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引领物流有限公司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资产招租——大兴街道办农业科技园区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区商用楼宇2号楼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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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引领物流有限公司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资产招租——大兴街道办农业科技园区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区商用楼宇2号楼四层

四川省引领物流有限公司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资产招租——大兴街道办农业科技园区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区商用楼宇2号楼四层
标的名称 四川省引领物流有限公司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资产招租——大兴街道办农业科技园区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区商用楼宇2号楼四层
项目编码 DSCQ* 出租底价 8.63811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挂牌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3-31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18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标的基本信息: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大兴街道农业科技园区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区。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管费等,如涉及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自行承担。
(3)出租形式:按现状、功能对外分别出租。
(4)租赁标的现状:本次出租资产均为空置;本次出租标的具体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出租方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835-*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m2) 年租金(万元) 租期(年) 租金递增方式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备注
大兴街道办农业科技园区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区商用楼宇2号楼四层 框架 208.65 8.63811 5 5年内无递增 1 一个月租金 空置;入驻政策:
(1)2021年3月 (略) ,执行“五年免二年”租赁优惠政策;
(2)2021年6月 (略) ,执行“五年免一年半”租赁优惠政策;
(3)2021年9月 (略) ,执行“五年免一年”租赁优惠政策。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1F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雨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雨城区大兴街道农业科技园区
注册资本(万元) 4,30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姚明忠
所属行业 租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供销云商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01D646XW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2021-03-30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8.63811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挂牌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合同签订首年租金的一个月租金金额作为合同保证金(如计算不为整数,按四舍五入自动收至百位的整数)。
二、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按要求完成租赁标的物的移交,且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在标的物移交完成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合同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首年度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出租标的挂牌年租金:详见《招租明细表》。
四、优惠政策:
标的1、2无优惠政策;
标的3-8优惠政策为:
(1)2021年3月 (略) ,执行“五年免二年”租赁优惠政策;
(2)2021年6月 (略) ,执行“五年免一年半”租赁优惠政策;
(3)2021年9月 (略) ,执行“五年免一年”租赁优惠政策

五、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第1年度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以后每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交易所收到承租方首年度租金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向出租方划转交易价款。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需承诺,竞租成功后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二、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三、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四、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五、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六、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七、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确认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
二、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标的维修维护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三、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四、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并知晓《租赁合同》内容。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六、承租方对所租标的装修、施工仅限于房屋内部且必须在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七、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外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八、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十、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该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招租明细表》。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1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支持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子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瑜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袁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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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引领物流有限公司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资产招租——大兴街道办农业科技园区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区商用楼宇2号楼四层
标的名称 四川省引领物流有限公司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资产招租——大兴街道办农业科技园区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区商用楼宇2号楼四层
项目编码 DSCQ* 出租底价 8.63811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挂牌租金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3-31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18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一、标的基本信息: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大兴街道农业科技园区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区。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物管费等,如涉及相关费用,承租人须自行承担。
(3)出租形式:按现状、功能对外分别出租。
(4)租赁标的现状:本次出租资产均为空置;本次出租标的具体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二、出租方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835-*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结构 建筑面积(m2) 年租金(万元) 租期(年) 租金递增方式 交易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万元) 备注
大兴街道办农业科技园区供销引领智慧物流园区商用楼宇2号楼四层 框架 208.65 8.63811 5 5年内无递增 1 一个月租金 空置;入驻政策:
(1)2021年3月 (略) ,执行“五年免二年”租赁优惠政策;
(2)2021年6月 (略) ,执行“五年免一年半”租赁优惠政策;
(3)2021年9月 (略) ,执行“五年免一年”租赁优惠政策。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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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1F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雨城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雨城区大兴街道农业科技园区
注册资本(万元) 4,302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姚明忠
所属行业 租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供销云商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01D646XW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批准日期 2021-03-30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8.63811 万元
价格说明 首年度挂牌租金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合同签订首年租金的一个月租金金额作为合同保证金(如计算不为整数,按四舍五入自动收至百位的整数)。
二、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按要求完成租赁标的物的移交,且无违约的情况下,出租方在标的物移交完成后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合同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首年度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后续租金由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出租标的挂牌年租金:详见《招租明细表》。
四、优惠政策:
标的1、2无优惠政策;
标的3-8优惠政策为:
(1)2021年3月 (略) ,执行“五年免二年”租赁优惠政策;
(2)2021年6月 (略) ,执行“五年免一年半”租赁优惠政策;
(3)2021年9月 (略) ,执行“五年免一年”租赁优惠政策

五、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第1年度租金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以后每年度租金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内,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方指定银行账户。

六、交易所收到承租方首年度租金和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向出租方划转交易价款。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承租方需承诺,竞租成功后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二、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三、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四、意向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五、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六、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七、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用现金或银行转账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租金。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出租方确认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后3个工作日内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
二、出租方按标的现状出租,租赁期间标的维修维护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租赁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三、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资产实际面积、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四、标的租赁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租赁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出租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承租方承担。
五、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并知晓《租赁合同》内容。若竞租成功后,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六、承租方对所租标的装修、施工仅限于房屋内部且必须在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七、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外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八、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出租标的,给出租方、承租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出租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届时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承租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对承租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
十、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该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承租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十一、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招租明细表》。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1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支持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子资产明细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瑜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
项目报名联系人 袁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项目融资联系人 徐女士,袁女士 项目融资联系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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