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政府东侧编号号宗地出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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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政府东侧编号号宗地出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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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政府东侧编号XH-2023-62号宗地出让公告新和自然告字〔2023〕46号

经新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组织实施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政府东侧编号XH-2023-62号宗地出让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出让人名称: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新和县红光路6号

交易平台名称: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145.109.21:13888/aksggzy/

其他发布网站: (略) 场网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XH-2023-62

宗地总面积

841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政府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等于0.8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8417

未评估区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92

起始价

50.50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三、出让方式及原则

(一)出让方式

新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出让,本次挂牌采取网络线上交易的方式。

(二)出让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2.出让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区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四、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编号:XH-2023-62

起始价:50.50万元

保证金:26万元

增价幅度:1万元

五、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线上挂牌出让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00—2024年1月7日14:00;

(三)报名方式:本次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 (略) 场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土地矿产交易栏目,点击电子竞价公告,选择需要的标的物,上传竞买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竞买人声明》等附件。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14:00登录平台进行竞价。具体网络技术操作联系文后技术人员,具体操作手册见《阿克苏公共资源土地竞买人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上传)。

单位: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合一)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挂牌出让竞买报价书;

6.挂牌出让竞买报名表

自然人:1.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挂牌出让竞买报价书;

5.挂牌出让竞买报名表。

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交易平台,每份须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五)资格确认。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交易平台出具《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可以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活动。

(六)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月7日14:00分报名截止前登录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根据系统页面自动生成的银行账号,在公告期内足额交纳保证金。(缴纳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宗地编号)

(七)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挂牌竞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全部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14∶0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5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4年1月12日14∶00开始,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竞价系统进入10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土地使用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八、成交确认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宗地所在县自然资源部门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九、有关事项告知及提示

(一)该宗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住建、水利、电力、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宗地内涉及有关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二)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与宗地所在县(市)、园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按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六)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十、对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一、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委托人、本单位咨询。

交易各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夏日帕阿不来提

联系电话:0997-*

(二)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云霞 联系电话:0997-* 、* 技术人员:莫星星 联系电话:*

地址:新和县新丝路大厦C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竞 买 须 知

本次竞卖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进行网络公开竞卖活动,现就挂牌或网上竞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竞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须知,严格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参与竞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单位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须提交有效证件及竞买资料,交付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所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如未竞买成功,挂牌或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额退还本金。

四、竞买人应确保报名申请竞价的个人或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参与挂牌或网络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熟悉相关操作;通过自备终端或在公共场所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

六、竞买人应提前登录“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竞价平台等待竞价活动的开始。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竞买人应对其账户信息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账户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竞买人登录竞价平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报价人已充分了解报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按照网上公示的报价相关规则参与报价。报价人须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即不可撤回。

八、竞买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及时关注本平台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证注册登记的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九、竞买人报价金额均在网络竞价系统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即表示本场竞价活动结束。

十、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买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价资格,确认竞买无效,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卖人有权及时暂停竞价活动:

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网络传输线路故障、非法网络入侵、服务器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因系统故障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期结束时间或延时竞价周期等设置出现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现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需要暂停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二、竞价活动暂停原因消除后,视情况可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起始价为暂停时的最高有效报价。

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十三、决定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本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买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其他适用于互联网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免责条款,同样适用于本网络竞价平台。

十五、本次竞卖采取挂牌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竞卖平台为本次网络竞卖设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在网络竞卖开始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十六、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平台。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十七、竞买人在竞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查看、了解竞卖标的物的情况。对竞卖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本平台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所有竞卖标的以现状实物为准,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认同和接受挂牌或网络竞卖的客观状态、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八、本次竞卖采取有保留价、增价竞卖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竞卖。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金额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十九、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竞卖标的的买受人。按照法律有关条款规定,竞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和服务费至指定账户,成交价不含税费、过户等费用。逾期未支付竞买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经出让委托人同意可以对该项成交的竞卖标的重新处置。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二十、竞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等)前往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办理竞买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拒绝签署《交易鉴证书》《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逾期未履行手续的参照“拍卖法”第39条处理,出让委托人同时保留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十一、该竞卖标的《竞卖公告》《交易鉴证书》《成交确认书》等竞买人或买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卖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本人对以上内容已阅知清楚并自愿认可遵守,自愿承担涉及竞买人(买受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1:竞买人承诺函-2.doc 附件2:阿克苏公共资源土地交易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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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政府东侧编号XH-2023-62号宗地出让公告新和自然告字〔2023〕46号

经新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交易方式组织实施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政府东侧编号XH-2023-62号宗地出让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交易平台

出让人名称: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新和县红光路6号

交易平台名称: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145.109.21:13888/aksggzy/

其他发布网站: (略) 场网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XH-2023-62

宗地总面积

841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和县塔木托格拉克乡政府东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大于等于0.8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区位

郊区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

8417

未评估区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92

起始价

50.50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三、出让方式及原则

(一)出让方式

新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出让,本次挂牌采取网络线上交易的方式。

(二)出让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2.出让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接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区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

四、挂牌起始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编号:XH-2023-62

起始价:50.50万元

保证金:26万元

增价幅度:1万元

五、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出让方式

(一)出让方式:线上挂牌出让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00—2024年1月7日14:00;

(三)报名方式:本次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可登*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注册,注册 (略) 场交易主体登录,进入土地矿产交易栏目,点击电子竞价公告,选择需要的标的物,上传竞买人身份证电子照片和《竞买人声明》等附件。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14:00登录平台进行竞价。具体网络技术操作联系文后技术人员,具体操作手册见《阿克苏公共资源土地竞买人网络竞价操作手册》。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上传)。

单位: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合一)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挂牌出让竞买报价书;

6.挂牌出让竞买报名表

自然人:1.身份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挂牌出让竞买报价书;

5.挂牌出让竞买报名表。

以上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交易平台,每份须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五)资格确认。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交易平台出具《资格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可以参加本次挂牌竞买活动。

(六)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竞买申请人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4年1月7日14:00分报名截止前登录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网上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根据系统页面自动生成的银行账号,在公告期内足额交纳保证金。(缴纳时注明项目名称及宗地编号)

(七)竞得人按照《出让合同》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不计利息。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挂牌竞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全部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价规则如下:

(一)竞价方式。竞价共分3个阶段:

1、挂牌竞价阶段。2024年1月8日至1月12日14∶00,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5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4年1月12日14∶00开始,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竞价系统进入10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土地使用权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4分钟询问期)和若干个延时加价(4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4分钟,4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4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4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八、成交确认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宗地所在县自然资源部门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签章。竞得人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九、有关事项告知及提示

(一)该宗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水、电、林、草等),由住建、水利、电力、林草、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给予协调解决。宗地内涉及有关草场、林地等占用、补偿审批、环境保护以及其他有关手续的,由竞得人及时依法依规办理。

(二)通过竞买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之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5年内不得参与出让人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招、拍、挂活动: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或者拒绝签订的;

3、竞得人未按照《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

4、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人应自觉遵守挂牌出让的有关规定,违反竞买规则和破坏竞买活动者,取消竞买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得人取得成交确认书后,与宗地所在县(市)、园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按挂牌出让成交价一次性或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六)外商投资的,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关规定。

十、对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或交易机构反映(以公告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十一、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委托人、本单位咨询。

交易各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新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夏日帕阿不来提

联系电话:0997-*

(二)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云霞 联系电话:0997-* 、* 技术人员:莫星星 联系电话:*

地址:新和县新丝路大厦C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竞 买 须 知

本次竞卖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http://**)进行网络公开竞卖活动,现就挂牌或网上竞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竞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须知,严格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参与竞卖活动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本单位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须提交有效证件及竞买资料,交付竞买保证金。如竞买成功,所交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如未竞买成功,挂牌或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全额退还本金。

四、竞买人应确保报名申请竞价的个人或企业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参与挂牌或网络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熟悉相关操作;通过自备终端或在公共场所参与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

六、竞买人应提前登录“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竞价平台等待竞价活动的开始。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而未能参与竞价,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竞买人应对其账户信息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竞买人账户和密码登录竞价平台的用户,在竞价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法律责任。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竞买人登录竞价平台作出报价行为,即表明报价人已充分了解报价项目的一切现状,并按照网上公示的报价相关规则参与报价。报价人须谨慎报价,报价一经确认提交,即不可撤回。

八、竞买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及时关注本平台的相关公告信息,并保证注册登记的联络方式有效畅通。

九、竞买人报价金额均在网络竞价系统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记录数据为准。挂牌或网络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结束”时,即表示本场竞价活动结束。

十、对于提供虚假资料、扰乱竞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竞买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价资格,确认竞买无效,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卖人有权及时暂停竞价活动:

1、因不可抗力因素、意外事件、网络传输线路故障、非法网络入侵、服务器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2、因系统故障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自由竞价期结束时间或延时竞价周期等设置出现错误的;

3、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现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4、其他需要暂停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二、竞价活动暂停原因消除后,视情况可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

1、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继续竞价,起始价为暂停时的最高有效报价。

2、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重新竞价。

十三、决定继续竞价或重新竞价的,本平台发布相关公告,竞买人因不及时关注公告而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本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其他适用于互联网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免责条款,同样适用于本网络竞价平台。

十五、本次竞卖采取挂牌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进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竞卖平台为本次网络竞卖设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的竞买人在网络竞卖开始前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十六、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本平台。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竞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十七、竞买人在竞卖公告规定的咨询时间内,有权实地查看、了解竞卖标的物的情况。对竞卖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提出或不参与竞价。本平台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所有竞卖标的以现状实物为准,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网上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认同和接受挂牌或网络竞卖的客观状态、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八、本次竞卖采取有保留价、增价竞卖的方式对标的进行竞卖。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加价金额应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竞买人可按阶梯价格报价,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十九、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竞卖标的的买受人。按照法律有关条款规定,竞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和服务费至指定账户,成交价不含税费、过户等费用。逾期未支付竞买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悔拍),经出让委托人同意可以对该项成交的竞卖标的重新处置。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参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

二十、竞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授权委托文件等)前往阿克苏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科办理竞买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拒绝签署《交易鉴证书》《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逾期未履行手续的参照“拍卖法”第39条处理,出让委托人同时保留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十一、该竞卖标的《竞卖公告》《交易鉴证书》《成交确认书》等竞买人或买受人办理的竞买手续及其提交的文件和资料,是本《竞卖须知》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本人对以上内容已阅知清楚并自愿认可遵守,自愿承担涉及竞买人(买受人)的一切法律责任。

?附件1:竞买人承诺函-2.doc 附件2:阿克苏公共资源土地交易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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