特殊事项说明:①房屋现状移交。②承租方中租后仅获得中租房屋在租赁期内的使用权,西安交通大学不提供屋内卫生打扫、有线电话、布草更换、停车费优惠、住宿优惠等其他延伸服务。③中租后房屋内所有设施、设备均由承租人负责维护。

三、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 【报名】意向承租人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和报价材料,缴纳竞租保证金。

2. 【排序】西安交通大学按照A类房间和B类房间两类,根据意向承租人的租金报价,自高向低确定意向承租人的选房顺序。租金报价相同时,按照报名时间排序。

3. 【排序公示】现场公示所有意向承租人的租金报价和选房顺序。

4. 【现场选房】意向承租人按照顺序,现场组织选房,选中即为中租。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

现场选房时,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及尚未选中房屋时意向承租人主动放弃的,竞租保证金全额退还。选中后放弃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将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密封递交至西安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报名所需的材料

(1)单位报名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2)报价单(附件2):租赁房屋类别、房屋数量(不得超过5间房屋)、租金报价、租期、发票类型(普票/专票)等。租金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

(3)房屋用途说明。说明承租房屋后拟作为何种用途,加盖公章。

(4)投租保证金汇款凭据复印件或电子回单打印件。汇出账户应为意向承租方开设的账户,委托他人汇出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3.公告日期:2023年12月16日—12月22日

4.报名提交资料时间:2023-12-26 14:20~14:30。

5.选房时间:2023-12-26 15:00

6.报名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东南门外南1号楼(原出版大厦)19楼(1908室)

7.其他要求:意向承租人应信誉良好,意向承租人及关联单位(人)参加本次竞租活动前3年内在西安交通大学历次招租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未出现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现场报名递交资料和选房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选房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意向承租人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选房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意向承租人是个人的,不允许委托他人选房。

4.中租后拒绝签订合同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房屋咨询电话:西安 (略) 029-*;

西安交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12月15日



下载附件:南洋1期长包房6-7层 【房屋明细】.doc 南洋1期长包房6-7层 【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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