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区蜀天农贸市场苍坪路市场2021年第一批次资产招租-苍坪路市场底楼F17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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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蜀天农贸市场苍坪路市场2021年第一批次资产招租-苍坪路市场底楼F17号商铺

雅安市雨城区蜀天农贸市场苍坪路市场2021年第一批次资产招租-苍坪路市场底楼F17号商铺
标的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蜀天农贸市场苍坪路市场2021年第一批次资产招租-苍坪路市场底楼F17号商铺
项目编码 DSCQ20222D*-2 出租底价 0.08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挂牌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6-14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19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 (略) (略) 雨城区中心城区, (略) 委住宅小区、瑞庭峰景、学府花园等住宅小区,是周边小区重要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目前解决附近片区近5万人口的生活问题。市场分区合理、摊位规范、地面整洁、道路畅通,为附近居民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的消费购物环境,提升了居民的生活品质和舒适感。
二、租金包含租赁标的涉及的物业费,不含租赁标的涉及的水电气费、垃圾清理费、租赁期间所涉及的税费、各种设备添置及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出租形式:按现状对外出租。
四、出租底价确定依据:根据四川雅洲资产评估事务所,雅洲评函字(2021)87号评估报告。
五、出租标的租金挂牌底价: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六、免租期:详见《子资产信息表》,(从《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
七、租赁期限:3年(免租期不计入租期,从免租期到期次日起开始计算)。
八、租赁标的现状:详见《子资产信息表》,部分为空置状态,部分标的为原承租方过渡性使用中。若标的为新承租方承租,原承租方承诺5个工作日内搬离,待原承租方搬离且出租方确认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出租方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标的交由新承租方使用。若原承租方未按时搬离的,由出租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场后才移交新承租方,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若标的为原承租方成功承租则继续使用(享有免租期),同时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用途: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十、该房屋已竣工验收,可投入使用。相关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十一、出租标的只通电,均不通水与天然气。
十二、查看标的联系人:杨女士;电话:*。

标的简介
1、用途:商业用途(具体经营范围详情咨询出租方)。 2、租赁面积:8.26平方米。 3、挂牌价800.00元(包含租赁标的涉及的物业费)。 4、免租期:15天(从《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 5、租赁期限:3年(免租期不计入租期,从免租期到期次日起开始计算)。 6、交易保证金1000.00元。 7、履约保证金1000.00元。 8、租赁标的现状:空置。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本次租赁标的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雅安蜀天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8L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雨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雨城区青年路51号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薇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雅安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4Q
批准单位名称 雅安 (略)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中共雅安 (略) 支部委员会2021年第15次 党支部(扩大)会议纪要(15-1)
批准日期 2021-10-11
批准文号 第十五期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0.08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挂牌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二、处置方式: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且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情况下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违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西南联交所收到首年度租金和《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承租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不改变标的物的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和经营范围,租赁商铺的须将商铺装修方案(含施工方案、图纸、用材、效果图)等资料交至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能装修,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3、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承租后须遵守消防、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签订的《租赁合同》和相关责任书的责任义务。
4、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承租标的物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出 (略) 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略) 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监督。
5、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成功承租后须接受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和出租方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最差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作无条件清场处理,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按照出租方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标的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否则,将视为违约,出租方将解除租赁关系,无条件收回所租标的,并将其所缴的标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对外公开招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进行实地勘查,报名后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租赁及租赁价格。
三、标的租赁后,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应返还该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若未返还该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出租方有权依法予以收回或追究责任;承租方未将其私有物品、设备等搬出该标的,视为放弃对其私有物品、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出租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要求的维修、改造、拆除等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租赁合同》、《 (略) 场经营规范》、《 (略) 场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市场“五包”责任书》、《治安、消防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知晓其内容,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上述资料。
五、本次租赁标的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六、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略) 场经营规范》、《 (略) 场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市场“五包”责任书》、《治安、消防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
七、本次出租标的,部分标的为原承租方过渡性使用中,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该项目采用过程行权的方式,原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雅安分所报名参与,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19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子资产信息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略) 场经营规范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略) 场卫生管理制度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五包责任书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治安、消防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苗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雅安市雨城区蜀天农贸市场苍坪路市场2021年第一批次资产招租-苍坪路市场底楼F17号商铺
标的名称 雅安市雨城区蜀天农贸市场苍坪路市场2021年第一批次资产招租-苍坪路市场底楼F17号商铺
项目编码 DSCQ20222D*-2 出租底价 0.08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挂牌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6-14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19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 (略) (略) 雨城区中心城区, (略) 委住宅小区、瑞庭峰景、学府花园等住宅小区,是周边小区重要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目前解决附近片区近5万人口的生活问题。市场分区合理、摊位规范、地面整洁、道路畅通,为附近居民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的消费购物环境,提升了居民的生活品质和舒适感。
二、租金包含租赁标的涉及的物业费,不含租赁标的涉及的水电气费、垃圾清理费、租赁期间所涉及的税费、各种设备添置及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出租形式:按现状对外出租。
四、出租底价确定依据:根据四川雅洲资产评估事务所,雅洲评函字(2021)87号评估报告。
五、出租标的租金挂牌底价: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六、免租期:详见《子资产信息表》,(从《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
七、租赁期限:3年(免租期不计入租期,从免租期到期次日起开始计算)。
八、租赁标的现状:详见《子资产信息表》,部分为空置状态,部分标的为原承租方过渡性使用中。若标的为新承租方承租,原承租方承诺5个工作日内搬离,待原承租方搬离且出租方确认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出租方5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标的交由新承租方使用。若原承租方未按时搬离的,由出租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场后才移交新承租方,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若标的为原承租方成功承租则继续使用(享有免租期),同时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九、用途: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十、该房屋已竣工验收,可投入使用。相关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十一、出租标的只通电,均不通水与天然气。
十二、查看标的联系人:杨女士;电话:*。

标的简介
1、用途:商业用途(具体经营范围详情咨询出租方)。 2、租赁面积:8.26平方米。 3、挂牌价800.00元(包含租赁标的涉及的物业费)。 4、免租期:15天(从《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计算)。 5、租赁期限:3年(免租期不计入租期,从免租期到期次日起开始计算)。 6、交易保证金1000.00元。 7、履约保证金1000.00元。 8、租赁标的现状:空置。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本次租赁标的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雅安蜀天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8L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雨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雨城区青年路51号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薇
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雅安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4Q
批准单位名称 雅安 (略)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中共雅安 (略) 支部委员会2021年第15次 党支部(扩大)会议纪要(15-1)
批准日期 2021-10-11
批准文号 第十五期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0.08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挂牌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详见《子资产信息表》。
二、处置方式: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且承租方无违约责任情况下于1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违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四、西南联交所收到首年度租金和《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将交易价款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承租后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不改变标的物的现有建筑主体结构和经营范围,租赁商铺的须将商铺装修方案(含施工方案、图纸、用材、效果图)等资料交至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能装修,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2、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将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3、意向承租方需承诺,承租后须遵守消防、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签订的《租赁合同》和相关责任书的责任义务。
4、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承租标的物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出 (略) 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 (略) 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监督。
5、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成功承租后须接受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和出租方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最差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作无条件清场处理,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以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按照出租方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标的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否则,将视为违约,出租方将解除租赁关系,无条件收回所租标的,并将其所缴的标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对外公开招租,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标的维修维护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二、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进行实地勘查,报名后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租赁及租赁价格。
三、标的租赁后,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承租方应返还该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若未返还该标的及其附属设施,出租方有权依法予以收回或追究责任;承租方未将其私有物品、设备等搬出该标的,视为放弃对其私有物品、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出租标的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要求的维修、改造、拆除等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租赁合同》、《 (略) 场经营规范》、《 (略) 场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市场“五包”责任书》、《治安、消防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知晓其内容,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需与出租方签订上述资料。
五、本次租赁标的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六、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略) 场经营规范》、《 (略) 场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市场“五包”责任书》、《治安、消防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
七、本次出租标的,部分标的为原承租方过渡性使用中,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该项目采用过程行权的方式,原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雅安分所报名参与,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0.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19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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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苗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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