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3:一批涉案财物—字画
标的3:一批涉案财物—字画
项目名称 | 标的3:一批涉案财物—字画 | ||
项目编号 | N0124CP* | 产权子类型 | 工美藏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2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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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略) 财政事务中心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事务中心 |
特别 |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详见附件《标的3:一批涉案财物—字画》资产清单,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资产清单中标的名称、资产名称、规格、品牌、型号、特征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实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实际外观、质量、品牌、成色、品质以实际现状为准,转让方及湖南联交所不对物品质量和真假进行保证。受让方须认可转让方与湖南联交所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情况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2、现场踏勘安排: 踏勘时间: ①12月20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标的1:一批涉案财物—邮册、纪念币、钱币、原石及工艺品等、标的3:一批涉案财物—字画 ②12月21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标的2:一批涉案财物—手表、包、首饰等、标的4:涉案财物—一台手提电脑 踏勘地点: (略) 长沙县漓湘东 (略) 踏勘联系人:刘女士:*、唐女士:* 意向受让方需提前联系踏勘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后方可前往踏勘地点进行踏勘,并在预约的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前往踏勘地点。 3、转让标的资产已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并出具评估鉴定意见书,但转让方不是经营销售物品的专门机构,转让方及湖南联交所不承诺保证转让标的的真伪和品质,有关事项请意向受让方于竞买前自行核实。 4、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湖南联交所仅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凡参加竞价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外观、品牌、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瑕疵等全部现状。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6、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已知、未知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湖南联交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或恢复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服从湖南联交所的竞价相关安排。 8、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且湖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湖南联交所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需提前联系湖南联交所进行交付手续预约,并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在预约时间 (略) (略) 长沙县漓湘东 (略) 与湖南联交所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搬离手续的,湖南联交所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意向受让方根据自身受让条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转让方与湖南联交所不对物品进行质量和真假进行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资产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及湖南联交所不对财物的质量及真伪进行保证。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资产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 7、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8、受让方应当自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与湖南联交所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踏勘地点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标的资产拆、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如由此给转让方、湖南联交所等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当全额赔偿。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湖南联交所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4、资产交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特别提示:受让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搬离手续的,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资产的质量、现状等以实际状况为准,湖南联交所不对清单内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等负责。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质量、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转让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受让方与湖南联交所应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信息。 6、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现场踏勘时间:以前文“特别告知”中安排时间为准 踏勘地点: (略) 长沙县漓湘东 (略) 踏勘联系人:刘女士:*、唐女士:* 看货须知:标的资产按实际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统一看货时间内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资产、向湖南联交所咨询,以充分了解标的状况。凡参加竞价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外观、品牌、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瑕疵等全部现状。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2-18 09:00:00 至 2023-12-22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受让决议 7.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复(国资) 8.《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受让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受让;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上述受让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受让方承担。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2-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2-18 09:00:00-2023-12-25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女士:* 唐女士:*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项目名称 | 标的3:一批涉案财物—字画 | ||
项目编号 | N0124CP* | 产权子类型 | 工美藏品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22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转让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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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 (略) 财政事务中心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财政事务中心 |
特别 |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详见附件《标的3:一批涉案财物—字画》资产清单,转让标的资产所列全部照片、资产清单中标的名称、资产名称、规格、品牌、型号、特征等相关参数仅作参考,实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实际外观、质量、品牌、成色、品质以实际现状为准,转让方及湖南联交所不对物品质量和真假进行保证。受让方须认可转让方与湖南联交所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情况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2、现场踏勘安排: 踏勘时间: ①12月20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标的1:一批涉案财物—邮册、纪念币、钱币、原石及工艺品等、标的3:一批涉案财物—字画 ②12月21日(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标的2:一批涉案财物—手表、包、首饰等、标的4:涉案财物—一台手提电脑 踏勘地点: (略) 长沙县漓湘东 (略) 踏勘联系人:刘女士:*、唐女士:* 意向受让方需提前联系踏勘联系人进行预约登记后方可前往踏勘地点进行踏勘,并在预约的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前往踏勘地点。 3、转让标的资产已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并出具评估鉴定意见书,但转让方不是经营销售物品的专门机构,转让方及湖南联交所不承诺保证转让标的的真伪和品质,有关事项请意向受让方于竞买前自行核实。 4、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湖南联交所仅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凡参加竞价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外观、品牌、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瑕疵等全部现状。 5、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6、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已知、未知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湖南联交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中止、终止或恢复竞价,意向受让方应当服从湖南联交所的竞价相关安排。 8、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受让方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且湖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全部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后的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与湖南联交所完成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需提前联系湖南联交所进行交付手续预约,并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在预约时间 (略) (略) 长沙县漓湘东 (略) 与湖南联交所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搬离手续,受让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搬离手续的,湖南联交所不负责保管,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意向受让方根据自身受让条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转让方与湖南联交所不对物品进行质量和真假进行甄别,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资产状况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及湖南联交所不对财物的质量及真伪进行保证。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资产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自愿承担全部交易风险。 7、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8、受让方应当自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3.2%,按系统提示付清)。 9、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与湖南联交所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踏勘地点进行移交)。 2、受让方应承担标的资产拆、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如由此给转让方、湖南联交所等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当全额赔偿。 3、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湖南联交所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4、资产交接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特别提示:受让方逾期不办理交接、搬离手续的,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资产的质量、现状等以实际状况为准,湖南联交所不对清单内资产的完好性和质量状况等负责。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质量、现状不符等为由要求调整转让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后续受让义务。在资产交接过程中,受让方与湖南联交所应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信息。 6、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不开具交易价款发票。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现场踏勘时间:以前文“特别告知”中安排时间为准 踏勘地点: (略) 长沙县漓湘东 (略) 踏勘联系人:刘女士:*、唐女士:* 看货须知:标的资产按实际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统一看货时间内现场查看转让标的资产、向湖南联交所咨询,以充分了解标的状况。凡参加竞价者均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接受转让标的外观、品牌、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瑕疵等全部现状。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2-18 09:00:00 至 2023-12-22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受让决议 7.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复(国资) 8.《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资产转让公告》中受让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受让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受让;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按照上述受让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受让方承担。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2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2-22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12-18 09:00:00-2023-12-25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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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刘女士:* 唐女士:*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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