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南十里居28号院东润枫景5号楼1至6层101号房屋
北京市朝阳区南十里居28号院东润枫景5号楼1至6层101号房屋
我公司依法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9:30时在中拍平台(http://**)举办网络拍卖会。
公开拍卖:
一、 (略) 朝阳区南十 (略) 东润枫景5号楼1至6层101号房屋,建筑面积约5778.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号,有租赁,租赁期限至2025年6月23日止, 产权转让,起拍价:115,564,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0 元。【该标的拍卖成交后,需房屋租赁到期后方可交接资产,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至租赁期结束止的房屋租金由委托方转交给买受人,租金给付标准以委托方与原承租人约定的租金为准。详见:蒙勤评报字(2023)第183号资产评估报告】
二、 (略) 朝阳区双花园南里三区20号楼1层102号房屋,建筑面积约158.4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号,产权转让,起拍价:12,831,210.00元,保证金:1,200,000.00 元【详见:蒙勤评报字(2023)第168号资产评估报告】
注:1、房地产面积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房屋状况以现状为准。
2、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展样。
3、报名截止日期至2023年 12月17日下午5:00时止。
4、竞买人应在2023年12月17日下午5:00时前将 (略) 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通辽汇海支行营业室;账号:*88),并于2023年12月17日下午5: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凭 (略) 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将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5、房地产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自行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
6、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事先确定是 (略) 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有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7、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有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如欠缴税款、房屋结构或土地面积与发证时发生改变、原有户口难以迁出、存在租赁或其他权利人等)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方不作标的物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的任何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所欠取暖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罚款、滞纳金等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并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8、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
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 (略) 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 400-0475-019 0475-*
公司地址:内蒙古 (略)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龙山大街(北岸华庭小区B2#楼301号)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我公司依法定于2023年12月18日上午9:30时在中拍平台(http://**)举办网络拍卖会。
公开拍卖:
一、 (略) 朝阳区南十 (略) 东润枫景5号楼1至6层101号房屋,建筑面积约5778.2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号,有租赁,租赁期限至2025年6月23日止, 产权转让,起拍价:115,564,000.00元,保证金:10,000,000.00 元。【该标的拍卖成交后,需房屋租赁到期后方可交接资产,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至租赁期结束止的房屋租金由委托方转交给买受人,租金给付标准以委托方与原承租人约定的租金为准。详见:蒙勤评报字(2023)第183号资产评估报告】
二、 (略) 朝阳区双花园南里三区20号楼1层102号房屋,建筑面积约158.4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京(2021)朝不动产权第*号,产权转让,起拍价:12,831,210.00元,保证金:1,200,000.00 元【详见:蒙勤评报字(2023)第168号资产评估报告】
注:1、房地产面积以相关部门实测为准,房屋状况以现状为准。
2、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展样。
3、报名截止日期至2023年 12月17日下午5:00时止。
4、竞买人应在2023年12月17日下午5:00时前将 (略) 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通辽汇海支行营业室;账号:*88),并于2023年12月17日下午5:00时前凭竞买保证金凭 (略) 联系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将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5、房地产拍卖成交后,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请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自行至税务机关核实该标的物过户产生的税费情况。
6、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当事先确定是 (略) 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有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7、标的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有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如欠缴税款、房屋结构或土地面积与发证时发生改变、原有户口难以迁出、存在租赁或其他权利人等)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方不作标的物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的任何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所欠取暖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罚款、滞纳金等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核实并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8、参加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实名注册。
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持本人身份证或 (略) 联系看样并提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 400-0475-019 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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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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