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里仁巷“普安电影院”整体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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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里仁巷“普安电影院”整体招租

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里仁巷“普安电影院”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 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里仁巷“普安电影院”整体招租
项目编码 DSCQ*B*-2 出租底价 27.41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年租金,租赁期内租金不调整。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4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本次出租标的为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里仁巷“普安电影院”整体招租,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二、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三、标的现状:原承租人继续使用。

四、出租形式:按现状对外整体招租。

五、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内租金不调整。
六、租金交纳方式:按年度交纳。

七、租赁业态:仅允许经营电影放映业务,不得从事危险品项目,其他承租项目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经出租方同意的项目。

八、竞租保证金:5万元。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帐户。

九、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0.05万元或0.05万元的整数倍。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剑阁县剑门关蜀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66EYT86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剑阁县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462号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汪宗福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C
批准单位名称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 (略) 合同到期后收回公开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11-09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7.41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年租金,租赁期内租金不调整。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除须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外,还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一、《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二、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三、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四、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五、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的竞租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5万元。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装修须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须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出租方和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应合理安排工序,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装修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按环保要求进行清运和处理。

二、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装修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事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同意后方能施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及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及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

三、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经出租方同意,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四、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五、承租后,租金按年度交纳,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每一周期开始前30日内支付该期租金。

六、出租标的楼顶为临时搭建,建筑面积为381㎡,纳入承租方整体使用范围。承租成后,承租方须按49928元/年另行支付场地使用费,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拒绝使用及支付该费用,支付时间与租金支付时间一致。租赁期内,若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须拆除楼顶临时搭建,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损失补偿,场地使用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七、承租后,承租人因自身原因违约,不能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履行租赁手续的,承租方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作为违约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有权扣收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参与。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接受联合承租。

报名提交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按现状对外整体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的质量、面积及其他情况进行调查,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标的的质量、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二、原租赁合同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出租标的由原承租人继续使用,原承租人具有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行权方式为场内过程行权(优先承租权人与其他不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普通竞租人一起参与竞价,在竞价过程中对普通竞租人的每一次出价有权表示是否行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未在公告期内报名参与,则视为放弃本标的的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期间涉及的水费、电费、卫生、安全、物管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出租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标的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因政府规划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出租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六、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出租标的楼顶为临时搭建,建筑面积为381㎡,纳入承租方整体使用范围。承租成后,承租方须按49928元/年另行支付场地使用费,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拒绝使用及支付该费用,支付时间与租金支付时间一致。租赁期内,若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须拆除楼顶临时搭建,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损失补偿,场地使用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八、承租成功后,出租标的由出租方负责移交,租赁时间自出租标的移交次日起算。

九、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在收到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从竞租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十、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资产招租明细表》等资料。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广元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9466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资产招租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邓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里仁巷“普安电影院”整体招租
标的名称 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里仁巷“普安电影院”整体招租
项目编码 DSCQ*B*-2 出租底价 27.41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年租金,租赁期内租金不调整。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4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本次出租标的为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镇里仁巷“普安电影院”整体招租,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二、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三、标的现状:原承租人继续使用。

四、出租形式:按现状对外整体招租。

五、租赁期限:5年,租赁期内租金不调整。
六、租金交纳方式:按年度交纳。

七、租赁业态:仅允许经营电影放映业务,不得从事危险品项目,其他承租项目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经出租方同意的项目。

八、竞租保证金:5万元。竞租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生效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帐户。

九、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为0.05万元或0.05万元的整数倍。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剑阁县剑门关蜀道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66EYT86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剑阁县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462号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汪宗福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B*C
批准单位名称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 (略) 合同到期后收回公开招租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11-09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7.41 万元
价格说明 挂牌价为年租金,租赁期内租金不调整。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除须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外,还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租赁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

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租赁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一、《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二、承租方无《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三、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四、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物业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五、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的竞租保证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5万元。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装修须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须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出租方和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应合理安排工序,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装修施工产生的废弃物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按环保要求进行清运和处理。

二、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装修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事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同意后方能施工,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及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及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

三、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经出租方同意,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四、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五、承租后,租金按年度交纳,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每一周期开始前30日内支付该期租金。

六、出租标的楼顶为临时搭建,建筑面积为381㎡,纳入承租方整体使用范围。承租成后,承租方须按49928元/年另行支付场地使用费,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拒绝使用及支付该费用,支付时间与租金支付时间一致。租赁期内,若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须拆除楼顶临时搭建,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损失补偿,场地使用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七、承租后,承租人因自身原因违约,不能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履行租赁手续的,承租方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作为作为违约金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出租方有权扣收并保留继续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报名参与。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接受联合承租。

报名提交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标的按现状对外整体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的质量、面积及其他情况进行调查,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标的的质量、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若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二、原租赁合同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出租标的由原承租人继续使用,原承租人具有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行权方式为场内过程行权(优先承租权人与其他不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普通竞租人一起参与竞价,在竞价过程中对普通竞租人的每一次出价有权表示是否行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未在公告期内报名参与,则视为放弃本标的的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期间涉及的水费、电费、卫生、安全、物管等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标的出租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出租方、承租方各自承担。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标的及相关设施设备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五、因政府规划调整,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出租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六、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出租标的楼顶为临时搭建,建筑面积为381㎡,纳入承租方整体使用范围。承租成后,承租方须按49928元/年另行支付场地使用费,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拒绝使用及支付该费用,支付时间与租金支付时间一致。租赁期内,若因政府规划调整等原因须拆除楼顶临时搭建,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损失补偿,场地使用费用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八、承租成功后,出租标的由出租方负责移交,租赁时间自出租标的移交次日起算。

九、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元分所在收到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从竞租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十、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资产招租明细表》等资料。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0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广元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9466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划转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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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邓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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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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