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创·云岭壹号项目公开征集合作方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禹创·云岭壹号项目公开征集合作方

禹创·云岭壹号项目公开征集合作方
标的名称 禹创·云岭壹号项目公开征集合作方
项目编码 DSCQ20235C* 挂牌价格 2,000 万元
价格说明 项目保底净利润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8-28
是否联合征集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0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 披露内容
2023-11-20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本次公开征集合作方的禹创·云岭*号项目,总投资约4.8亿元,位于永昌镇19号地块,东南侧临马鞍路,东北侧临羊角花路,西北侧临云盘山。总用地面积37710.27㎡,总建筑面积约90000㎡,容积率1.8,主要开发业态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目前征集方已完成土地出让金12600万元和税费535.43万元的缴纳,建筑设计方案报规通过,取得用地许可证、土地证和规划许可证,初设初稿设计完成。
征集方简况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北川禹创 (略)
征集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2R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北川羌族自治县
住所/注册地址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望崇街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仕洪
注册资本 105,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批准单位名称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常务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3-08-07
批准文号 五届第79次26-12号
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00 万元
价格说明 项目保底净利润
与合作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二、本项目首笔投资金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后续投资金由双方自行场外结算。
三、交易成功后,合作方报名时交纳的1000万元保证金转为首笔投资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征集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且征集、合作双方开设共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投资金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
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合作方派驻项目部的核心管理成员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成本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营销负责人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合作方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提交承诺函);
3.意向合作方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失信惩戒”、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合作方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合作方式
征集方将禹创·云岭*号项目对外公开征集合作方,由征集方以土地资产投入,合作方以建设资金及运营资金投入,双方共同成立项目部,独立账户资金共管,共同依法运营和管理本项目。征集方负责全过程监督,合作方负责项目运营建设。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合作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年。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
1.根据项目测算,项目峰值投资22135.43万元,土地投入13135.43万元,后续开发资金9000万元。
2.在保障项目正常运作基础上,投资方以建设及运营所需货币资金投资,投入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具体投入节点如下:
(1)合作方应在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且开设共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投资资金1000万元;
(2)征集、合作双方确认项目整体经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向共管账户转入第二笔投资资金1000万元;
(3)待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向共管账户转入第三笔投资资金1000万元;
(4)在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向共管账户转入第四笔投资资金3000万元,剩余投资资金3000万合作方在项目预售前全额转入。
三、项目收益分配
1.项目净利润分配比例按征集方占比不低于55%,合作方占比不高于45%的分配比例进行项目净利润分配。
2.合作方须承诺项目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合作方补齐。
四、遴选方式
(一)遴选原则
本次征集合作方将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由征集方邀请委托有相应评审资格的外部专家组建成评审小组,负责意向合作方的评审工作,征集方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合作方。
(二)征集意向合作方
意向合作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确认其是否具备合作资格登记。
(三)评审环节
1.公告期满,意向合作方在被确认具备合作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进入综合评审环节。意向合作方应按照综合评审标准(详见综合评审办法)准备申报文件,并将申报资料密封后在评审之日现场递交。
2.意向合作方应提交下列申报文件:
(1)意向合作方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函(按照项目收益分配比例填报,若填报的合作方收益分配占比高于45%的,视为废标)。
(3)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资料。
(4)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方案。
(5)项目净利润兜底金额承诺书。
(6)合作方的企业实力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等)。
(7)意向合作方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文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装订并密封盖章后提交,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及参与意向合作方名称。
五、征集方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认最终合作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书面告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废标或未成为最终合作方的意向合作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征集方书面结果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0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04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合作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笔投资金。其他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征集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征集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征集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合作方被确认合作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合作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征集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合作方经本所确认为合作方后,合作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8.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合作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征集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合作方和征集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征集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综合评审办法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合作开发协议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合作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 其他方式:综合评审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其他方式:综合评审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何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禹创·云岭壹号项目公开征集合作方
标的名称 禹创·云岭壹号项目公开征集合作方
项目编码 DSCQ20235C* 挂牌价格 2,000 万元
价格说明 项目保底净利润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8-28
是否联合征集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0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 披露内容
2023-11-20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本次公开征集合作方的禹创·云岭*号项目,总投资约4.8亿元,位于永昌镇19号地块,东南侧临马鞍路,东北侧临羊角花路,西北侧临云盘山。总用地面积37710.27㎡,总建筑面积约90000㎡,容积率1.8,主要开发业态为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目前征集方已完成土地出让金12600万元和税费535.43万元的缴纳,建筑设计方案报规通过,取得用地许可证、土地证和规划许可证,初设初稿设计完成。
征集方简况
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北川禹创 (略)
征集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2R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北川羌族自治县
住所/注册地址 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望崇街5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刘仕洪
注册资本 105,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批准单位名称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批准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常务会会议纪要
批准日期 2023-08-07
批准文号 五届第79次26-12号
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00 万元
价格说明 项目保底净利润
与合作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合作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合作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征集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二、本项目首笔投资金通过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后续投资金由双方自行场外结算。
三、交易成功后,合作方报名时交纳的1000万元保证金转为首笔投资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征集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双方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且征集、合作双方开设共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投资金划转至征集方指定账户。
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合作方派驻项目部的核心管理成员至少应包括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成本负责人、工程负责人、营销负责人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作方资格条件 合作方资格条件
1.意向合作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合作方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提交承诺函);
3.意向合作方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失信惩戒”、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意向合作方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结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提交材料
合作方式
征集方将禹创·云岭*号项目对外公开征集合作方,由征集方以土地资产投入,合作方以建设资金及运营资金投入,双方共同成立项目部,独立账户资金共管,共同依法运营和管理本项目。征集方负责全过程监督,合作方负责项目运营建设。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合作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预计为2年。
二、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
1.根据项目测算,项目峰值投资22135.43万元,土地投入13135.43万元,后续开发资金9000万元。
2.在保障项目正常运作基础上,投资方以建设及运营所需货币资金投资,投入金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具体投入节点如下:
(1)合作方应在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且开设共管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投资资金1000万元;
(2)征集、合作双方确认项目整体经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向共管账户转入第二笔投资资金1000万元;
(3)待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向共管账户转入第三笔投资资金1000万元;
(4)在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向共管账户转入第四笔投资资金3000万元,剩余投资资金3000万合作方在项目预售前全额转入。
三、项目收益分配
1.项目净利润分配比例按征集方占比不低于55%,合作方占比不高于45%的分配比例进行项目净利润分配。
2.合作方须承诺项目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如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合作方补齐。
四、遴选方式
(一)遴选原则
本次征集合作方将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由征集方邀请委托有相应评审资格的外部专家组建成评审小组,负责意向合作方的评审工作,征集方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合作方。
(二)征集意向合作方
意向合作方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确认其是否具备合作资格登记。
(三)评审环节
1.公告期满,意向合作方在被确认具备合作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进入综合评审环节。意向合作方应按照综合评审标准(详见综合评审办法)准备申报文件,并将申报资料密封后在评审之日现场递交。
2.意向合作方应提交下列申报文件:
(1)意向合作方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函(按照项目收益分配比例填报,若填报的合作方收益分配占比高于45%的,视为废标)。
(3)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资料。
(4)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方案。
(5)项目净利润兜底金额承诺书。
(6)合作方的企业实力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等)。
(7)意向合作方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文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装订并密封盖章后提交,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及参与意向合作方名称。
五、征集方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认最终合作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书面告知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废标或未成为最终合作方的意向合作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征集方书面结果告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0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04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合作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首笔投资金。其他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征集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征集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征集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合作方被确认合作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合作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征集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合作方经本所确认为合作方后,合作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8.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合作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合作方或合作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征集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合作方和征集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征集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综合评审办法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合作开发协议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合作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 其他方式:综合评审
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 其他方式:综合评审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何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