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铁路大厦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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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铁路大厦2层

泸州市铁路大厦2层
标的名称 泸州市铁路大厦2层
项目编码 DSCQ20219E*-2 出租底价 15 元/平方米/月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9-28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6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本次出租标的除铁路大厦2层商业外装饰均为清水房,铁路大厦2层商业为简单装修(原租户凤鸣轩酒楼,已退租),房屋平面布局较好,通水、通电、通风、采光较好,所在区域商业氛围较好。

出租标的区域内路网密集,道路通达度及交通便捷度较高,供水、供电、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管网齐全。

序号

标的

权证序号

结构

用途

建成时间

所在层数

标的面积(m2

1

月亮湾8栋养老中心

政府相关文件

框架

养老服务中心

2018

1-4层

3184.75

2

玉带花园13幢1层部分

政府相关文件

框架

商业

2016

1层

1200

3

玉带河畔临街商业2层(靠玉带河畔正大门部分)

政府相关文件

框架

商业

2018

2层

1397.56

4

玉带河畔临街商业2层(靠德膳楼两个楼梯间部分)

川(2015)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框架

商业

2008

2层

1315

5

铁路大厦2层商业

川(2015)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框架

商业

2008

2层

1154.82


标的简介

资产信息表

标的名称

铁路大厦2层

地理位置

(略) 龙马潭区龙南路41号

房屋用途

商业

所在楼层

2

建筑面积

1154.82平方米

产权年限

40年

房屋户型

1室

建成时间

2000年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有 ■ 无

房屋现状

■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略) 相关规定缴纳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略) 龙马潭区龙南路41号,房屋结构为钢混,层高约4.3米,外墙贴砖,简单装修(原凤鸣轩酒楼)。紧邻王氏商城,所在区域为王氏商城,临龙南路,交通便利,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畅通,附近分布邮政、 (略) 场、学校、金融网点等公共设施,人流量较大,商业繁华度较高。

出租底价为15元/㎡/月;竞租保证金为6万元。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泸州兴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C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江阳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7号1号楼901号
注册资本(万元) 5,454.8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学军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T
批准单位名称 泸州兴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1-03-31
批准文号 泸州兴泸居泰纪(2021)6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15 元/平方米/月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合同终止或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不低于1年,一般不超过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仅保证金部分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月收取,履约保证金为4个月租金金额。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意向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2.意向承租方需承诺,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3.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房屋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4.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5.意向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6.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月一次性转账缴纳全部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7.承租方承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交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报名时须按要求缴纳足额的竞租保证金。

3.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所有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本次出租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合同签订后前3个月内为装修期,不收取租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租金从第二年(含第二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按1%逐年递增。

三、标的物的墙面、天棚、楼面、给排水、消防均按现状交给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意外人身财产损失(如承租方装修、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等),由承租方负全责,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在租赁使用该房屋期间的任何安全责任。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通讯、网络、安保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六、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月收取,履约保证金为4个月租金金额。合同终止或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七、该房屋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调整,或出租方生产经营需要,需提前收回标的物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八、若意向承租方承租后从事出租方禁止的经营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意向承租方成功竞租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投资方)》(西南联交【2019】41号)资产招租项目承租方收费标准从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除作为承租方支付给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转至出租方账户,由出租方处置。

十、本次租赁竞租保证金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若意向承租人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则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收到《房屋租赁合同》后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竞租失败,交易机构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十一、租赁房屋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作为营业用房及其他经出租方同意的项目。

十二、房屋移交: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在出租方收到房屋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15日内交付承租方使用。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资产信息表。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6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6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西南联交所在收到租赁合同后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房屋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0-*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泸州市铁路大厦2层
标的名称 泸州市铁路大厦2层
项目编码 DSCQ20219E*-2 出租底价 15 元/平方米/月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9-28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6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本次出租标的除铁路大厦2层商业外装饰均为清水房,铁路大厦2层商业为简单装修(原租户凤鸣轩酒楼,已退租),房屋平面布局较好,通水、通电、通风、采光较好,所在区域商业氛围较好。

出租标的区域内路网密集,道路通达度及交通便捷度较高,供水、供电、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管网齐全。

序号

标的

权证序号

结构

用途

建成时间

所在层数

标的面积(m2

1

月亮湾8栋养老中心

政府相关文件

框架

养老服务中心

2018

1-4层

3184.75

2

玉带花园13幢1层部分

政府相关文件

框架

商业

2016

1层

1200

3

玉带河畔临街商业2层(靠玉带河畔正大门部分)

政府相关文件

框架

商业

2018

2层

1397.56

4

玉带河畔临街商业2层(靠德膳楼两个楼梯间部分)

川(2015)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框架

商业

2008

2层

1315

5

铁路大厦2层商业

川(2015)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框架

商业

2008

2层

1154.82


标的简介

资产信息表

标的名称

铁路大厦2层

地理位置

(略) 龙马潭区龙南路41号

房屋用途

商业

所在楼层

2

建筑面积

1154.82平方米

产权年限

40年

房屋户型

1室

建成时间

2000年

装修情况

清水

抵押信息

无抵押

优先购买权

o 有 ■ 无

房屋现状

■ 空置 o 自用 o 出租 o 出借 o他人占用

物业管理

(略) 相关规定缴纳

其它特别提示事项

(略) 龙马潭区龙南路41号,房屋结构为钢混,层高约4.3米,外墙贴砖,简单装修(原凤鸣轩酒楼)。紧邻王氏商城,所在区域为王氏商城,临龙南路,交通便利,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畅通,附近分布邮政、 (略) 场、学校、金融网点等公共设施,人流量较大,商业繁华度较高。

出租底价为15元/㎡/月;竞租保证金为6万元。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泸州兴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C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江阳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7号1号楼901号
注册资本(万元) 5,454.85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学军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T
批准单位名称 泸州兴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1-03-31
批准文号 泸州兴泸居泰纪(2021)6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15 元/平方米/月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合同终止或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不低于1年,一般不超过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仅保证金部分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

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月收取,履约保证金为4个月租金金额。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意向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2.意向承租方需承诺,不得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3.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房屋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4.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5.意向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6.意向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月一次性转账缴纳全部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7.承租方承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交纳足额的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报名时须按要求缴纳足额的竞租保证金。

3.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所有标的均按现状招租,在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前,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本次出租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合同签订后前3个月内为装修期,不收取租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租金从第二年(含第二年)开始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按1%逐年递增。

三、标的物的墙面、天棚、楼面、给排水、消防均按现状交给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的与租赁房屋有关的意外人身财产损失(如承租方装修、经营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等),由承租方负全责,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在租赁使用该房屋期间的任何安全责任。

四、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通讯、网络、安保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所租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六、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按月收取,履约保证金为4个月租金金额。合同终止或期满后,承租方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七、该房屋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调整,或出租方生产经营需要,需提前收回标的物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赔偿。

八、若意向承租方承租后从事出租方禁止的经营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意向承租方成功竞租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投资方)》(西南联交【2019】41号)资产招租项目承租方收费标准从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除作为承租方支付给西南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转至出租方账户,由出租方处置。

十、本次租赁竞租保证金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若意向承租人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则该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在收到《房屋租赁合同》后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竞租失败,交易机构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十一、租赁房屋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作为营业用房及其他经出租方同意的项目。

十二、房屋移交:租赁房屋及设备、设施,在出租方收到房屋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后15日内交付承租方使用。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资产信息表。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6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6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订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西南联交所在收到租赁合同后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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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0-*
项目报名联系人 周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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