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子融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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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交子融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成都交子融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 成都交子融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项目编码111 G32023SC* 转让底价 299.91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06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03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交子融汇 (略)
标的企业简介 (略) 成立于2022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100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51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22-01-25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高新区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2栋2层1号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
经营范围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品牌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袁靖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7GN0DG3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7人 其中:在岗 7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成都交子 (略)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2023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021.01 59.09 62.47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1,139.22 985.82 153.4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11-30 1,210.7 25.88 22.73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1,166.25 1,043.14 123.11
备注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成都交子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AQQC57N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高新区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2栋2层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江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成都交子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3
批准单位名称 成都交子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 (略) 公开挂牌转让成都交子融汇 (略) 51%股权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12-01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99.9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受让方应在西南联交所出具成交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500万元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 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1、《尽调确认函》报名时,需加盖转让方公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到转让方查询。
查询条件: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查询。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其他披露事项

1.履约条件及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
1.1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不得在成都地区范围内新设分支机构、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设立法人主体,开展与转让的标的企业业务类似或相同的具有竞争性的业务;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受让方应终止其在成都地区范围内的其他与转让的标的企业业务类似或相同的具有竞争性 (略) 场主体物业服务业务(如有)。
1.2转让完成后,在满足业务承接资格的前提下,受让方承诺在成都片区范围内新接洽的业务均以标的企业名义参与竞标。
1.3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受让方负责标的企业新拓展商业、产业园区类新增项目面积不低于15万㎡(新拓展业务不包含来源于转让方的股东及转让方股东的并表企业范围内的业务)。
1.4转让完成后,在标的企业业务持续的前提下,受让方应保证5年内不得辞退本次转让后留任的标的企业员工,但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标的企业规章制度被辞退的情形除外。
1.5转让完成后,如标的企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当年税后未分配利润仍有结余,在保障标的企业正常经营现金流情况良好且不存在尚未清偿的股东方往来款与外部贷款的情况下,应将不低于当年度标的企业实现的未分配利润 (不含之前年度尚未分配的利润) 的30%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红方案由标的企业视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四个月内经标的企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实施。
1.6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企业的审计,以及配合接受巡察、检查等。
1.7履约保证金
1.7.1缴纳:受让方应向转让方缴纳500万元现金履约保证金。
1.7.2退还:转让完成后1年内,受让方履行上述1.1至1.6条全部义务的,退还400万元履约保证金(无息);转让完成后1年后至5年内,受让方履行上述1.1至1.6条全部义务的,退还剩余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无息)。
1.7.3违约处理:受让方未履行上述1.1至1.6条部分或全部义务的,视同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将不予退还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相关损失。
2.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向转让方出示有西南联交所电子签章的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应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略) 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和潜在风险。意向受让方尽调完成后与转让方签订《尽调确认函》。参与尽调的意向受让方与到交易所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意向受让方须凭转让方盖鲜章的《尽调确认函》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同时,报名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就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方在报 (略) 无不良征信记录。
4.转让方与受让方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个月内按持股比例同步将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实缴至500万元。
5.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出具成交确认函后5个工 (略) 缴纳500万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受让方原因导致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
6.期间损益。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7.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交子”的字号,并在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将企业名称一并变更;不 (略) 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治理方面,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设立董事会,共设5名董事,其中转让方提名2名董事。董事长由受让方提名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由受让方提名。标的企业设监事2名,受让方和转让方各提名 1名。总经理1名由受让方提名,副总经理若干,转让方提名1名,财务负责人1名由转让方提名。标的企业章程其他内容,在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履约保证金
及转让价款后,双方磋商确定。
9.本次在西南联交所挂牌涉及交易双方的全部交易费用和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0.西南联交所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且收到转受双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及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1.其余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99.9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03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2.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出具成交确认函后5个工 (略) 缴纳500万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受让方原因导致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尽调确认函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徐女士 汤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甘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成都交子融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 成都交子融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
项目编码111 G32023SC* 转让底价 299.91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2-06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1-03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交子融汇 (略)
标的企业简介 (略) 成立于2022年1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100万元。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51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成立时间 2022-01-25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高新区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2栋2层1号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
经营范围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停车场服务;品牌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1,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袁靖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7GN0DG34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7人 其中:在岗 7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成都交子 (略)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2023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1,021.01 59.09 62.47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1,139.22 985.82 153.4
审计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11-30 1,210.7 25.88 22.73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1,166.25 1,043.14 123.11
备注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成都交子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AQQC57N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高新区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2栋2层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江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成都交子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13
批准单位名称 成都交子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 (略) 公开挂牌转让成都交子融汇 (略) 51%股权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12-01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299.91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受让方应在西南联交所出具成交确认函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500万元履约保证金。转让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3. 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1、《尽调确认函》报名时,需加盖转让方公章。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到转让方查询。
查询条件: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可查询。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其他披露事项

1.履约条件及履约保证金相关内容
1.1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不得在成都地区范围内新设分支机构、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主体合作设立法人主体,开展与转让的标的企业业务类似或相同的具有竞争性的业务;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受让方应终止其在成都地区范围内的其他与转让的标的企业业务类似或相同的具有竞争性 (略) 场主体物业服务业务(如有)。
1.2转让完成后,在满足业务承接资格的前提下,受让方承诺在成都片区范围内新接洽的业务均以标的企业名义参与竞标。
1.3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受让方负责标的企业新拓展商业、产业园区类新增项目面积不低于15万㎡(新拓展业务不包含来源于转让方的股东及转让方股东的并表企业范围内的业务)。
1.4转让完成后,在标的企业业务持续的前提下,受让方应保证5年内不得辞退本次转让后留任的标的企业员工,但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标的企业规章制度被辞退的情形除外。
1.5转让完成后,如标的企业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剩余的当年税后未分配利润仍有结余,在保障标的企业正常经营现金流情况良好且不存在尚未清偿的股东方往来款与外部贷款的情况下,应将不低于当年度标的企业实现的未分配利润 (不含之前年度尚未分配的利润) 的30%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具体分红方案由标的企业视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在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四个月内经标的企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实施。
1.6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应配合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企业的审计,以及配合接受巡察、检查等。
1.7履约保证金
1.7.1缴纳:受让方应向转让方缴纳500万元现金履约保证金。
1.7.2退还:转让完成后1年内,受让方履行上述1.1至1.6条全部义务的,退还400万元履约保证金(无息);转让完成后1年后至5年内,受让方履行上述1.1至1.6条全部义务的,退还剩余的100万元履约保证金(无息)。
1.7.3违约处理:受让方未履行上述1.1至1.6条部分或全部义务的,视同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将不予退还对应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受让方赔偿相关损失。
2.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并向转让方出示有西南联交所电子签章的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应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略) 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和潜在风险。意向受让方尽调完成后与转让方签订《尽调确认函》。参与尽调的意向受让方与到交易所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意向受让方须凭转让方盖鲜章的《尽调确认函》到西南联交所办理报名事宜,同时,报名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就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方在报 (略) 无不良征信记录。
4.转让方与受让方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个月内按持股比例同步将标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实缴至500万元。
5.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出具成交确认函后5个工 (略) 缴纳500万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受让方原因导致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
6.期间损益。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7.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交子”的字号,并在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将企业名称一并变更;不 (略) 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公司治理方面,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设立董事会,共设5名董事,其中转让方提名2名董事。董事长由受让方提名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由受让方提名。标的企业设监事2名,受让方和转让方各提名 1名。总经理1名由受让方提名,副总经理若干,转让方提名1名,财务负责人1名由转让方提名。标的企业章程其他内容,在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履约保证金
及转让价款后,双方磋商确定。
9.本次在西南联交所挂牌涉及交易双方的全部交易费用和股权过户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10.西南联交所在收到转受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且收到转受双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及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1.其余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299.9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1-03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2.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出具成交确认函后5个工 (略) 缴纳500万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受让方原因导致未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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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调确认函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徐女士 汤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甘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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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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