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栋-1楼罗兰小镇14个停车位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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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栋-1楼罗兰小镇14个停车位出租

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栋-1楼罗兰小镇14个停车位出租
标的名称 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栋-1楼罗兰小镇14个停车位出租
项目编码 DSCQ20232AC*-2 出租底价 34,021.08 元/年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9-06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18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详见资产信息表

资产信息表

序号

车位编号

位置

架构

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

备注

1

47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2

48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3

49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4

50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5

51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6

52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7

54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8

56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9

58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10

287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23.32

11

288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23.32

12

289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23.32

13

290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23.32

14

291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23.32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X1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新都区
住所/注册地址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石木路818号
注册资本(万元) 6,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辉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成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8U
批准单位名称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 (略) 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12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2023-06-30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34,021.08 元/年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1.承租方应在西南联交所发出成交告知函之日起 20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 3 个月的固定租金。

2.承租方未在每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出租方有权将车位收回,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3.承租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如因承租方原因与物业管理单位产生纠纷,出租方有权提前解约,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满后,如不续租,在承租方结清租赁费用,承租方无《租赁合同》违约情形,出租方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确认完好后,视为本合同履行完毕,退还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除交易保证金外,本次交易租金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0 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按自然年向*方缴纳租金。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023年度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不具备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状态;

2、处于财产被抵押、质押、接管、被采取强制措施、破产状态;

3、 (略) 场禁入期间;

4、处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5、自然人、承租人法定代表承租人法定代表人处于被限制高消费状态;

6、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租截止日),因商业合作中失信与第三方产生纠纷且败诉的;

7、近两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租截止日),因意向承租人原因,与招租人有合同提前终止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1.出租方尚未取得“罗兰小镇”14个停车位的所有权。但通过公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等材料,可以证明出租方对罗兰小镇14个停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权,具备出租权利。(意向承租方如需现场踏勘、查询证明材料请联系:包女士 028-*)

2.意向承租方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抵押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租赁合同、要求改变租赁价款等内容。

3.挂牌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自行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

4.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5.每次收取租金时,出租方需提供正式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出租方收到第一笔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车位交付给承租方。

7.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出租方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1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租赁合同;

8.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租赁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苟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甘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栋-1楼罗兰小镇14个停车位出租
标的名称 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栋-1楼罗兰小镇14个停车位出租
项目编码 DSCQ20232AC*-2 出租底价 34,021.08 元/年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9-06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18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详见资产信息表

资产信息表

序号

车位编号

位置

架构

计量单位

建筑面积(㎡)

备注

1

47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2

48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3

49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4

50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5

51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6

52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7

54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8

56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9

58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36.83

10

287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23.32

11

288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23.32

12

289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23.32

13

290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23.32

14

291号

成华区二仙桥东路15号附66号1幢-1层

框架

23.32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 (略)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X1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新都区
住所/注册地址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石木路818号
注册资本(万元) 6,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辉
所属行业 其他制造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成都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8U
批准单位名称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成都维创轨道交通 (略) 第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12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2023-06-30
批准文号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出租底价 34,021.08 元/年
价格说明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1.承租方应在西南联交所发出成交告知函之日起 20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 3 个月的固定租金。

2.承租方未在每年 12 月 31 日前缴纳,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出租方有权将车位收回,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3.承租方需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如因承租方原因与物业管理单位产生纠纷,出租方有权提前解约,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满后,如不续租,在承租方结清租赁费用,承租方无《租赁合同》违约情形,出租方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确认完好后,视为本合同履行完毕,退还履约保证金。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
租赁期限 5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除交易保证金外,本次交易租金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0 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方按自然年向*方缴纳租金。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023年度租金。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不具备以下情形:

1、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状态;

2、处于财产被抵押、质押、接管、被采取强制措施、破产状态;

3、 (略) 场禁入期间;

4、处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5、自然人、承租人法定代表承租人法定代表人处于被限制高消费状态;

6、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租截止日),因商业合作中失信与第三方产生纠纷且败诉的;

7、近两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租截止日),因意向承租人原因,与招租人有合同提前终止的。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要信息披露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

1.出租方尚未取得“罗兰小镇”14个停车位的所有权。但通过公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等材料,可以证明出租方对罗兰小镇14个停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权,具备出租权利。(意向承租方如需现场踏勘、查询证明材料请联系:包女士 028-*)

2.意向承租方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抵押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承租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履行租赁合同、要求改变租赁价款等内容。

3.挂牌价格不包含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自行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

4.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

5.每次收取租金时,出租方需提供正式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出租方收到第一笔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车位交付给承租方。

7.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

8.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出租方出具的价款划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1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承租方经本所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租赁合同;

8.租赁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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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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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承租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苟老师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甘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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