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乘风投资有限公司36.29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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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乘风投资有限公司36.294%股权转让

内江乘风投资有限公司36.294%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 内江乘风投资有限公司36.294%股权转让
项目编码111 G32023SC* 转让底价 4,550.48365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4-21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08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标的企业简介

(略) 系2013年8月1 (略) (略) 派生分 (略) ,成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略) 国有 (略) 持有36.294%的股份,出资金额181.47万元, (略) (略) 工会委员会持有35.00%的股份,出资金额175.00万元,内江雄风 (略) 持有28.706%的股份,出资金额143.53万元。期间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分别于2016年1月和2021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3488万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36.294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成立时间 2013-08-14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东兴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东兴区大千路648号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城乡基础设计投资、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客运物流仓储投资、电子通信投资、对金融业投资、营销网络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3,488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傅明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业务无法提供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略) 国有资产 (略) 36.294 %
2 (略) (略) 工会委员会 35 %
3 内江 (略) 28.706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2021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6,354.* 1,241.* 5,112.*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四川分所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03-31 222.* 30.* 28.*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8,098.* 2,238.* 5,859.*
备注 上述数据为2023年3月份当月数据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6.294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36.294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A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东兴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东兴区玉峰路9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鸥
注册资本 11,5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内江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XD
批准单位名称 内江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公开挂牌转让所持 (略) 股权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4-14
批准文号 内投控﹝2023﹞99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550.4836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 (略) 国有资产 (略) 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2.采取分期付款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

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可在西南联交所内江分所备查。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根据四川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天信评报字[2022]42号)所述: (略)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资产合计13,779.80元,负债合计1,241.96元,股东全部权益12,537.84元。(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3.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四川分所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专字(2022)第*号】,截止到清产核资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略) 的资产总额为63,542,278.87元,负债总额为12,419,606.68元,所有者权益为51,122,672.19元。【特别提示:①截止基准日,“其他应收款-郑永兵”余额为2,000,000.00元,其中2014年5月0027号会计凭证反映借款1,000,000.00元,2017年6月0005号会计凭证反映借款1,000,000.00元。郑永 (略) 的项目经理,该借款 (略) (略) 合作建房报建相关的手续费及税费等, (略) 目前正积极催收该笔资金,2022年4月6日,郑永兵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归还该本金及相应利息;②截止基准日,“其他应收款-李亦兵”余额为300,000.00元。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累计借款净额为2,130,000.00,还款金额为1,830,000.00元,该资金历年按年利率24%按期结算利息给 (略) ;③由于 (略) 不满足商业银行对股东的资质要求,故其持有的四川威远农村 (略) (持股4.3848%)和内江农村 (略) ( (略) (略) 共同持股2.79%)股份,没有办理过户, (略) (略) 代持。】

重大债权债务

详见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中兴华专字(2022)第*号】

职工安置事项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底价总额为4,550.48365万元,其中:以四川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天信评报字[2022]42号)确定的评估价值12,537.84万元为基础。

2.重大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来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企业承继。

3.期间损益:交易标的从挂牌之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且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若从事与标的企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转让方处置标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该标的的股权后, (略) 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6.受让方尽职调查:

(1)意向受让方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应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和潜在风险。

(2)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视为其放弃权利,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尽职调查拒绝做出相关承诺或否定承诺书中尽职调查条款的效力。

7.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在受让方支付完毕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9.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10.其他情况详细见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评估报告可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或转让方处备查。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0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内江分所
开户行 中国 (略) 内江分行西林新区分理处
账号 *39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挂牌申请人提交《产权交易合同》至本所备案后,本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审计报告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崔宇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2-*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艳英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内江乘风投资有限公司36.294%股权转让
标的名称 内江乘风投资有限公司36.294%股权转让
项目编码111 G32023SC* 转让底价 4,550.48365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04-21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08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标的企业简介

(略) 系2013年8月1 (略) (略) 派生分 (略) ,成立时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略) 国有 (略) 持有36.294%的股份,出资金额181.47万元, (略) (略) 工会委员会持有35.00%的股份,出资金额175.00万元,内江雄风 (略) 持有28.706%的股份,出资金额143.53万元。期间该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分别于2016年1月和2021年8月增加注册资本,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3488万元。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36.294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成立时间 2013-08-14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东兴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东兴区大千路648号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 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城乡基础设计投资、项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客运物流仓储投资、电子通信投资、对金融业投资、营销网络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 3,488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傅明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业务无法提供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略) 国有资产 (略) 36.294 %
2 (略) (略) 工会委员会 35 %
3 内江 (略) 28.706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专项审计报告
2021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6,354.* 1,241.* 5,112.*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四川分所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03-31 222.* 30.* 28.*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8,098.* 2,238.* 5,859.*
备注 上述数据为2023年3月份当月数据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6.294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36.294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A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东兴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东兴区玉峰路99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黄鸥
注册资本 11,5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略) 场服务
经营规模 微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内江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XD
批准单位名称 内江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公开挂牌转让所持 (略) 股权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04-14
批准文号 内投控﹝2023﹞99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4,550.4836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 (略) 国有资产 (略) 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2.采取分期付款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

30%。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可在西南联交所内江分所备查。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根据四川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天信评报字[2022]42号)所述: (略)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部资产及负债,具体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资产合计13,779.80元,负债合计1,241.96元,股东全部权益12,537.84元。(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3.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作)四川分所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中兴华专字(2022)第*号】,截止到清产核资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略) 的资产总额为63,542,278.87元,负债总额为12,419,606.68元,所有者权益为51,122,672.19元。【特别提示:①截止基准日,“其他应收款-郑永兵”余额为2,000,000.00元,其中2014年5月0027号会计凭证反映借款1,000,000.00元,2017年6月0005号会计凭证反映借款1,000,000.00元。郑永 (略) 的项目经理,该借款 (略) (略) 合作建房报建相关的手续费及税费等, (略) 目前正积极催收该笔资金,2022年4月6日,郑永兵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归还该本金及相应利息;②截止基准日,“其他应收款-李亦兵”余额为300,000.00元。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累计借款净额为2,130,000.00,还款金额为1,830,000.00元,该资金历年按年利率24%按期结算利息给 (略) ;③由于 (略) 不满足商业银行对股东的资质要求,故其持有的四川威远农村 (略) (持股4.3848%)和内江农村 (略) ( (略) (略) 共同持股2.79%)股份,没有办理过户, (略) (略) 代持。】

重大债权债务

详见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中兴华专字(2022)第*号】

职工安置事项

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其它披露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底价总额为4,550.48365万元,其中:以四川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川天信评报字[2022]42号)确定的评估价值12,537.84万元为基础。

2.重大债权债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来的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企业承继。

3.期间损益:交易标的从挂牌之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且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若从事与标的企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5.转让方处置标的是股权而非资产。因此,受让方受让该标的的股权后, (略) 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6.受让方尽职调查:

(1)意向受让方在标的公开挂牌期间,应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全面了解标的状况和潜在风险。

(2)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对标的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视为其放弃权利,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进行或未充分进行尽职调查拒绝做出相关承诺或否定承诺书中尽职调查条款的效力。

7.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8.在受让方支付完毕并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

9.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10.其他情况详细见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评估报告可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或转让方处备查。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0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08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内江分所
开户行 中国 (略) 内江分行西林新区分理处
账号 *3907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挂牌申请人提交《产权交易合同》至本所备案后,本所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原渠道、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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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王崔宇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2-*
项目报名联系人 王艳英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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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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