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2%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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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2%股权转让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2%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2%股权转让
项目编码111 G32023SC* 转让底价 63,784.6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9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6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华鲲振宇 (略)
标的企业简介

标的公司为算力产业企业,主要提供基于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处理器的自主品牌计算、存储等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致力于为运营商、金融等行业客户提供完整解决方案。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22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成立时间 2020-06-18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高新区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2单元24层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设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通讯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 10,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潘晓勇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7G71FX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386人 其中:在岗 386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成都高投电子 (略) 30 %
2 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 %
3 四川长虹 (略) 25 %
4 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 %
5 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2023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69,332.45 3,879.37 3,788.27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602,691.46 582,968.5 19,722.95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06-30 269,332.45 3,879.37 3,788.27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季报 602,691.46 582,968.5 19,722.95
备注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长虹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2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0F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绵兴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柳江
注册资本 30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09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长虹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3-11-27
批准文号 第二届董事会第99次会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63,784.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1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
2、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优先权交易规则 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说明
若普通竞买人在场内形成“最高报价”,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就普通竞买人的最高报价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场内优先购买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本项目无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本项目有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经挂牌申请人通知,场外行权人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则场外行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则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
优先权情况说明
1.本项目的股东成都高投电子 (略) 保留优先购买权。
2.股东成都高投电子 (略) 须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采用场内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股东成都高投电子 (略) 在公告期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其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若未征集到普通竞买人且未征集到优先购买权股东,本交易项目自动延长项目公告期限;
4.普通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场内未形成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股东不愿意受让,挂牌申请人可依据本公告处置优先购买权人保证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
(一)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1、截至评估基准日, (略) 尚未全额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欠缴金额
四川华鲲振宇 (略) 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 1195.00 1305.00
云南玉溪华鲲振宇 (略) 四川华鲲振宇 (略) 1000.00 - 1000.00
深圳 (略) 四川华鲲振宇 (略) 1000.00 - 1000.00
江苏华鲲振宇 (略) 四川华鲲振宇 (略) 1000.00 - 1000.00
北京华鲲振宇 (略) 四川华鲲振宇 (略) 1000.00 - 1000.00
本次评估按照评估基准日实际出资金额考虑。
2、截至评估基准日,华鲲振字存在以质押事项:
(1)根据华鲲振宇与中国 (略)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支行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华鲲振宇将部分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截至评估基准日,质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
(2)根据华鲲振宇与 (略) 双流支行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华鲲振宇将部分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截至评估基准日,质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244,361.00万元。
(3)根据华鲲振宇与 (略) 成都温江分行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华鲲振宇将部分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截至评估基准日,质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6,600.00万元。
3、截至资产评估报告日,华鲲振宇存在以下重大期后事项:
(1)华鲲振宇拟转 (略) (略) 华存 (略) (以下简称华存智谷)54%的股权,并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2023年11月1日出具的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项目编号: G32023SC*),华存智谷54%的股权以挂牌价2,914.30万元成交。
截至评估报告日,华鲲振宇与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合同正在签订中,本次评估参照上述成交价格确定华存智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截至评估报告日,华鲲振宇于 (略) ,明细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河北 (略) 2023年9月28日 100.00 1000.00 - 100.00
苏州华鲲振宇 (略) 2023年7月14日 100.00 1000.00 - 100.00
上海华鯤振字 (略) 2023年10月23日 100.00 1000.00 - 100.00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0,0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6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审计报告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何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2%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 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2%股权转让
项目编码111 G32023SC* 转让底价 63,784.6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9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6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华鲲振宇 (略)
标的企业简介

标的公司为算力产业企业,主要提供基于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处理器的自主品牌计算、存储等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致力于为运营商、金融等行业客户提供完整解决方案。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22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成立时间 2020-06-18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高新区
住所/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1栋2单元24层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集成电路设计;物业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通讯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 10,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潘晓勇
经营规模 大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7G71FX6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386人 其中:在岗 386人,离退 0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成都高投电子 (略) 30 %
2 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 %
3 四川长虹 (略) 25 %
4 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 %
5 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2023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69,332.45 3,879.37 3,788.27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602,691.46 582,968.5 19,722.95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06-30 269,332.45 3,879.37 3,788.27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季报 602,691.46 582,968.5 19,722.95
备注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长虹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2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0F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市辖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绵兴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柳江
注册资本 30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经营规模 大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09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长虹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3-11-27
批准文号 第二届董事会第99次会议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63,784.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1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
2、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优先权交易规则 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说明
若普通竞买人在场内形成“最高报价”,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就普通竞买人的最高报价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场内优先购买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本项目无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本项目有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经挂牌申请人通知,场外行权人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则场外行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则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
优先权情况说明
1.本项目的股东成都高投电子 (略) 保留优先购买权。
2.股东成都高投电子 (略) 须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采用场内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股东成都高投电子 (略) 在公告期内未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或虽申请受让但不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程序进行交易及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表明其自愿放弃该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若未征集到普通竞买人且未征集到优先购买权股东,本交易项目自动延长项目公告期限;
4.普通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场内未形成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股东不愿意受让,挂牌申请人可依据本公告处置优先购买权人保证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
(一)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1、截至评估基准日, (略) 尚未全额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欠缴金额
四川华鲲振宇 (略) 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 1195.00 1305.00
云南玉溪华鲲振宇 (略) 四川华鲲振宇 (略) 1000.00 - 1000.00
深圳 (略) 四川华鲲振宇 (略) 1000.00 - 1000.00
江苏华鲲振宇 (略) 四川华鲲振宇 (略) 1000.00 - 1000.00
北京华鲲振宇 (略) 四川华鲲振宇 (略) 1000.00 - 1000.00
本次评估按照评估基准日实际出资金额考虑。
2、截至评估基准日,华鲲振字存在以质押事项:
(1)根据华鲲振宇与中国 (略)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支行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华鲲振宇将部分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截至评估基准日,质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0,000.00万元。
(2)根据华鲲振宇与 (略) 双流支行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华鲲振宇将部分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截至评估基准日,质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244,361.00万元。
(3)根据华鲲振宇与 (略) 成都温江分行签订的权利质押合同,华鲲振宇将部分应收账款设定质押,截至评估基准日,质押合同项下的借款余额为16,600.00万元。
3、截至资产评估报告日,华鲲振宇存在以下重大期后事项:
(1)华鲲振宇拟转 (略) (略) 华存 (略) (以下简称华存智谷)54%的股权,并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根据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2023年11月1日出具的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项目编号: G32023SC*),华存智谷54%的股权以挂牌价2,914.30万元成交。
截至评估报告日,华鲲振宇与受让方的股权转让合同正在签订中,本次评估参照上述成交价格确定华存智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截至评估报告日,华鲲振宇于 (略) ,明细如下: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河北 (略) 2023年9月28日 100.00 1000.00 - 100.00
苏州华鲲振宇 (略) 2023年7月14日 100.00 1000.00 - 100.00
上海华鯤振字 (略) 2023年10月23日 100.00 1000.00 - 100.00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其他披露事项

1、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2、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5、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6、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等资料。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0,0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6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审计报告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何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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