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黉学路32号二楼2号房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宁市黉学路32号二楼2号房


上述数据均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委托方指定为准;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隐形和显形),委托方、本公司声明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而且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安国资发〔2021〕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 (略) ( (略) )于2023年12月15日10时至2023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对"安宁 (略) 所属资产租赁权"(以下简称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二、拍卖时间及网址

㈠ 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5日10时至2023年12月16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延时除外)。

㈡ 中拍平台:http://**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㈡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致电预约自行踏勘,预约电话:赵女士/*、杨先生/*(工作时间);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委托方指定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与委托方仔细核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延时除外)。

五、线上报名方式及条件

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手续;

㈢ 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㈣ 意向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成为竞买人,在竞价时间内即可对意向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

㈤ 标的如果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拍卖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或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中拍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价位上享有价格优先的权利。

㈥ 原承租方报名参加竞拍,需缴清全部所欠租金后,经委托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竞价。

(七) 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人线下进行银行账户直接转账至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后, (略) 赵女士/*、杨先生/*进行线下报名手续办理及竞买人资格确认:

竞买保证金及佣金指定账户

名称: (略)

账号:2502 1231 0900 0015 3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

注:转账备注须填写报名人名称及报名项目名称(标的序号)。

上述报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拍卖竞价结束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无息退还;报名手续费为200元/项,收费后不退。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

六、注意事项

㈠ 本次租赁权拍卖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等,按税法相关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资产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管费和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缴纳。

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应到实地进行踏勘,并与委托方详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此次网络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是以委托方指定范围进行拍卖,标的内的动产部分(包含低值易耗品、建筑装修材料等其他物品),是否属于拍卖范围,以委托方指定为准,不属于拍卖范围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主张并配合移走,除此之外动产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清理、清洁。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外观、结构、内饰、数量、环境、设施等状况,并且对相关文件、资料所有条款的认可,本公司、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㈢ 拍卖成交后,未在委托方约定期限内缴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不退,用 (略) 的经济损失,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继续追偿买受人因违约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故不签订合同及支付租金的买受人,不得参与再次拍卖。

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单价(即为一年租赁权拍卖成交价)相应比例(1-17项佣金比例1.6%,18-42项佣金比例1.58%)向本公司缴纳佣金,佣金在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全额冲抵,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缴;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鉴于平台使用费以拍卖成交总额为基准(即为2年/3年/5年的拍卖成交总价),具体收费以平台公布为准,缴费方式按照平台指引缴费。

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携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及资料。

㈥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方负责处理。

㈦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方通知买受人的2日内,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处签订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

㈧ 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买受人将第一年的租金一次性缴清,剩下的租金"一年一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浮2%,在每年的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将下一年度的租金一次性缴清;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买受人缴纳资产租赁期限内的租赁保证金,待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签订合同后将第一年的租金及租赁期限内的租赁保证金缴清后,待原租户(如有)租赁合同到期后,委托方启动原租户(如有)清退程序,于清退后的一星期之内将拍卖标的按清退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

㈨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全额佣金后的余款,待买受人向委托方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后,本公司收到委托方《退款函》的5个工作日内,依照买受人在报名时留下的银行账户原路无息退回。

㈩ 未竞价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七、租赁事项

(一) 租赁用途

1.本次租赁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可根据资产类型用于生产或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事项,不能私自搭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因买受人私自改变租赁用途造成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概不负责。

2.租赁资产仅供买受人本人使用,不允许转租、转借或私自互换。一经查处确认买受人存在转租行为的,一是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二是买受人需向委托方缴纳其转租所得,同时还需按合同总租金5%的额度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三是买受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是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

(二) 租赁期限

1.按照《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 (略) 主城区资产租赁期限为二年,八街租赁期限为三年,昆钢建设街19幢、县街及连然街道云化社区土地租赁期限为五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浮2%。

2.租赁期限按照公告公示期限签订,租户租赁不满一年由于买受人自身因素退租的,第一年租金与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租期已满一年但未达到所签合同租赁期限的,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三) 竞买人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手续;

3.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四) 租金收缴方法

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收取,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全款缴清,并按照租赁期限总金额的8%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

(五) 资产修缮、装饰、装修事项

买受人不得在承租房、土地、场地内建盖临时性和永久性建筑。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结构,不得私自砍伐地上附着物;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乱堆乱放物品,维护好卫生;租赁期内租赁物的维护、修缮、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资产租赁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买受人租赁资产后的固定资产、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期满后或合同被提前解除买受人不得拆除和损坏,且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投资的可移动资产由买受人自行搬走和处理。

(六) 资产拆迁事项

租 (略) 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或组织对外公开拍卖,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旧城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含利息)退还买受人。

(七) 租赁退出事项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因政府征用、旧城改造涉及到租赁物拆迁、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买受人应按期腾空并退还土地,逾期未搬离的,委托方送达买受人《限期搬离通知书》15天后仍未进行搬离的,委托方可联合相关部门对出租区域进行断水断电,对出租区域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因清理和搬迁产生的费用由受买人承担,且买受人必须按照1个月租金金额支付委托方违约金,同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 (略) 的微信公众号,本公司的通知及补充说明等和本次拍卖的详细情况在该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

联系人/电话:赵女士/*、杨先生/*

(略)

2023年12月1日


相关附件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略) ( (略) )为规范网络拍卖活动,确保中拍平台安全有效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通过中拍平台开展的网络拍卖活动。

第二条 (略) 受委托,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中拍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专业电子系统在线完成对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以下简称标的)进行的拍卖活动。依据传统拍卖的台网络拍卖,简称中拍网拍。

第三条 术语定义

本规则所称的相关术语,除另有约定以外,其意义如下:

网络拍卖(亦称"网拍"):通过网络,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网络竞买人:在网络拍卖活动中,通过网络竞购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买须知: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活动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内容的文件。

网络买受人:在网络拍卖活动中,通过网络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第四条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或其他代理人应仔细勘验拍卖标的;任何有关标的宣传资料仅作为参考,本公司不作法律层面的瑕疵担保;竞买人一旦做出参拍决定,即视同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标的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拍卖成功后另行主张拍卖标的的瑕疵权利。

第五条 参与本公司中拍网拍的拍卖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竞买须知

第六条 审核网络竞买人资格

本公司根据委托方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审核竞买人的竞买资格。

第七条 发送(送达)《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成交后,本公司通知买受人在 (略) 办公地点或通过其他方式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买受人选择其他方式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本公司将《拍卖成交确认书》发送(送达)给买受人。

第八条 故障说明

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本公司在网络拍卖前,暂停拍卖,待网站恢复正常时启动拍卖。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始价为起拍价。

第九条 竞买账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 (略) 。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前, (略) 在本平台及其他媒体或网站发布的相关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时间、拍卖流程等相关内容和要求,了解标的现状,审慎考虑标的蕴含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第十一条 个人用户注册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可以注册成为中拍平台的会员。未满十八周岁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不可注册为本平台的正式会员。个人申请注册,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常住地址、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等材料。注册的用户名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机构用户注册要求:机构用户注册应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企业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并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照片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交付保证金

网络竞买人须根据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

第十三条 网上竞价权

竞买人按照要求完成竞买手续办理后,方可参与拍卖活动。

第十四条 查看标的

竞买人可以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照片和文字说明;但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以标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在网上出价必须认同和接受拍卖标的的质量和存在的瑕疵。

第十五条 网上出价

网络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竞价阶梯,竞买人可通过 + 号、- 号调整竞价幅度。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确认即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络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十七条 支付标的价款及相关费用

买受人必须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第十八条 受领成交标的

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软件使用费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件受领成交标的。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平台服务费:买受人成交后还须缴纳平台服务费,具体金额以平台收取为准。

本次租赁权拍卖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等,按税法相关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

第二十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应到实地进行踏勘,并与委托方详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此次网络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是以委托方指定范围进行拍卖,标的内的动产部分(包含低值易耗品、建筑装修材料等其他物品),是否属于拍卖范围,以委托方指定为准,不属于拍卖范围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主张并配合移走,除此之外动产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清理、清洁。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外观、结构、内饰、数量、环境、设施等状况,并且对相关文件、资料所有条款的认可,本公司、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 拍卖成交后,未在委托方约定期限内缴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不退,用 (略) 的经济损失,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继续追偿买受人因违约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故不签订合同及支付租金的买受人,不得参与再次拍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单价相应比例(1-17项佣金比例缴纳佣金,

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方通知买受

买受

第二十九条 租赁用途

1.本次租赁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可根据资产类型用于生产或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事项,不能私自搭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因买受人私自改变租赁用途造成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概不负责。

买受人存在转租行为的,是委托方租赁合同》,是买受人需向委托方金,三是买受

,租赁期限为二年,

自身因素退租的,第一年租金与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手续;

3.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十二条 租金收缴方法

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收取,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全款缴清,并按照租赁期限总金额的8%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

㈤ 资产修缮、装饰、装修事项

第三十三条 资产拆迁事项

租 (略) 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或组织对外公开拍卖,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旧城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含利息)退还买受人。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因政府征用、旧城改造涉及到租赁物拆迁、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买受人应按期腾空并退还土地,逾期未搬离的,委托方送达买受人《限期搬离通知书》15天后仍未进行搬离的,委托方可联合相关部门对出租区域进行断水断电,对出租区域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因清理和搬迁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必须按照1个月租金金额支付委托方违约金,同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十五条 责任免除

本公司、委托人、平台以"按现状"的方式提供服务,而不带有任何保证或条件。此外,由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以及技术水平的限制,本公司、委托人、平台不就平台服务的持续性、不受影响性或安全性作出担保。同时,本公司、委托人、平台也不对平台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且平台的运营可能受中拍平台 (略) ( (略) )无法控制的多种外部因素影响。

除特别声明由平台提供外,平台上所有图文或者多媒体信息均为具体用户上传,平台不承担此类信息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在拍卖竞价前,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 (略) 上传的文件及资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本平台公布,修订版本一经生效即自动替代原有版本。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安宁市黉学路32号二楼2号房,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5.48㎡,租赁期限:2年


IE8及以下不支持视频播放。
*.jpg
相关附件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状态竞买号价格时间
没有更多出价记录...

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企业:
标的名称:
标的网拍链接:
网拍公告时间:
网拍开始时间:
网拍结束时间:

【网络拍卖竞价结果】


用户姓名 通过竞买号 于 年 月 日 在 于中拍平台展开的“ ”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竞买须知》、《拍卖公告》要求,按时完成余款交付、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最终成交以 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网拍竞价结果确认时间:

上述数据均摘自《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委托方指定为准;本次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隐形和显形),委托方、本公司声明不作任何形式的担保,而且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担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安国资发〔2021〕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宁 (略) (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 (略) ( (略) )于2023年12月15日10时至2023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对"安宁 (略) 所属资产租赁权"(以下简称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二、拍卖时间及网址

㈠ 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5日10时至2023年12月16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延时除外)。

㈡ 中拍平台:http://**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㈠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㈡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可致电预约自行踏勘,预约电话:赵女士/*、杨先生/*(工作时间);标的的实际情况以委托方指定为准;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与委托方仔细核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认可本标的现状;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2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延时除外)。

五、线上报名方式及条件

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㈡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手续;

㈢ 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㈣ 意向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成为竞买人,在竞价时间内即可对意向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

㈤ 标的如果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络拍卖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或委托方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中拍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委托方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价位上享有价格优先的权利。

㈥ 原承租方报名参加竞拍,需缴清全部所欠租金后,经委托方确认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竞价。

(七) 竞买保证金应由竞买人线下进行银行账户直接转账至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后, (略) 赵女士/*、杨先生/*进行线下报名手续办理及竞买人资格确认:

竞买保证金及佣金指定账户

名称: (略)

账号:2502 1231 0900 0015 3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

注:转账备注须填写报名人名称及报名项目名称(标的序号)。

上述报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拍卖竞价结束前完成,如果因报名手续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核未通过,竞买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无息退还;报名手续费为200元/项,收费后不退。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

六、注意事项

㈠ 本次租赁权拍卖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等,按税法相关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各自承担;资产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物管费和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缴纳。

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应到实地进行踏勘,并与委托方详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此次网络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是以委托方指定范围进行拍卖,标的内的动产部分(包含低值易耗品、建筑装修材料等其他物品),是否属于拍卖范围,以委托方指定为准,不属于拍卖范围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主张并配合移走,除此之外动产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清理、清洁。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外观、结构、内饰、数量、环境、设施等状况,并且对相关文件、资料所有条款的认可,本公司、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㈢ 拍卖成交后,未在委托方约定期限内缴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不退,用 (略) 的经济损失,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继续追偿买受人因违约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故不签订合同及支付租金的买受人,不得参与再次拍卖。

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单价(即为一年租赁权拍卖成交价)相应比例(1-17项佣金比例1.6%,18-42项佣金比例1.58%)向本公司缴纳佣金,佣金在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全额冲抵,不足部分由买受人补缴;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鉴于平台使用费以拍卖成交总额为基准(即为2年/3年/5年的拍卖成交总价),具体收费以平台公布为准,缴费方式按照平台指引缴费。

㈤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携 (略) 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件及资料。

㈥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定价,证明买受人是通过拍卖合法方式取得该租赁权,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作为《租赁合同》的附件;拍卖标的历史遗留问题由委托方负责处理。

㈦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方通知买受人的2日内,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处签订合同,逾期或找各种理由延期及拒绝签订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均不予退还。

㈧ 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买受人将第一年的租金一次性缴清,剩下的租金"一年一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浮2%,在每年的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将下一年度的租金一次性缴清;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买受人缴纳资产租赁期限内的租赁保证金,待合同终止后无息返还;签订合同后将第一年的租金及租赁期限内的租赁保证金缴清后,待原租户(如有)租赁合同到期后,委托方启动原租户(如有)清退程序,于清退后的一星期之内将拍卖标的按清退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租金)。

㈨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冲抵全额佣金后的余款,待买受人向委托方缴纳第一年的租金后,本公司收到委托方《退款函》的5个工作日内,依照买受人在报名时留下的银行账户原路无息退回。

㈩ 未竞价成功竞买人的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七、租赁事项

(一) 租赁用途

1.本次租赁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可根据资产类型用于生产或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事项,不能私自搭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因买受人私自改变租赁用途造成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概不负责。

2.租赁资产仅供买受人本人使用,不允许转租、转借或私自互换。一经查处确认买受人存在转租行为的,一是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二是买受人需向委托方缴纳其转租所得,同时还需按合同总租金5%的额度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三是买受人支付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四是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

(二) 租赁期限

1.按照《 (略) 属企业不动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 (略) 主城区资产租赁期限为二年,八街租赁期限为三年,昆钢建设街19幢、县街及连然街道云化社区土地租赁期限为五年;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基础上浮2%。

2.租赁期限按照公告公示期限签订,租户租赁不满一年由于买受人自身因素退租的,第一年租金与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租期已满一年但未达到所签合同租赁期限的,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三) 竞买人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手续;

3.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四) 租金收缴方法

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收取,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全款缴清,并按照租赁期限总金额的8%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

(五) 资产修缮、装饰、装修事项

买受人不得在承租房、土地、场地内建盖临时性和永久性建筑。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结构,不得私自砍伐地上附着物;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乱堆乱放物品,维护好卫生;租赁期内租赁物的维护、修缮、管理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资产租赁按照"来装去留"的原则,买受人租赁资产后的固定资产、设施的投资以及全部装修,租期满后或合同被提前解除买受人不得拆除和损坏,且无偿归委托方所有,买受人投资的可移动资产由买受人自行搬走和处理。

(六) 资产拆迁事项

租 (略) 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或组织对外公开拍卖,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旧城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含利息)退还买受人。

(七) 租赁退出事项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因政府征用、旧城改造涉及到租赁物拆迁、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买受人应按期腾空并退还土地,逾期未搬离的,委托方送达买受人《限期搬离通知书》15天后仍未进行搬离的,委托方可联合相关部门对出租区域进行断水断电,对出租区域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因清理和搬迁产生的费用由受买人承担,且买受人必须按照1个月租金金额支付委托方违约金,同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拍卖文件及资料汇编; (略) 的微信公众号,本公司的通知及补充说明等和本次拍卖的详细情况在该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

联系人/电话:赵女士/*、杨先生/*

(略)

2023年12月1日


相关附件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略) ( (略) )为规范网络拍卖活动,确保中拍平台安全有效的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拍平台拍卖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通过中拍平台开展的网络拍卖活动。

第二条 (略) 受委托,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中拍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专业电子系统在线完成对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以下简称标的)进行的拍卖活动。依据传统拍卖的台网络拍卖,简称中拍网拍。

第三条 术语定义

本规则所称的相关术语,除另有约定以外,其意义如下:

网络拍卖(亦称"网拍"):通过网络,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网络竞买人:在网络拍卖活动中,通过网络竞购拍卖标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竞买须知:是拍卖人针对某一场拍卖活动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标的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内容的文件。

网络买受人:在网络拍卖活动中,通过网络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第四条 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或其他代理人应仔细勘验拍卖标的;任何有关标的宣传资料仅作为参考,本公司不作法律层面的瑕疵担保;竞买人一旦做出参拍决定,即视同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委托人、本公司对拍卖标的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标的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拍卖成功后另行主张拍卖标的的瑕疵权利。

第五条 参与本公司中拍网拍的拍卖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 竞买须知

第六条 审核网络竞买人资格

本公司根据委托方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审核竞买人的竞买资格。

第七条 发送(送达)《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成交后,本公司通知买受人在 (略) 办公地点或通过其他方式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买受人选择其他方式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本公司将《拍卖成交确认书》发送(送达)给买受人。

第八条 故障说明

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本公司在网络拍卖前,暂停拍卖,待网站恢复正常时启动拍卖。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始价为起拍价。

第九条 竞买账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 (略) 。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前, (略) 在本平台及其他媒体或网站发布的相关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时间、拍卖流程等相关内容和要求,了解标的现状,审慎考虑标的蕴含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

第十一条 个人用户注册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可以注册成为中拍平台的会员。未满十八周岁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不可注册为本平台的正式会员。个人申请注册,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常住地址、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地址等材料。注册的用户名应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机构用户注册要求:机构用户注册应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企业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并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照片等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交付保证金

网络竞买人须根据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的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

第十三条 网上竞价权

竞买人按照要求完成竞买手续办理后,方可参与拍卖活动。

第十四条 查看标的

竞买人可以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照片和文字说明;但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以标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在网上出价必须认同和接受拍卖标的的质量和存在的瑕疵。

第十五条 网上出价

网络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竞价阶梯,竞买人可通过 + 号、- 号调整竞价幅度。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确认即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络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成交确认书

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十七条 支付标的价款及相关费用

买受人必须按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

第十八条 受领成交标的

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和软件使用费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件受领成交标的。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平台服务费:买受人成交后还须缴纳平台服务费,具体金额以平台收取为准。

本次租赁权拍卖活动所产生的税、费等,按税法相关规定由委托方和买受人

第二十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竞买人应到实地进行踏勘,并与委托方详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此次网络拍卖会的相关文件及资料;本次拍卖的所有标的均是以委托方指定范围进行拍卖,标的内的动产部分(包含低值易耗品、建筑装修材料等其他物品),是否属于拍卖范围,以委托方指定为准,不属于拍卖范围的,买受人不得提出主张并配合移走,除此之外动产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清理、清洁。竞买人在中拍平台报名、应价或报价,视为认可标的外观、结构、内饰、数量、环境、设施等状况,并且对相关文件、资料所有条款的认可,本公司、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二十一条 拍卖成交后,未在委托方约定期限内缴纳租金及租赁保证金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和已缴付的款项不退,用 (略) 的经济损失,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继续追偿买受人因违约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无故不签订合同及支付租金的买受人,不得参与再次拍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单价相应比例(1-17项佣金比例缴纳佣金,

拍卖成交

拍卖成交价作为委托方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合同

拍卖成交后,在委托方通知买受

买受

第二十九条 租赁用途

1.本次租赁用途应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可根据资产类型用于生产或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事项,不能私自搭建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买受人需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要的审批许可手续,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照,且负责使其在出租期内保持有效;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因买受人私自改变租赁用途造成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略) 概不负责。

买受人存在转租行为的,是委托方租赁合同》,是买受人需向委托方金,三是买受

,租赁期限为二年,

自身因素退租的,第一年租金与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诚实守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申请参加本次拍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产业布局,依法办理相关营业手续;

3.此次租赁权拍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入驻时必须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十二条 租金收缴方法

租金以一年一付的方式收取,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全款缴清,并按照租赁期限总金额的8%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

㈤ 资产修缮、装饰、装修事项

第三十三条 资产拆迁事项

租 (略) 规划调整、政府征用、政府项目入驻、旧城改造拆迁或组织对外公开拍卖,委托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买受人必须按委托方告知的时间无条件搬出,委托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亦不赔偿买受人的任何损失,且买受人无权主张任何形式的旧城改造拆迁费、装修补偿款及一切经济损失补偿,委托方仅将剩余未使用期间的租金(不含利息)退还买受人。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包括但不限于因政府征用、旧城改造涉及到租赁物拆迁、出租方单方解除合同)后,买受人应按期腾空并退还土地,逾期未搬离的,委托方送达买受人《限期搬离通知书》15天后仍未进行搬离的,委托方可联合相关部门对出租区域进行断水断电,对出租区域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因清理和搬迁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必须按照1个月租金金额支付委托方违约金,同时,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三十五条 责任免除

本公司、委托人、平台以"按现状"的方式提供服务,而不带有任何保证或条件。此外,由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以及技术水平的限制,本公司、委托人、平台不就平台服务的持续性、不受影响性或安全性作出担保。同时,本公司、委托人、平台也不对平台所涉及的技术及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且平台的运营可能受中拍平台 (略) ( (略) )无法控制的多种外部因素影响。

除特别声明由平台提供外,平台上所有图文或者多媒体信息均为具体用户上传,平台不承担此类信息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在拍卖竞价前,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 (略) 上传的文件及资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本平台公布,修订版本一经生效即自动替代原有版本。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规则。


安宁市黉学路32号二楼2号房,用途:住宅;建筑面积:85.48㎡,租赁期限:2年


IE8及以下不支持视频播放。
*.jpg
相关附件
    没有相关下载附件

状态竞买号价格时间
没有更多出价记录...

网络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


拍卖企业:
标的名称:
标的网拍链接:
网拍公告时间:
网拍开始时间:
网拍结束时间:

【网络拍卖竞价结果】


用户姓名 通过竞买号 于 年 月 日 在 于中拍平台展开的“ ”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价胜出。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竞买须知》、《拍卖公告》要求,按时完成余款交付、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最终成交以 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网拍竞价结果确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