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兴鑫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
晴隆县兴鑫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
晴隆县兴鑫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 |
标的名称 | 晴隆县兴鑫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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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3BB* | 挂牌价格 | 15,000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7-06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9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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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 一、 矿井基本情况 晴 (略) 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以 下简称新华煤矿)隶属于睛 (略) ,属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位于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老坪村。矿井设计能力 30万吨/年,采矿证有限期限为2019年7月至2027年10月。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煤工艺为高档普采,可采煤层 C4、C5、 C7、 C8、 C11、 C10、 C14 、 C23、 C25、 C26、 C27、 C28、 C30、C31,现开采煤层为 C4 煤层,C4煤厚1.2米,C4与C5煤的层间距为16.89米。 瓦斯等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C4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矿井无冲击地压。⒛⒛ 年12月机械化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一 )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我矿按国家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成 立了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专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能机构设有生产技术科、地测科 (下设探放水队)、 通防科 (下设防突队、通风队)、安监科、机电运输科 (下 设机电队)和调度室;并配各相应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人员。 (二 )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新华煤矿建立有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有 完善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 及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安全管理制度;矿各级从业人员严格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证了矿井安全生产。 (三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新华煤矿五职矿长及副总均通过了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工种培训工作通过外委培训的形式来完成,目 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三、矿井开拓、储量及采掘部署情况 (一 )矿井开拓情况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有3个井口,其 中主斜井、副斜井为进风井,回风斜井回风。新华煤矿共划分为一个水平、三个采区,井田+1023米标高以上为一采区,+1023米标高以下上煤组 (C4、 C5、C7、C8、 C10、 C11、 C14煤 层)为 二采区,+1023m标高以下下煤组 (C23、 C25、 C26、 C27、 C28、 C29、 C30、 C31煤层) 为三采区 ,采区接替分别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 (二 )矿井资源储量 到目前为止保有资源量 781.2万吨,目前正在一采区组织生产作业,一采区 C5、C7、C8已采完,现正在开采C4煤层,一采区剩余可采资源量92.36万吨,二采区可采资源储量 161.22万吨,三采区可采资源量 527.62万吨。 井下中央变电所进线电源,矿井井下采用双回路 10kV供电,二回路电压等级均为10kV,均 选用MYJⅤ22-3× 50m㎡铠装电缆至中央变配电所,供电距离约950m,井下设有采区变电所。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15,000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 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分期付款 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 50%,剩余款项应在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财产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需缴纳保证 (略) 进行尽调( (略) 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在首次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前,意向受让方对交易标的尽调未通过的,可申请退还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在首次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时未撤回报名申请的,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参与后续交易。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2.标的公司现有债权2899.36万元,债务5238.46万元(数据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受让方成功受让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3.股权交割完成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前的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承担。4.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自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6. (略) 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50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12-19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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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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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赵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李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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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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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兴鑫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 |
标的名称 | 晴隆县兴鑫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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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3BB* | 挂牌价格 | 15,000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7-06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9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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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 一、 矿井基本情况 晴 (略) 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以 下简称新华煤矿)隶属于睛 (略) ,属证照齐全的生产矿井,位于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老坪村。矿井设计能力 30万吨/年,采矿证有限期限为2019年7月至2027年10月。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采煤工艺为高档普采,可采煤层 C4、C5、 C7、 C8、 C11、 C10、 C14 、 C23、 C25、 C26、 C27、 C28、 C30、C31,现开采煤层为 C4 煤层,C4煤厚1.2米,C4与C5煤的层间距为16.89米。 瓦斯等级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C4为Ⅲ类不易自燃煤层、矿井无冲击地压。⒛⒛ 年12月机械化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 二、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一 )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我矿按国家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成 立了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专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职能机构设有生产技术科、地测科 (下设探放水队)、 通防科 (下设防突队、通风队)、安监科、机电运输科 (下 设机电队)和调度室;并配各相应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人员。 (二 )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新华煤矿建立有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有 完善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 及安全生产 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安全管理制度;矿各级从业人员严格落实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证了矿井安全生产。 (三 )“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新华煤矿五职矿长及副总均通过了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殊工种培训工作通过外委培训的形式来完成,目 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三、矿井开拓、储量及采掘部署情况 (一 )矿井开拓情况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有3个井口,其 中主斜井、副斜井为进风井,回风斜井回风。新华煤矿共划分为一个水平、三个采区,井田+1023米标高以上为一采区,+1023米标高以下上煤组 (C4、 C5、C7、C8、 C10、 C11、 C14煤 层)为 二采区,+1023m标高以下下煤组 (C23、 C25、 C26、 C27、 C28、 C29、 C30、 C31煤层) 为三采区 ,采区接替分别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 (二 )矿井资源储量 到目前为止保有资源量 781.2万吨,目前正在一采区组织生产作业,一采区 C5、C7、C8已采完,现正在开采C4煤层,一采区剩余可采资源量92.36万吨,二采区可采资源储量 161.22万吨,三采区可采资源量 527.62万吨。 井下中央变电所进线电源,矿井井下采用双回路 10kV供电,二回路电压等级均为10kV,均 选用MYJⅤ22-3× 50m㎡铠装电缆至中央变配电所,供电距离约950m,井下设有采区变电所。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15,000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 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分期付款 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 50%,剩余款项应在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财产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需缴纳保证 (略) 进行尽调( (略) 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在首次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前,意向受让方对交易标的尽调未通过的,可申请退还保证金。如意向受让方在首次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时未撤回报名申请的,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参与后续交易。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2.标的公司现有债权2899.36万元,债务5238.46万元(数据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受让方成功受让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担。 3.股权交割完成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前的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承担。4.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自承担。 5.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6. (略) 现有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150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12-19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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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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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赵老师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李老师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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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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