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796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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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7968%股权转让

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7968%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 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7968%股权转让
项目编码 DSCQ* 转让底价 5,800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8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5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一、转让标的与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名称

(略) 煤炭 (略) 0.7968%股权

股权

转让方名称/姓名

(略)

0.7968%

(二)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煤炭 (略)

住 所

(略) 青羊区金泽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昌润

2005年8月25日

煤炭及制品批发

*万元

(经济性质)

(略)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大型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35

31495(注:不含离、退休职工)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酒店管理;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简介

川煤集团成立于2005年8月25日, (略) (略) 大中型煤矿建设,优化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 (略) 内国有重点煤矿为基础组建的大型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 (略) 。经破产重整后,现有登记在册股东31户,股 (略) (略) 国资委控股的多 (略)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标的企业前10位股东

持股比例(%)

1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6.02%

2

(略) 财政厅

10%

3

(略) 能源 (略)

8.365%

4

中国 (略) 成都青龙支行

8.365%

5

(略) (略) 分行

5.1875%

6

中银 (略)

4.3595%

7

(略) (略)

4.0935%

8

(略)

3.1992%

9

(略) 成都分行

2.72%

10

中国 (略) (略) 分行

1.8432%



二、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单位:万元)

审计报告查阅方式

不备查

年度日期

2022年 12月31日

营业收入

*.34

营业利润

51619.85

19176.57

总 资 产

*.26

总 负 债

*.41

所有者权益

*.85

审计机构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 注

以上审计数据公开,但审计报告不备查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类型

季报

报表日期

2023年6月30日

营业收入

*.25

营业利润

61103.83

47544.46

总 资 产

*.39

总 负 债

*.79

所有者权益

*.6

以上财务数据公开,但财务报表不备查


、转让方基本情况表

转让方名称/姓名

(略)

住 所

(略) 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

*建强

*.6778万元

其他

(略)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大型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68H

持有股权份额

0.7968%

拟转让股权份额

0.7968%

内部审议情况

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800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按照《收费标准确认函》约定的标准支付服务费。

二、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四、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优先权交易规则 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说明

若普通竞买人在场内形成“最高报价”,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就普通竞买人的最高报价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场内优先购买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本项目无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本项目有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经挂牌申请人通知,场外行权人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则场外行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则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

优先权情况说明

1.项目有优先购买权人。

2.项目的优先权行权方式:场外行权。

3.未征集到普通竞买人且未征集到优先购买权股东,本交易项目终结;未征集到普通竞买人且优先购买权股东不愿意受让的,该项目终结。

4.普通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场内未形成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股东不愿意受让,挂牌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向西南联交所书面告知是否处置优先购买权人保证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本次股权价值分析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在对标的企业调查和了解时,若需转让方配合的转让方应予以配合。

是 否 涉 及

重大债权债务

其它披露事项

1、经函询,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并未反对此次股权转让,并未反馈购买意向,符合《公司法》和标的企业《章程》关于标的企业股权对外转让规定,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事宜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执行。

2、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在5个工作日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确认转让事宜,并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5、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 (略) 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7、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以及应结算交易价款和全部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9、其他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8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5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西南联合产 (略)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参考文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汤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7968%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 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0.7968%股权转让
项目编码 DSCQ* 转让底价 5,800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8
是否涉及优先权 涉及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5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信息

一、转让标的与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名称

(略) 煤炭 (略) 0.7968%股权

股权

转让方名称/姓名

(略)

0.7968%

(二)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煤炭 (略)

住 所

(略) 青羊区金泽路1号

法定代表人

王昌润

2005年8月25日

煤炭及制品批发

*万元

(经济性质)

(略)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大型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35

31495(注:不含离、退休职工)

许可项目:煤炭开采;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酒店管理;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企业简介

川煤集团成立于2005年8月25日, (略) (略) 大中型煤矿建设,优化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 (略) 内国有重点煤矿为基础组建的大型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 (略) 。经破产重整后,现有登记在册股东31户,股 (略) (略) 国资委控股的多 (略)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标的企业前10位股东

持股比例(%)

1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6.02%

2

(略) 财政厅

10%

3

(略) 能源 (略)

8.365%

4

中国 (略) 成都青龙支行

8.365%

5

(略) (略) 分行

5.1875%

6

中银 (略)

4.3595%

7

(略) (略)

4.0935%

8

(略)

3.1992%

9

(略) 成都分行

2.72%

10

中国 (略) (略) 分行

1.8432%



二、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单位:万元)

审计报告查阅方式

不备查

年度日期

2022年 12月31日

营业收入

*.34

营业利润

51619.85

19176.57

总 资 产

*.26

总 负 债

*.41

所有者权益

*.85

审计机构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备 注

以上审计数据公开,但审计报告不备查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类型

季报

报表日期

2023年6月30日

营业收入

*.25

营业利润

61103.83

47544.46

总 资 产

*.39

总 负 债

*.79

所有者权益

*.6

以上财务数据公开,但财务报表不备查


、转让方基本情况表

转让方名称/姓名

(略)

住 所

(略) 萧山区鸿宁路1788号

法定代表人

*建强

*.6778万元

其他

(略)

金融业-货币金融服务

大型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码

*68H

持有股权份额

0.7968%

拟转让股权份额

0.7968%

内部审议情况

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800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按照《收费标准确认函》约定的标准支付服务费。

二、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三、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四、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优先权交易规则 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说明

若普通竞买人在场内形成“最高报价”,场内优先购买权人就普通竞买人的最高报价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场内优先购买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本项目无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本项目有场外行权优先购买权人的,经挂牌申请人通知,场外行权人选择是否行权,如行权则场外行权人成为最终受让方,如不行权则最高报价的普通竞买人成为最终受让方。

优先权情况说明

1.项目有优先购买权人。

2.项目的优先权行权方式:场外行权。

3.未征集到普通竞买人且未征集到优先购买权股东,本交易项目终结;未征集到普通竞买人且优先购买权股东不愿意受让的,该项目终结。

4.普通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场内未形成最高报价,优先购买权股东不愿意受让,挂牌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向西南联交所书面告知是否处置优先购买权人保证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重要信息披露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本次股权价值分析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事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受让方在对标的企业调查和了解时,若需转让方配合的转让方应予以配合。

是 否 涉 及

重大债权债务

其它披露事项

1、经函询,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并未反对此次股权转让,并未反馈购买意向,符合《公司法》和标的企业《章程》关于标的企业股权对外转让规定,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事宜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执行。

2、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3、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4、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受让方应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在5个工作日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在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转让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标的企业确认转让事宜,并配合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5、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 (略) 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7、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以及应结算交易价款和全部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9、其他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58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25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西南联合产 (略)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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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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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其他方式:股权优先权行权交易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汤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老师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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