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昭觉县四开镇集镇日历村部分商铺转让第二批--8号楼B幢109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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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昭觉县四开镇集镇日历村部分商铺转让第二批--8号楼B幢109铺

凉山州昭觉县四开镇集镇日历村部分商铺转让第二批--8号楼B幢109铺
标的名称 凉山州昭觉县四开镇集镇日历村部分商铺转让第二批--8号楼B幢109铺
项目编码 GR2023SC* 转让底价 110.9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0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2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一、转让标的目前主体工程已经修建完成但还未全部竣工,预计2023年底竣工并交房。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权系出让、商服用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

二、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资产信息表》

三、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一、转让标的目前主体工程已经修建完成但还未全部竣工,预计2023年底竣工并交房。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权系出让、商服用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

二、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资产信息表》

三、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昭觉县国有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84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凉山州 昭觉县
住所/注册地址 昭觉县新城镇新街1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胡忠华
注册资本 6,646.3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Q
批准单位名称 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集镇建设项目资产处置专题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3-07-07
批准文号 昭府议[2023]2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10.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仅结算首期价款,其余交易价款由转、受双方场外自行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可选择以下两种付款方式中的其中一种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2.分期付款:首期价款为交易价款总额的30%(可高于30%但不得低于30%),首期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其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内分2次支付给转让方,其中:第一次,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完善标的相关基础设施并将商铺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7日内支付交易价款总额的40%至*方指定账户;第二次,最后交易价款的30%须在转让方将不动产证办理给受让方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方指定账户。若因转让方原因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受让方可不缴纳最后一次交易价款30%的这部分尾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分期付款的,为首期交易价款),且转、受双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入无息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受让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估价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均为单个标的进行公开转让,每个标的均为毛坯房,房屋竣工验收后进行交付。

二、本次转让标的均为空置状态,不存在出租、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转让的情形。

三、交付后,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一致的以公告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和成交金额。

四、产权交易和过户中所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前述各项税费的金额和程序均按照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

五、成交后,转让方承诺自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三年内依法办理标的权属证明,受让方须予以配合。如在约定时间内因受让方原因未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因该标的产生的所有问题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六、如因非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转让方应全额返还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受让方支付利息,受让方将商铺退还给转让方,双方解除本合同,受让方不得追究转让方其它违约责任以及要求转让方进行额外赔偿。双方已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现状、房屋结构、权证过户办理程序以及所需费用等。意向受让方一旦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为由,要求退还标的或拒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八、采取分期付款的,受让方若逾期支付剩余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1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首期交易价款,转让方仅退还50%给受让方(不计利息),剩余5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双方已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九、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已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转让方仅退还85%给受让方(不计利息),剩余15%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已支付首期价款的,按照上述第(二)款情形处置。双方已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服务费不予退还。转让方已向受让方交付标的的,受让方须无条件将标的返还给转让方。

十、本次标的预计在2024年6月30日前竣工交付。

十一、本次标的挂牌价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十二、标的查看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

十三、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资产信息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3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2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资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8.《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信息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4-*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昭觉县
凉山州昭觉县四开镇集镇日历村部分商铺转让第二批--8号楼B幢109铺
标的名称 凉山州昭觉县四开镇集镇日历村部分商铺转让第二批--8号楼B幢109铺
项目编码 GR2023SC* 转让底价 110.9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0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2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一、转让标的目前主体工程已经修建完成但还未全部竣工,预计2023年底竣工并交房。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权系出让、商服用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

二、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资产信息表》

三、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资产概况

一、转让标的目前主体工程已经修建完成但还未全部竣工,预计2023年底竣工并交房。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土地使用权系出让、商服用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40年。

二、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资产信息表》

三、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昭觉县国有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84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凉山州 昭觉县
住所/注册地址 昭觉县新城镇新街1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胡忠华
注册资本 6,646.3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Q
批准单位名称 昭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集镇建设项目资产处置专题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3-07-07
批准文号 昭府议[2023]22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10.9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仅结算首期价款,其余交易价款由转、受双方场外自行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受让方可选择以下两种付款方式中的其中一种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2.分期付款:首期价款为交易价款总额的30%(可高于30%但不得低于30%),首期价款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其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内分2次支付给转让方,其中:第一次,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完善标的相关基础设施并将商铺移交给受让方之日起7日内支付交易价款总额的40%至*方指定账户;第二次,最后交易价款的30%须在转让方将不动产证办理给受让方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方指定账户。若因转让方原因不能办理不动产证的受让方可不缴纳最后一次交易价款30%的这部分尾款。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分期付款的,为首期交易价款),且转、受双方结清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入无息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意向受让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次估价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转让标的均为单个标的进行公开转让,每个标的均为毛坯房,房屋竣工验收后进行交付。

二、本次转让标的均为空置状态,不存在出租、抵押、担保、诉讼等影响转让的情形。

三、交付后,标的实际面积与公告面积不一致的以公告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和成交金额。

四、产权交易和过户中所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前述各项税费的金额和程序均按照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

五、成交后,转让方承诺自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三年内依法办理标的权属证明,受让方须予以配合。如在约定时间内因受让方原因未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因该标的产生的所有问题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六、如因非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转让方应全额返还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略) 场报价利率向受让方支付利息,受让方将商铺退还给转让方,双方解除本合同,受让方不得追究转让方其它违约责任以及要求转让方进行额外赔偿。双方已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现状、房屋结构、权证过户办理程序以及所需费用等。意向受让方一旦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为由,要求退还标的或拒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八、采取分期付款的,受让方若逾期支付剩余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1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首期交易价款,转让方仅退还50%给受让方(不计利息),剩余5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双方已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九、受让方应自行了解房屋过户的相关政策,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已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转让方仅退还85%给受让方(不计利息),剩余15%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已支付首期价款的,按照上述第(二)款情形处置。双方已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服务费不予退还。转让方已向受让方交付标的的,受让方须无条件将标的返还给转让方。

十、本次标的预计在2024年6月30日前竣工交付。

十一、本次标的挂牌价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受让方出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十二、标的查看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

十三、其他内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资产信息表》。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3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2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资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8.《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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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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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4-*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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