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康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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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康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四川国康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标的名称 四川国康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项目编码111 G32023SC* 转让底价 541.734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17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14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国康源 (略)
标的企业简介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60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成立时间 2016-09-29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天府新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步行街39号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 1,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耘祥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1XU6GX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11人 其中:在岗 10人,离退 1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四川国经 (略)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713.58 5.44 5.44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952.22 779.86 172.36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10-31 331.01 124.05 -124.05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615.61 567.3 48.31
备注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国经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B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锦江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顺城大街206号四川国际大厦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涛
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资产经营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XW
批准单位名称 (略) 国有资产经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国经兴农公开转让所持四川国康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11-15
批准文号 川国经办〔2023〕174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41.734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需同时签订《廉洁诚信合作协议书》,《廉洁诚信合作协议书》作为该合同附件。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阅。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1. 截止2023年6月30日,房屋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由于该土地为流转耕地,在上面修建的建筑物无法办理产权。

2. 假设本次评估中的该类型土地到期后能够续期,且被评估单位已经出具说明,该土地到期后享有优先续租权,可以继续续期且续期年限长于建筑物剩余使用年限。

3.由于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件,亦无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等资料,具体面积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申报表初步确定,经评估人员现场测量后双方最终确定。

四、重大债权债务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金融机构债务问题纠纷和法律诉讼,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其中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2,954,507.02 元款项的偿还计划如下:股权转让后若标的企业进行增资扩股,则在首笔增资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由标的企业偿还20万元,在首笔增资款到账届满12个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标的企业偿还30万元,剩余款项在2026年9月28日(债务到期日)前偿还完毕;若标的企业未能如期进行增资扩股,需按《债权划转协议》约定(即于2026年9月28日前)付清借款。

2.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间,标的企业预计新增一笔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140万元。截至挂牌日,标的企业尚未就本笔贷款签署借款合同,贷款相关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意向受让方可向转让方了解该笔贷款进展情况。

五、职工安置事项

《四川国康源 (略) 员工安置方案》于2023年9月18日经标的企业第一次员工大会全体员工全票表决通过。安置具体措施如下:

1.继续留任

选择该类安置方式的员工,可自愿选择参与标的企业举行的双选会。通过双选的,继续留任。经与公司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若因公司新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变更,需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在现有劳动合同期限范围内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劳动合同到期的续签劳动合同。

2.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未双选成功的员工均可自愿选择在本方案最 (略)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后办理离职手续;自愿离职的,公司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无过失性辞退

未 (略) 其他不愿选择参与双选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与该类员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安置方案所确定的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1的方式)。 (注:无过失性辞退的员工工资及五险 (略) 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当日,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仍以本方案最终截止日期为准)。

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对标的企业员工安置方案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六、其它披露事项

1.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2. 本次标的企业的审计报告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到西南联交所现场查阅。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西南联交所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3. 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 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1000万元,实缴1000万元。

5. 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应作如下承诺:认可转让方关于有机肥产业的战略规划;同意成功受让标的企业60%股权后,根据标的企业经营需要,支持标的企业增资扩股,并与转让方旗下有机肥企业统一发展规划等。

就后续增资事项,转让方也将积极参与和支持,在经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转让方可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认可并同意如下标的企业治理体系:

(1)股东会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股权由受让方持股60%,转让方四川国经 (略) (以下简称“国经兴农”持股40%。公司章程明确:①各股东具有查账权、审计权等知情权和监督权,包括对财务会计信息资料进行查阅、复制等、共同或单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开展审计评估的,标的企业应积极配合。②章程修订、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薪酬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配、对外借款、重大投融资、担保、重大产权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方可通过,其中所议事项为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该事项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其余事项经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即可通过。

其中“重大”界定在经受让方摘牌后,由新老股东协商确定,另行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

改组企业董事会,设5名董事,其中受让方提名2名(含董事长),国经兴农提名2名,职工董事1名。

董事会所议一般事项需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对于章程修订、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薪酬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配、对外借款、重大投融资、担保、重大产权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如属于股东会职权的,则提交股东会决议后实施)。其中所议事项为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得参与该事项表决,由其他董事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其中“重大”界定在经受让方摘牌后,由新老股东协商确定,另行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受让方委派人员担任, (略) 场化方式选聘并由董事会聘任。

后续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经股东会同意后可适时进行调整。

(3)监事会

企业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受让方提名。

后续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经股东会同意后可适时进行调整。

(4)财务监管

同意标的企业财务负责人由国经兴农提名,董事会聘任。

7. 在受让方支付完交易价款且获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受让方不得以原国有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 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0. 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1. 其他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廉洁诚信合作协议书》等。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5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14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廉洁诚信合作协议书样本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逯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
风险提示
——
四川国康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标的名称 四川国康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项目编码111 G32023SC* 转让底价 541.734 万元
价格说明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17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14
是否联合转让 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国康源 (略)
标的企业简介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60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成立时间 2016-09-29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天府新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天府新区正兴街道步行街39号
企业类型 (略)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农业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资本 1,000万 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耘祥
经营规模 微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1XU6GX9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 11人 其中:在岗 10人,离退 1人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四川国经 (略) 100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713.58 5.44 5.44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952.22 779.86 172.36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备注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23-10-31 331.01 124.05 -124.05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月报 615.61 567.3 48.31
备注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国经 (略)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
拟转让股份数 ——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
持有股份数 ——
是否转让非主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B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锦江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顺城大街206号四川国际大厦11楼B座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涛
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资产经营 (略)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XW
批准单位名称 (略) 国有资产经营 (略)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关于国经兴农公开转让所持四川国康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方案的批复
批准日期 2023-11-15
批准文号 川国经办〔2023〕174号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541.734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转、受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需同时签订《廉洁诚信合作协议书》,《廉洁诚信合作协议书》作为该合同附件。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阅。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

1. 截止2023年6月30日,房屋及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由于该土地为流转耕地,在上面修建的建筑物无法办理产权。

2. 假设本次评估中的该类型土地到期后能够续期,且被评估单位已经出具说明,该土地到期后享有优先续租权,可以继续续期且续期年限长于建筑物剩余使用年限。

3.由于被评估单位房屋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件,亦无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合同等资料,具体面积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申报表初步确定,经评估人员现场测量后双方最终确定。

四、重大债权债务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金融机构债务问题纠纷和法律诉讼,原有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其中标的企业应付转让方2,954,507.02 元款项的偿还计划如下:股权转让后若标的企业进行增资扩股,则在首笔增资款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由标的企业偿还20万元,在首笔增资款到账届满12个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标的企业偿还30万元,剩余款项在2026年9月28日(债务到期日)前偿还完毕;若标的企业未能如期进行增资扩股,需按《债权划转协议》约定(即于2026年9月28日前)付清借款。

2.本次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间,标的企业预计新增一笔银行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140万元。截至挂牌日,标的企业尚未就本笔贷款签署借款合同,贷款相关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为准,意向受让方可向转让方了解该笔贷款进展情况。

五、职工安置事项

《四川国康源 (略) 员工安置方案》于2023年9月18日经标的企业第一次员工大会全体员工全票表决通过。安置具体措施如下:

1.继续留任

选择该类安置方式的员工,可自愿选择参与标的企业举行的双选会。通过双选的,继续留任。经与公司协商一致后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若因公司新的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变更,需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在现有劳动合同期限范围内变更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劳动合同到期的续签劳动合同。

2.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未双选成功的员工均可自愿选择在本方案最 (略)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后办理离职手续;自愿离职的,公司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无过失性辞退

未 (略) 其他不愿选择参与双选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与该类员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将依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安置方案所确定的标准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1的方式)。 (注:无过失性辞退的员工工资及五险 (略) 签署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当日,但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仍以本方案最终截止日期为准)。

意向受让方报名即视为对标的企业员工安置方案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六、其它披露事项

1.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2. 本次标的企业的审计报告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到西南联交所现场查阅。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对外投资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西南联交所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3. 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 转让方对标的企业认缴1000万元,实缴1000万元。

5. 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应作如下承诺:认可转让方关于有机肥产业的战略规划;同意成功受让标的企业60%股权后,根据标的企业经营需要,支持标的企业增资扩股,并与转让方旗下有机肥企业统一发展规划等。

就后续增资事项,转让方也将积极参与和支持,在经有权机构审批同意后,转让方可对标的企业进行增资。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认可并同意如下标的企业治理体系:

(1)股东会

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股权由受让方持股60%,转让方四川国经 (略) (以下简称“国经兴农”持股40%。公司章程明确:①各股东具有查账权、审计权等知情权和监督权,包括对财务会计信息资料进行查阅、复制等、共同或单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开展审计评估的,标的企业应积极配合。②章程修订、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薪酬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配、对外借款、重大投融资、担保、重大产权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方可通过,其中所议事项为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该事项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其余事项经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同意即可通过。

其中“重大”界定在经受让方摘牌后,由新老股东协商确定,另行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2)董事会

改组企业董事会,设5名董事,其中受让方提名2名(含董事长),国经兴农提名2名,职工董事1名。

董事会所议一般事项需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对于章程修订、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薪酬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配、对外借款、重大投融资、担保、重大产权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如属于股东会职权的,则提交股东会决议后实施)。其中所议事项为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得参与该事项表决,由其他董事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视为通过。其中“重大”界定在经受让方摘牌后,由新老股东协商确定,另行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受让方委派人员担任, (略) 场化方式选聘并由董事会聘任。

后续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经股东会同意后可适时进行调整。

(3)监事会

企业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受让方提名。

后续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经股东会同意后可适时进行调整。

(4)财务监管

同意标的企业财务负责人由国经兴农提名,董事会聘任。

7. 在受让方支付完交易价款且获得西南联交所出具的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8.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及受让方不得以原国有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9. 西南联交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0. 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11. 其他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廉洁诚信合作协议书》等。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15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3-12-14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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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协议方式成交)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逯经理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28-*
项目报名联系人 史经理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
交易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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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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