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铜头一小、苗圃管理用房、思延一小、芦阳街道物流综合服务中心分别出租-芦山县苗圃管理用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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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铜头一小、苗圃管理用房、思延一小、芦阳街道物流综合服务中心分别出租-芦山县苗圃管理用房1

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铜头一小、苗圃管理用房、思延一小、芦阳街道物流综合服务中心分别出租-芦山县苗圃管理用房(1)
标的名称 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铜头一小、苗圃管理用房、思延一小、芦阳街道物流综合服务中心分别出租-芦山县苗圃管理用房(1)
项目编码 DSCQ* 出租底价 4.176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3-12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标的基本信息
(1)此次出租标的属国有资产且均位于芦山县思延镇及芦阳街道办。出租标的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各标的对应名称、面积、租金等信息详见《子资产明细表》。
(2)出租形式:按现状、功能对外分别出租。
(3)出租底价确定依据:雅洲评报字(2021)18号。
(4)出租标的租金挂牌底价详见《子资产明细表》。
(5)租赁期限:本次出租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五年,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不下降。
(6)免租期:无。
(7)租赁标的现状:空置,具体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出租业态
出租标的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其中:
(1)芦山县铜头村小:该资产位置远离县城,且不在交通要道,当地居住人口少,已闲置多年。除铜头村服务中心占用的资产外,其余资产出租,优先考虑民办学校,也可在符合环保等条件的情况,用于农副产品简单加工、工程材料堆放、工地民工临时居住、经营农家乐等。
(2)芦山县苗圃管理用房:该资产位置远离县城,且不在交通要道,当地居住人口少,建成后就闲置。在符合环保等条件的情况下,可用于开设农家乐、农副产品简单加工、工程材料堆放、工地民工临时居住、经营农家乐、养殖业、花卉等。
(3)芦山县思延一小:该资产为废弃多年学校,进出交通不便,只有一条宽约2米小路,经历2008年和2013年两次地震,房屋损毁严重,由于房屋较破败(如需拆除房屋、需获得出租方同意),只考虑按土地面积出租,在符合环保等条件的情况下,可用于养殖业、花卉等种植业、材料堆放、经营农家乐等。
(4)芦山县物流服务中心:仅用于办公、工艺加工。
三、出租方联系人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
标的简介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所在地 租赁面积(㎡) 年租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1 芦山县苗圃管理用房(1) 芦山县思延镇草坪村4组 870 4.176 2 2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芦山县产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08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芦山县
住所/注册地址 芦山县芦阳镇樊敏路2号附1号
注册资本(万元) 10,47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姜建西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芦山县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60
批准单位名称 芦山县产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一期
批准日期 2021-03-03
批准文号 第1期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4.176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各标的履约保证金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二、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按要求完成租赁标的物的移交,且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在标的物移交完成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收到承租方租金和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五个工作日内划款。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需承诺,竞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后须严格遵守《租赁合同》中内容。
二、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三、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四、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房屋现状不满足经营餐饮、娱乐、污染行业的,不得租赁使用);并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五、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六、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七、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标的维修维护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二、意向承租方在报名之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看标的。意向承租方到现场查看标的后,须与出租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由出租方于现场提供),对标的现状等进行确认。意向承租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标的移交。
三、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租赁合同》并知晓其内容。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承租方对所租标的装修、施工仅限于房屋内部且必须在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外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六、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七、其他事项详见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子资产明细表》。
八、芦山县产 (略) 委托四川雅州评估事 (略) 芦山县思延镇铜头一小、苗圃管理用房、思延一小、芦阳街道物流综合服务中心 (略) 场价值进行评估。该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接受查阅。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0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子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郭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铜头一小、苗圃管理用房、思延一小、芦阳街道物流综合服务中心分别出租-芦山县苗圃管理用房(1)
标的名称 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铜头一小、苗圃管理用房、思延一小、芦阳街道物流综合服务中心分别出租-芦山县苗圃管理用房(1)
项目编码 DSCQ* 出租底价 4.176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3-12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标的基本信息
(1)此次出租标的属国有资产且均位于芦山县思延镇及芦阳街道办。出租标的以现场实际看样为准。各标的对应名称、面积、租金等信息详见《子资产明细表》。
(2)出租形式:按现状、功能对外分别出租。
(3)出租底价确定依据:雅洲评报字(2021)18号。
(4)出租标的租金挂牌底价详见《子资产明细表》。
(5)租赁期限:本次出租标的租赁期限均为五年,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不下降。
(6)免租期:无。
(7)租赁标的现状:空置,具体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出租业态
出租标的均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其中:
(1)芦山县铜头村小:该资产位置远离县城,且不在交通要道,当地居住人口少,已闲置多年。除铜头村服务中心占用的资产外,其余资产出租,优先考虑民办学校,也可在符合环保等条件的情况,用于农副产品简单加工、工程材料堆放、工地民工临时居住、经营农家乐等。
(2)芦山县苗圃管理用房:该资产位置远离县城,且不在交通要道,当地居住人口少,建成后就闲置。在符合环保等条件的情况下,可用于开设农家乐、农副产品简单加工、工程材料堆放、工地民工临时居住、经营农家乐、养殖业、花卉等。
(3)芦山县思延一小:该资产为废弃多年学校,进出交通不便,只有一条宽约2米小路,经历2008年和2013年两次地震,房屋损毁严重,由于房屋较破败(如需拆除房屋、需获得出租方同意),只考虑按土地面积出租,在符合环保等条件的情况下,可用于养殖业、花卉等种植业、材料堆放、经营农家乐等。
(4)芦山县物流服务中心:仅用于办公、工艺加工。
三、出租方联系人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
标的简介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所在地 租赁面积(㎡) 年租金(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1 芦山县苗圃管理用房(1) 芦山县思延镇草坪村4组 870 4.176 2 2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芦山县产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08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芦山县
住所/注册地址 芦山县芦阳镇樊敏路2号附1号
注册资本(万元) 10,47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姜建西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芦山县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60
批准单位名称 芦山县产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一期
批准日期 2021-03-03
批准文号 第1期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4.176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各标的履约保证金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二、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按要求完成租赁标的物的移交,且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在标的物移交完成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收到承租方租金和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五个工作日内划款。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需承诺,竞租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后须严格遵守《租赁合同》中内容。
二、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三、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四、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如房屋现状不满足经营餐饮、娱乐、污染行业的,不得租赁使用);并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五、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六、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七、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标的维修维护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二、意向承租方在报名之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看标的。意向承租方到现场查看标的后,须与出租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由出租方于现场提供),对标的现状等进行确认。意向承租方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标的移交。
三、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租赁合同》并知晓其内容。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五、承租方对所租标的装修、施工仅限于房屋内部且必须在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外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六、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七、其他事项详见但不限于《租赁合同》、《子资产明细表》。
八、芦山县产 (略) 委托四川雅州评估事 (略) 芦山县思延镇铜头一小、苗圃管理用房、思延一小、芦阳街道物流综合服务中心 (略) 场价值进行评估。该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接受查阅。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0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子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郭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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