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原八车间工业厂房”对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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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原八车间工业厂房”对外出租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原八车间工业厂房”对外出租
标的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原八车间工业厂房”对外出租
项目编码 DSCQ* 出租底价 24.564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3-14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7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本次出租 (略) (略) (略) 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原八车间厂房, (略) 本部约900米,系苗溪公司租用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3.5亩土地修建的临时厂房。厂房为2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其中第二层屋顶为彩钢棚结构),建筑面积约2920.2平方米。第1层层高4.8米,室内装饰为地面贴地砖,墙面刷涂料,天棚刷涂料,外墙为涂料、铝合金窗。第2层层高约9米,室内装饰为地面贴地砖,墙面刷涂料,天棚为石膏板吊顶,顶棚为彩钢结构。厂房无产权证,土地为租用,租期至2032年8月31日止。

二、本次出租资产处于空置状态。

三、上述资产整体出租,不分拆。

四、 出租资产查看联系人:王老师 *,前往查看时请提前联系。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8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龙泉驿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13组203号
注册资本(万元) 85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袁定兴
所属行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四川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X8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略) 原八车间厂房对外出租请示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2-21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4.5647 万元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期满且双方对合同执行无异议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承租方因违反合同执行条款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全部或作价扣除履约保证金。

2、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资产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资产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房屋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9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度首期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信、融资渠道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承诺已通过现场踏勘方式对租赁的房屋、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设备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核验,确认租赁房屋、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设备在证照申领、用水、用电、燃气、通讯、消防、环保、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方面已满足或经改造后能满足承租后生产经营要求。 已对标的物的权利及物理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资产性质、房屋结构、出租范围及面积、资产现状及使用用途)等相关情况及瑕疵全面了解认可,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租赁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五、若竞租成功后,我方自愿遵守出租方有关资产出租的相关规定:

1、租赁资产使用情况符合地方政府的总体规划和环保、消防等要求,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性的违规违法经营活动。

2、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也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

3、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不改变资产现有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对资产所属建(构)筑物进行装修的,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标的上新增的固定添附物,租期届满后无偿 (略) (略) 。

4、竞价承租成功后,自愿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外,同时自愿签署《租赁期间安全责任承诺书》;

5、自行承担租房期间的水电费、物管费、垃圾清运费等因使用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已经知晓本次出租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一旦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且成功承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与争议,也不影响本次成交及出租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4万元。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租赁期9年,但租期不超过2032年8月31日(备注:因该厂房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32年8月31日,若承租后承租方实际租赁期不足9年,则最后一年度租金按实际承租月度数收取);

二、装修期一个月(30个日历天),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不收取租金。装修期满后开始计算租赁期。

三、出租用途:

承租后的使用用途必须符合地方政府的总体规划和环保、消防等要求(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自行调查了解该资产的限制使用条件)。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每半年(即6个月)为一个周期支付。

2、租赁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首年度前6个月的房屋租金,以后在每个支付期满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个支付期的租金。租金中不包含物业服务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开立票据。若逾期支付租金,承租方应按照欠付租金额5‰的标准每日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逾期30日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租金递增方式:

前三年度租金为成交价,从第4年度开始每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

六、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与承租方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租赁合同》未列出项目费用,但与本次出租房屋有关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4、如以上费用由出租方代收代缴或垫付,则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若逾期支付,承租方应按照欠付金额3‰的标准每日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导致出租方被相关部门收取罚款、滞纳金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七、对承租方的要求

1、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不改变资产现有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对资产所属建(构)筑物进行装修的,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不得设置影响房屋安全的设施设备, 并保证装修结果符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承租方在承租标的上新增的固定添附物,租期届满后无偿 (略) (略) 。

2、承租方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地方政府的总体规划和环保、消防要求。

3、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也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

4、意向承租方竞价承租成功后,除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外,同时还须签署《安全责任协议》。

5、本次出租资产如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6、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须注销与租赁标的物相关的一切证照及水电气、网络等由承租方开立的账户。

八、资产交接

出租方于承租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承租方,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清单》。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出租标的最终以实际现状出租,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并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需对租赁房屋、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和核验,确认租赁房屋、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设备在证照申领、用水、用电、燃气、通讯、消防、环保、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方面已满足或经改造后能满足承租后生产经营要求。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交《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 一旦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权利及物理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资产性质、房屋结构、出租范围及面积、资产现状及使用用途)等相关情况及瑕疵全面了解认可,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通过公开出租承租后,视 (略) 场的全部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使用现状、风险等)。若因政策、审批或标的现状等原因使其经营业态发生困难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3、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或者出租方处查询。其他详见《资产租赁合同》、《安全责任协议》 等。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7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罗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原八车间工业厂房”对外出租
标的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四川省苗溪有限责任公司原八车间工业厂房”对外出租
项目编码 DSCQ* 出租底价 24.5647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3-14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7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本次出租 (略) (略) (略) 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原八车间厂房, (略) 本部约900米,系苗溪公司租用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3.5亩土地修建的临时厂房。厂房为2层框架结构建筑物(其中第二层屋顶为彩钢棚结构),建筑面积约2920.2平方米。第1层层高4.8米,室内装饰为地面贴地砖,墙面刷涂料,天棚刷涂料,外墙为涂料、铝合金窗。第2层层高约9米,室内装饰为地面贴地砖,墙面刷涂料,天棚为石膏板吊顶,顶棚为彩钢结构。厂房无产权证,土地为租用,租期至2032年8月31日止。

二、本次出租资产处于空置状态。

三、上述资产整体出租,不分拆。

四、 出租资产查看联系人:王老师 *,前往查看时请提前联系。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8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龙泉驿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龙泉驿区洪安镇红光村13组203号
注册资本(万元) 85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袁定兴
所属行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四川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X8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略) 原八车间厂房对外出租请示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2-21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4.5647 万元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退还:

1、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应在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期满且双方对合同执行无异议后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承租方因违反合同执行条款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全部或作价扣除履约保证金。

2、满足如下全部条件后,由出租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承租方:

(1)《资产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搬离租赁资产物业;

(2)承租方无《资产租赁合同》约定违约情形;

(3)承租方已结清全部使用租赁资产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气等费用,以及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

(4)承租方已办理完毕租赁资产物业移交手续并取得房屋方出具的书面交接证明;

(5)承租方与出租方确认双方租赁事宜已完结并签署权利义务终结确认书。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9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度首期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信、融资渠道和支付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承诺已通过现场踏勘方式对租赁的房屋、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设备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核验,确认租赁房屋、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设备在证照申领、用水、用电、燃气、通讯、消防、环保、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方面已满足或经改造后能满足承租后生产经营要求。 已对标的物的权利及物理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资产性质、房屋结构、出租范围及面积、资产现状及使用用途)等相关情况及瑕疵全面了解认可,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租赁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五、若竞租成功后,我方自愿遵守出租方有关资产出租的相关规定:

1、租赁资产使用情况符合地方政府的总体规划和环保、消防等要求,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性的违规违法经营活动。

2、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也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

3、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不改变资产现有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对资产所属建(构)筑物进行装修的,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我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标的上新增的固定添附物,租期届满后无偿 (略) (略) 。

4、竞价承租成功后,自愿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外,同时自愿签署《租赁期间安全责任承诺书》;

5、自行承担租房期间的水电费、物管费、垃圾清运费等因使用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

六、已经知晓本次出租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一旦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且成功承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与争议,也不影响本次成交及出租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报名时需交纳交易保证金4万元。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租赁期9年,但租期不超过2032年8月31日(备注:因该厂房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32年8月31日,若承租后承租方实际租赁期不足9年,则最后一年度租金按实际承租月度数收取);

二、装修期一个月(30个日历天),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装修期不计入租赁期,不收取租金。装修期满后开始计算租赁期。

三、出租用途:

承租后的使用用途必须符合地方政府的总体规划和环保、消防等要求(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自行调查了解该资产的限制使用条件)。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每半年(即6个月)为一个周期支付。

2、租赁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首年度前6个月的房屋租金,以后在每个支付期满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个支付期的租金。租金中不包含物业服务费、水电气费等其他费用。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开立票据。若逾期支付租金,承租方应按照欠付租金额5‰的标准每日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逾期30日以上,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租金递增方式:

前三年度租金为成交价,从第4年度开始每年度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

六、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与承租方生产经营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租赁合同》未列出项目费用,但与本次出租房屋有关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由承租方支付。

4、如以上费用由出租方代收代缴或垫付,则承租方应按出租方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若逾期支付,承租方应按照欠付金额3‰的标准每日向出租方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导致出租方被相关部门收取罚款、滞纳金的,承租方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七、对承租方的要求

1、在承租资产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的利用,不改变资产现有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对资产所属建(构)筑物进行装修的,有关装修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但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不得设置影响房屋安全的设施设备, 并保证装修结果符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承租方在承租标的上新增的固定添附物,租期届满后无偿 (略) (略) 。

2、承租方的生产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地方政府的总体规划和环保、消防要求。

3、在承租资产后保证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或将承租资产以联营或合伙等方式转让、转租给他人使用或变相交付他人使用,也不得将承租资产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

4、意向承租方竞价承租成功后,除与出租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外,同时还须签署《安全责任协议》。

5、本次出租资产如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6、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须注销与租赁标的物相关的一切证照及水电气、网络等由承租方开立的账户。

八、资产交接

出租方于承租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承租方,并签订《资产移交确认清单》。

九、其他说明事项

1、本次出租标的最终以实际现状出租,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自行前往现场查看并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需对租赁房屋、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设备进行实地考察和核验,确认租赁房屋、场地及现有附属设施设备在证照申领、用水、用电、燃气、通讯、消防、环保、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方面已满足或经改造后能满足承租后生产经营要求。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交《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 一旦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则视为对标的物的权利及物理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明、资产性质、房屋结构、出租范围及面积、资产现状及使用用途)等相关情况及瑕疵全面了解认可,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意向承租方通过公开出租承租后,视 (略) 场的全部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使用现状、风险等)。若因政策、审批或标的现状等原因使其经营业态发生困难的,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次招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由出租方与承租方按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3、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或者出租方处查询。其他详见《资产租赁合同》、《安全责任协议》 等。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7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出租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出租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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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罗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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