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碳排放配额2023年第三次竞价出让公告
福建省碳排放配额2023年第三次竞价出让公告
(略) 湖 (略) 强制执行,根据 《 (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和《 (略) 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拟于2023年12月14日通过环境能源交易系统采用单向竞价交易方式公开出让 (略) (略) 碳排放配额,具体出让信息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 (略) 碳排放配额;
二、出让数量: 34760 吨;
三、挂牌价格: 30.34 元/吨;
四、交易方式: 单向竞价 (交易规则详见《 (略) 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规定 );
五、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09时30分 至 2023年12月13日 15时30分
六、竞价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4日 10时30分
七、意向申购方的资格要求:所有符合《 (略) 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碳排放权交易参与方,成功开立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账户后均可报名参加本次交易;
八、申购数量要求:意向申购方的申购数量应当为大于或等于本次竞价的最低申购数量1吨的整数,本次竞价最高申购数量为34760吨;
九、涉税事项:成交价款部分卖方不承诺开票;交易服务费部分由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为受让方出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
十、其它事项:
1、意向申购方报名时交易系统将冻结其交易账户上相应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 竞价保证金=挂牌价格×申购数量×10.0%。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请意向申购方确保在报名前已办理银行账户绑定, 并将足额资金转入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碳排放权交易账户。
2、在竞价时间内,意向申购方应当至少报价一次。若意向申购方在竞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的, (略) 有权没收其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在竞价时间内,意向申购方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按照提交意向申购申请时确定的申购数量进行一次或多次报价。报价时,意向申购方交易账户内可用资金余额应当不少于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和。意向申购方在竞价过程中仍可转入资金。
报名咨询电话:0591-*(海峡环交 胡经理)0591-*(海峡环交 李经理)
0591-*(海峡环交 高经理)0591-*(海峡环交 张经理)
福建海峡资源 (略)
2023年12月06日
(略) 湖 (略) 强制执行,根据 《 (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76号)和《 (略) 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拟于2023年12月14日通过环境能源交易系统采用单向竞价交易方式公开出让 (略) (略) 碳排放配额,具体出让信息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 (略) 碳排放配额;
二、出让数量: 34760 吨;
三、挂牌价格: 30.34 元/吨;
四、交易方式: 单向竞价 (交易规则详见《 (略) 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规定 );
五、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07日 09时30分 至 2023年12月13日 15时30分
六、竞价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10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14日 10时30分
七、意向申购方的资格要求:所有符合《 (略) 碳排放权交易规则(试行)》规定的碳排放权交易参与方,成功开立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账户后均可报名参加本次交易;
八、申购数量要求:意向申购方的申购数量应当为大于或等于本次竞价的最低申购数量1吨的整数,本次竞价最高申购数量为34760吨;
九、涉税事项:成交价款部分卖方不承诺开票;交易服务费部分由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为受让方出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发票。
十、其它事项:
1、意向申购方报名时交易系统将冻结其交易账户上相应的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 竞价保证金=挂牌价格×申购数量×10.0%。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小数点后两位。请意向申购方确保在报名前已办理银行账户绑定, 并将足额资金转入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碳排放权交易账户。
2、在竞价时间内,意向申购方应当至少报价一次。若意向申购方在竞价时间内未进行报价的, (略) 有权没收其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在竞价时间内,意向申购方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按照提交意向申购申请时确定的申购数量进行一次或多次报价。报价时,意向申购方交易账户内可用资金余额应当不少于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和。意向申购方在竞价过程中仍可转入资金。
报名咨询电话:0591-*(海峡环交 胡经理)0591-*(海峡环交 李经理)
0591-*(海峡环交 高经理)0591-*(海峡环交 张经理)
福建海峡资源 (略)
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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