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红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赤水红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赤水红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标的名称 | 赤水红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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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2E0AE* | 挂牌价格 | 2,560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6-21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8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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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万元,实缴资本30万元,名下主要 (略) 金竹大酒店,该酒店是集住宿、餐饮、会议、休闲娱乐余一体的三星级酒店, (略) 文化办财神沱赤水河畔,是通往各景区的必经之处,沿河滨路距离旅游长途客运站1公里,游客中心仅2公里,交通出行十分便利。 该酒店共拥有92间豪华舒适的各式客房,各款房间内舒适温馨。设备一应俱全,国内直拨电话、宽带互联网、WIFI为高品位客人量身定作,先进完善的服务设施和“宾至如归”的优质服务,让您感受到诚挚与温馨的快捷和便利,仿佛回到现代化的家。 该酒店拥有中餐厅,同时拥有供250人使用的大型会议厅、停车场。金竹大酒店所具备的各种硬件设施条件,对各方宾客从事商务、会议、旅游度假及休闲娱乐活动提供了令人愉悦、满意、方便、齐备的物资条件,也成为本地现代旅游酒店的首选。 (略) 金竹大酒店由标的企业下属分支机构赤水 (略) 金竹大酒店全权负责运营。 | ||||||||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2,560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其他 按股权转让协议执行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西南联交【2019】41号)的50%支付交易服务费(详见项目报名资料中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二、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由转、受双方自行场外结算。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四、付款期限:按转、受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执行。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转让标的赤水红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共由4名股东分别持有:向永光占股25%、舒德华占股25%、陈荣占股25%、管音桥占股25%。股东舒德华、陈荣、管音桥共同委托股东向永光全权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分别与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次转让标的企 (略) 金竹大酒店于2021年8月27日抵押给“ (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贷总金额¥719.00万元未偿还。转让方承诺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酒店的解抵押事宜。 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标的的披露内容, (略) 完整的尽职调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之内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四、相关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及交易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 五、标的查看联系人:向老师(*)。 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共同配合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200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12-18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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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转、受双方结清交易价款后原渠道退还受让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许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26-*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史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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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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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红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标的名称 | 赤水红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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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2E0AE* | 挂牌价格 | 2,560 万元 |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6-21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8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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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万元,实缴资本30万元,名下主要 (略) 金竹大酒店,该酒店是集住宿、餐饮、会议、休闲娱乐余一体的三星级酒店, (略) 文化办财神沱赤水河畔,是通往各景区的必经之处,沿河滨路距离旅游长途客运站1公里,游客中心仅2公里,交通出行十分便利。 该酒店共拥有92间豪华舒适的各式客房,各款房间内舒适温馨。设备一应俱全,国内直拨电话、宽带互联网、WIFI为高品位客人量身定作,先进完善的服务设施和“宾至如归”的优质服务,让您感受到诚挚与温馨的快捷和便利,仿佛回到现代化的家。 该酒店拥有中餐厅,同时拥有供250人使用的大型会议厅、停车场。金竹大酒店所具备的各种硬件设施条件,对各方宾客从事商务、会议、旅游度假及休闲娱乐活动提供了令人愉悦、满意、方便、齐备的物资条件,也成为本地现代旅游酒店的首选。 (略) 金竹大酒店由标的企业下属分支机构赤水 (略) 金竹大酒店全权负责运营。 | ||||||||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2,560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其他 按股权转让协议执行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西南联交【2019】41号)的50%支付交易服务费(详见项目报名资料中的《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二、本次交易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由转、受双方自行场外结算。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四、付款期限:按转、受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执行。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一、本次转让标的赤水红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共由4名股东分别持有:向永光占股25%、舒德华占股25%、陈荣占股25%、管音桥占股25%。股东舒德华、陈荣、管音桥共同委托股东向永光全权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分别与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二、本次转让标的企 (略) 金竹大酒店于2021年8月27日抵押给“ (略)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贷总金额¥719.00万元未偿还。转让方承诺在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酒店的解抵押事宜。 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申请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标的的披露内容, (略) 完整的尽职调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之内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四、相关税费承担:本次转让所产生的税、费及交易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 。 五、标的查看联系人:向老师(*)。 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共同配合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200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12-18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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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转、受双方结清交易价款后原渠道退还受让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 |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许先生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26-*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史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 | ||||||
交易须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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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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