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兆景路199号附402号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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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兆景路199号附402号4层

武侯区兆景路199号附402号4层
标的名称 武侯区兆景路199号附402号4层
项目编码 DSCQ20230E* 出租底价 23.5949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2-21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武侯区兆景路199号附401号402号4层、 (略) 榆林街道茶马路74号、90号、92号、72号附1栋附106号、202号、204号、209号、212号、217号、219号涉及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二、武侯区兆景路199号附401号4层、康定县榆林街道茶马路74号、康定县榆林街道茶马路90号为原承租户过渡性使用中,其余标的均为空置,标的现状均以实际看样为准,通水电,租赁标的成交后均以实物现状移交。
三、租赁用途:商业用途使用,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租赁期限说明:每个标的最短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租赁期限以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与出租方商定的期限为准。租赁期内租金第一年执行竟租价,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以此类推,直至合同结束。
五、标的咨询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28-*
标的简介
使用面积为537.96M2,履约保证金为58987.25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租赁期限说明:每个标的最短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租赁期限以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与出租方商定的期限为准。租赁期内租金第一年执行竟租价,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以此类推,直至合同结束。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成都新怡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D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青白江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青白江区大同镇华金大道三段159号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靖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融禾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1
批准单位名称 (略) 融禾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同意武侯、康定房屋租赁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2-08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3.5949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 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交纳标准为标的首年租金成交3个月租金。
二、合同期满后,除抵充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因由其承担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之外,剩余押金应在完成房屋退租移交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租方(无息)。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1-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首年度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度租金。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首年度租金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划款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该房屋进行改造,如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改造,承租方应报备出租方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设计规范进行改造,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承租方改造行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相关经营证照和手续由其自行办理,装修改造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过程中,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三、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拒绝履行修复义务的,出租方可代为修复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毁损、灭失的,承租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承诺该房屋租赁用途于使用保持一致,并保证租赁期间不会改变(征得出租方同意的除外)。
五、意向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物管费、车位费、有线数字电视及网络接入费、公共区域清洁服务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如期缴纳。
六、意向承租方除了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还需签订《安全责任书》《房屋交接单》。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若标的为新承租方承租,新承租方在签订了《租赁合同》且交纳了首年租金及押金后,由出租方负责清场工作,在3个月内向新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物,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
二、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任由意向承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租赁用途限制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成交及租赁价格。
四、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及《房屋交接单》。
五、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71898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0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5510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郭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武侯区兆景路199号附402号4层
标的名称 武侯区兆景路199号附402号4层
项目编码 DSCQ20230E* 出租底价 23.5949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2-21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0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武侯区兆景路199号附401号402号4层、 (略) 榆林街道茶马路74号、90号、92号、72号附1栋附106号、202号、204号、209号、212号、217号、219号涉及标的物具体信息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二、武侯区兆景路199号附401号4层、康定县榆林街道茶马路74号、康定县榆林街道茶马路90号为原承租户过渡性使用中,其余标的均为空置,标的现状均以实际看样为准,通水电,租赁标的成交后均以实物现状移交。
三、租赁用途:商业用途使用,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租赁期限说明:每个标的最短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租赁期限以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与出租方商定的期限为准。租赁期内租金第一年执行竟租价,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以此类推,直至合同结束。
五、标的咨询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28-*
标的简介
使用面积为537.96M2,履约保证金为58987.25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租赁期限说明:每个标的最短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租赁期限以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与出租方商定的期限为准。租赁期内租金第一年执行竟租价,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5%;以此类推,直至合同结束。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成都新怡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D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青白江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青白江区大同镇华金大道三段159号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靖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融禾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71
批准单位名称 (略) 融禾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同意武侯、康定房屋租赁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2-08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23.5949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 签订之日起3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交纳标准为标的首年租金成交3个月租金。
二、合同期满后,除抵充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因由其承担但尚未支付的各项费用之外,剩余押金应在完成房屋退租移交清单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租方(无息)。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1-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首年度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度租金。
四、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承租方首年度租金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划款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不得将该房屋进行改造,如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改造,承租方应报备出租方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设计规范进行改造,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承租方改造行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方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相关经营证照和手续由其自行办理,装修改造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过程中,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或不道德的行为。
三、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拒绝履行修复义务的,出租方可代为修复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等毁损、灭失的,承租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意向承租方承诺该房屋租赁用途于使用保持一致,并保证租赁期间不会改变(征得出租方同意的除外)。
五、意向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物管费、车位费、有线数字电视及网络接入费、公共区域清洁服务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如期缴纳。
六、意向承租方除了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同时还需签订《安全责任书》《房屋交接单》。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若标的为新承租方承租,新承租方在签订了《租赁合同》且交纳了首年租金及押金后,由出租方负责清场工作,在3个月内向新承租方移交租赁标的物,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
二、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方自行承担。
三、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任由意向承进行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物实际面积、租赁用途限制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成交及租赁价格。
四、在竞租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及《房屋交接单》。
五、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安全责任书》。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4.71898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0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雅安分所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5510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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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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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郭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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