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41台公交运行车辆按现状车内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41台公交运行车辆按现状车内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41台公交运行车辆(按现状)车内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
标的名称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41台公交运行车辆(按现状)车内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码 DSCQ2023FD*-2 出租底价 40.55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1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2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每个标的的加价幅度5000元及5000元整倍数,延时报价120秒。
标的基本情况:公交候车亭广告点位明细表
三、租赁期限:五年
四、交易保证金:13万元
五、履约保证金:年租金金额的10%。
六、出租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别注意事项:
一、出租方将对本次竞租的用于车内广告位经营的公交运行541台车辆按照公交营运模式, (略) 民出行需求在每月进行合理安排车辆台数参与营运,会因为车辆报废、停运、休假、维修、保养、审验、缺驾、待料、交通事故及不可抗力、国家政策变化或者按照政府及主管部门指令等情况因素进行安排,因此具体实际每天上线运营车辆数量会相对减少。
二、承租方须全额出资自行购买相关设备、系统建设,自主开展车内广告经营,承接广告业务,负责广告制作、发布、维护等。
三、因出租方公交车辆属于社会公共基础设施,自身肩负着承担公益性宣传任务和职责,承租方须按出租方和政府要求无偿发布社会公益宣传广告任务,承租方在以后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U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顺庆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大安街58号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侯朝忠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XT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2-11-25
批准文号 2022年第26次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40.55 万元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最终实际承租人须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 (略) (略) 指定账户,否则《租赁合同》不生效,最终实际承租方中标资格随之取消,所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可以与其他竞租人签订协议。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标准》承租方资产招租项目类收费标准向西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四、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每年缴纳租金时间为第一年签《租赁合同》时间前一个月,依次类推。
五、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确认已收到承租方应结算首期租金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扣除双方的服务费用,办理首期租金划转手续。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承租方应承诺,广告制作发布等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规定; (略) 管理和公交站台候车亭主权人的有关管理规定;遵循广告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
二、承租方应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公交站台候车亭因政府指令迁建、回建、改建由承租方负责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公交站台候车亭的运营、安全、清洁、管理、日常维护修理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所涉及的用电使用准许及费用等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三、承租方应承诺,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公交站台候车亭及其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不会造成任何人员或者财产损害,不会污染周边环境。若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伤害事故的,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损害后果的,由承租方全部赔偿和承担。
四、承租方应承诺,成交后为确保公交站台候车亭美观, (略) 整体形象,承租方应制定计划对各公交站台候车亭进行自查,如发现损坏等情况及时进行清理维护。承租方在公交站台候车亭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和卫生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 (略) 貌、出租方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承租方应及时进行整改。
五、承租方应承诺,每年须无偿发布不低于年广告总量5% (略) (略) 宣传广告及政府规定社会公益宣传广告。
六、承租方应承诺,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后三十日内,对所有在刊的车内广告进行下刊处理,下刊后必须恢复车内整洁。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期内,因承租方违约出租方解除合作协议后,承租方出资购建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设施设备、系统等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出租方所有。
七、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八、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九、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十、承租方承诺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十一、承租方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标的。事前应先与联系人联系,意向承租方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公开租赁标的均以现状以整体为单位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进行实地勘查,报名后则视为其对出租标的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租赁及租赁价格。
二、广告制作发布等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规定; (略) 管理和公交车辆主权人的有关管理规定;遵循广告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
三、广告发布不能影响公交的服务形象,使用的广告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以确保车辆完备和整洁。
四、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公交车辆及其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不会造成任何人员或者财产损害及安全风险,不会污染周边环境。若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伤害事故的,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损害后果的,由承租方全部赔偿和承担。
五、为确保公交车辆美观, (略) 整体形象,承租方应制定计划对公交车辆车内广告画面进行经常性自查,如发现损坏、污损等情况及时进行清理维护。承租方在车身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和卫生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 (略) 貌、出租方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承租方应及时进行整改。
六、因出租方公交车辆属于社会公共基础设施,自身肩负着承担公益性宣传任务和职责,承租方须按出租方和政府要求无偿发布社会公益宣传广告任务,承租方在以后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七、《租赁合同》期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后三十日内,对所有在刊的车内广告进行下刊处理,下刊后必须恢复车内整洁。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期内,因承租方违约出租方解除合作协议后,承租方出资购建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设施设备、系统等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出租方所有。
八、本次租赁标的的首年租金为实际成交租金,按年度缴纳,年租金缴纳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九、竞租成功后,最终实际承租方不按照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交易所南充分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竞租成交后,最终实际承租人须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 (略) (略) 指定账户,否则《租赁合同》不生效,最终实际承租方中标资格随之取消,所缴纳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如果对标的物位置等其他情况存在疑问, (略) (略) 工作人员(联系人:何静 联系电话:*)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等。
十三、意向承租方承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出租人已对以上条款进行了充分解释,充分了解本条款所表达的意思。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3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2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南充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4578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车辆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17-*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静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41台公交运行车辆(按现状)车内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
标的名称 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541台公交运行车辆(按现状)车内广告位经营权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码 DSCQ2023FD*-2 出租底价 40.55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11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2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每个标的的加价幅度5000元及5000元整倍数,延时报价120秒。
标的基本情况:公交候车亭广告点位明细表
三、租赁期限:五年
四、交易保证金:13万元
五、履约保证金:年租金金额的10%。
六、出租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别注意事项:
一、出租方将对本次竞租的用于车内广告位经营的公交运行541台车辆按照公交营运模式, (略) 民出行需求在每月进行合理安排车辆台数参与营运,会因为车辆报废、停运、休假、维修、保养、审验、缺驾、待料、交通事故及不可抗力、国家政策变化或者按照政府及主管部门指令等情况因素进行安排,因此具体实际每天上线运营车辆数量会相对减少。
二、承租方须全额出资自行购买相关设备、系统建设,自主开展车内广告经营,承接广告业务,负责广告制作、发布、维护等。
三、因出租方公交车辆属于社会公共基础设施,自身肩负着承担公益性宣传任务和职责,承租方须按出租方和政府要求无偿发布社会公益宣传广告任务,承租方在以后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0U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顺庆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大安街58号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侯朝忠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XT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2-11-25
批准文号 2022年第26次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40.55 万元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最终实际承租人须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 (略) (略) 指定账户,否则《租赁合同》不生效,最终实际承租方中标资格随之取消,所缴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可以与其他竞租人签订协议。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标准》承租方资产招租项目类收费标准向西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四、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每年缴纳租金时间为第一年签《租赁合同》时间前一个月,依次类推。
五、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确认已收到承租方应结算首期租金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扣除双方的服务费用,办理首期租金划转手续。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承租方应承诺,广告制作发布等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规定; (略) 管理和公交站台候车亭主权人的有关管理规定;遵循广告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
二、承租方应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公交站台候车亭因政府指令迁建、回建、改建由承租方负责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公交站台候车亭的运营、安全、清洁、管理、日常维护修理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对所涉及的用电使用准许及费用等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三、承租方应承诺,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公交站台候车亭及其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不会造成任何人员或者财产损害,不会污染周边环境。若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伤害事故的,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损害后果的,由承租方全部赔偿和承担。
四、承租方应承诺,成交后为确保公交站台候车亭美观, (略) 整体形象,承租方应制定计划对各公交站台候车亭进行自查,如发现损坏等情况及时进行清理维护。承租方在公交站台候车亭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和卫生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 (略) 貌、出租方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承租方应及时进行整改。
五、承租方应承诺,每年须无偿发布不低于年广告总量5% (略) (略) 宣传广告及政府规定社会公益宣传广告。
六、承租方应承诺,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期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后三十日内,对所有在刊的车内广告进行下刊处理,下刊后必须恢复车内整洁。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期内,因承租方违约出租方解除合作协议后,承租方出资购建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设施设备、系统等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出租方所有。
七、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八、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九、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十、承租方承诺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十一、承租方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标的。事前应先与联系人联系,意向承租方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公开租赁标的均以现状以整体为单位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进行实地勘查,报名后则视为其对出租标的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租赁及租赁价格。
二、广告制作发布等经营活动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及各级政府相关规定; (略) 管理和公交车辆主权人的有关管理规定;遵循广告行业操守和社会公共道德。
三、广告发布不能影响公交的服务形象,使用的广告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以确保车辆完备和整洁。
四、在经营过程中,承租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公交车辆及其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不会造成任何人员或者财产损害及安全风险,不会污染周边环境。若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伤害事故的,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损害后果的,由承租方全部赔偿和承担。
五、为确保公交车辆美观, (略) 整体形象,承租方应制定计划对公交车辆车内广告画面进行经常性自查,如发现损坏、污损等情况及时进行清理维护。承租方在车身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维护和卫生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 (略) 貌、出租方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承租方应及时进行整改。
六、因出租方公交车辆属于社会公共基础设施,自身肩负着承担公益性宣传任务和职责,承租方须按出租方和政府要求无偿发布社会公益宣传广告任务,承租方在以后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七、《租赁合同》期满,或者《租赁合同》解除后三十日内,对所有在刊的车内广告进行下刊处理,下刊后必须恢复车内整洁。合同期满或者合同期内,因承租方违约出租方解除合作协议后,承租方出资购建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设施设备、系统等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出租方所有。
八、本次租赁标的的首年租金为实际成交租金,按年度缴纳,年租金缴纳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九、竞租成功后,最终实际承租方不按照约定签订《租赁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合交易所南充分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竞租成交后,最终实际承租人须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 (略) (略) 指定账户,否则《租赁合同》不生效,最终实际承租方中标资格随之取消,所缴纳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如果对标的物位置等其他情况存在疑问, (略) (略) 工作人员(联系人:何静 联系电话:*)
十二、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等。
十三、意向承租方承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出租人已对以上条款进行了充分解释,充分了解本条款所表达的意思。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3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2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南充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4578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车辆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17-*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静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